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演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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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邝其志今日(星期二)在「资讯科技在香港的未来发展──电讯及资讯科技研讨会」演辞全文:

各位嘉宾:

  很高兴今日有机会在电讯及资讯科技研讨会上向大家讲几句话。

  我记得我最初是在今年二月获邀请于这个研讨会四月份的第一次季会上演说,但可惜由于我当时仍然担当库务局局长的职位,并忙于准备将所有与财政预算案有关的法例提交立法机关通过,故未能接受该邀请。四月中,资讯科技及广播局正式成立,而我亦于五月正式出任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一职。当时我再获邀请在今日举行的电讯及资讯科技研讨会第二次季会上致辞,我毫不犹疑地接受该邀请。主办机构的盛情,实在令到在这个研讨会上演说成为负责资讯科技及电讯的政策局局长所必须处理的首要事项。这情况正好像香港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商业社会中,必须推广应用资讯科技,才可与其它地方争一日之长短。

  今日研讨会的论题是「资讯科技在香港的未来发展」,我却认为「资讯科技就是香港的未来」。事实上,现代生活几乎每个环节都与资讯科技息息相关。如果香港要维持其国际金融和商贸中心的领导地位,及保持其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就必须继续领先发展资讯科技,并充分利用尖端资讯及通讯科技,改善我们所提供服务的质素和效率。

  资讯科技领域的范围当然十分广阔。今日,我想集中谈谈资讯科技其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发展,就是互联网及其在电子商业上的用途。互联网基本上是把全球的电脑网络互相连接,让大家互通讯息。互联网在过去几年高速发展。在一九九六年,全球只有不超过4,000万人接驳了互联网,但至一九九七年年底,互联网的用户已超过一亿。互联网的使用量更以每100日倍增的速度扩展。以香港的情况而言,现时约有40万个互联网帐户,较一年前的30万增加了三分之一。

  随互联网的广泛使用,世界各地通商的机会亦告增加,而互联网所提供的营商方式有时候是过往无法采用的。全球消费者及商界透过互联网购物(包括实物及以电子方式送递)的总值,预计将会由一九九七年的100亿美元增至二○○一年的2,200亿美元。由此可见,该市场的潜力实在十分庞大。

  互联网的应用,为工商企业带来很多益处,我现在举出几个例子。

  首先,令客户服务的效率更高及收效更大。厂商将产品简介、技术支援和订购情况的资料上网,方便顾客随时在互联网上浏览。此举可以降低公司的营运成本,腾出公司内负责客户服务的人手,来集中处理较复杂的问题,并有助改善公司与客户的关系。

  其次,减低销售及市场推广的成本。在传统的营商环境下,推销员只能照顾他所能实际接触或联络的客户。因此,随客户数目增加,推销员的数目亦须相应增加。相对来说,透过互联网经营只需很少费用甚或无需额外费用,便可吸纳新客户。由于推销工作透过电脑进行,而无须倚赖商铺或推销员,因此涵盖范围只受电脑回应查询及接受订单的容量所限制。此外,电子目录可提供的资料和选择,亦远比纸张目录为多,而透过联机进行直销工作,亦可缩短再次购物的周期及提高增销能力。

  第三,互联网可以带来新的营商机会。互联网日夜不停运作及通达全球。因此,网上营商可以拓展传统商业营运方式所不能接触的新市场。这对不能负担派员长驻海外市场的中小型企业而言,所能发挥的作用更大。

  第四,缩短了供应商的系列而可以减少积压存货。顾客与供应商透过互联网直接建立购货资料的通讯连系,积压在批发和零售层面而不能产生利润的存货,因此得以减少。同时,在生产周期中,由于供应商与其他有关方面之间建立更有效迅速的沟通渠道,因而缩短了生产的时间。

  类似上述的益处实在多不胜数,我现在暂且不谈,转而讨论顾客所得到的利益。

  举例说,消费者可藉互联网接触更多及遍布全球的供应商及得到更多选择。他们不但可以较易得知所要物品和服务的资料,还可藉浏览器四处购物和选择最合适的价格,从而节省金钱。同时,由于供应商会针对个别网上顾客的需求作出安排,因此顾客在购物时可以节省不少时间和精力。当然,顾客享受较低廉价格之同时,销售者亦利用互联网缩短了供应商的系列。

  互联网的使用令营商的方式产生了基本的改变。在营商过程中,传统的中间人将会消失。不过,随利用多用途的互联网提供为客户特别设计的资料和服务的新增值方法的出现,又会产生另一类中间人的角色。

  我所提及的传统中间人消失及出现另一类中间人的明显例子,在旅游、零售银行和金融服务,以及出售知识产权等方面,比比皆是。

  在香港,我们正见证互联网出现一些崭新的用途,例如一家本地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正提供超级市场网上购物服务和电子银行服务,贸易发展局亦开办网上书店。不过,这些发展尚未足够。香港有极大潜力,可以进一步发展电子商业;理由很简单──我们有非常完善的通讯系统骨干,为商业应用作后盾。

  我们必须提供适当的环境鼓励这类商业应用在互联网上的发展。在这方面,政府担当十分重要的角色。具体上,我们相信政府应带头利用互联网,为市民提供网上服务,即我们所说的「公共服务电子化」计划。我们的目的,是在发展和实践这类提供服务模式的过程中,找出并消除任何可能有碍网上提供服务发展的困难。例如我们必须处理有关保密、认证和付款方面的问题,及考虑就电子交易制订相关法例等等。我们必须解决这些问题,以确保提供有利电子商业发展的环境。

  此外,我们在发展「公共服务电子化」计划的系统时,会使用开放和共通的介面,以便在稍后阶段供私营机构用以进行电子商业的交易。当然,商界是否使用这共通基础设施或私营机构所发展的其他系统,完全是由市场所决定。我们的目的纯粹是提供适当环境和简便途径,以刺激电子商业的发展。

  我们刚于上星期发出函件,邀请有意为政府建立及营办「公共服务电子化」计划系统的私营机构提交意向书,希望资讯科技界会积极作出回应。当然,在座各位如果对该计划有兴趣,欢迎到资讯科技及广播局的网站下载有关资料,我们的网址是www.info.gov.hk/itbb

  希望可以早日得到你们的回应,多谢各位。

一九九八年七月七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