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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财政司司长曾荫权今日(星期三)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陈鉴林议员的动议致答辞全文:
主席女士:
很多谢你给我这个机会参予你们的动议辩论,使我今日有机会听到各位议员在这个很重要的问题上,谈了各方面的意见。我觉得他们很坦率,也很真诚。我希望各位议员对我今日坦率的说话,也好像我接纳议员的意见一样,也接纳我的意见。六月二十二日,行政长官宣布了一系列纾缓香港在经济调整期所面对的困难的措施,表明政府深切明白市民大众在这段期间面对的困难,并作出承担,与市民共渡时艰。
当时我在详细说明各项措施的内容时,已指出每一项措施都是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和权衡利弊后的结果。这些纾缓措施是在三个大前题下决定的。这三个大前题分别是:第一,坚守一贯行之有效的审慎理财原则;第二,维持投资者和国际机构对在香港投资的兴趣和信心,从而保障并增加本地就业机会;第三,确保不会对联系汇率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这三项原则对保障香港的长远利益有重大的作用。
我要强调,所有措施都是对症下药,实事求是,能够迅速发挥效应,纾缓当前最逼切的问题。相信各位议员会同意,在目前的经济环境,就算政府大洒金钱,也未必代表可以解决所有问题。我希望议员能和我们一样,有一个共同目标,就是公帑必须用得其所,才能真正惠及市民。
现在让我谈谈,对经周梁淑怡议员修订后的陈鉴林议员动议中各项建议的看法。
第一:全面冻结公屋住户租金一年 ---------------
一直以来,公屋租金都是根据居民的负担能力而厘定的。房屋委员会按照这个原则,并且考虑到通胀、差饷、营运开支和个别屋的楼龄、地点等因素,才决定居民所缴交的租金水平。所以,我认为各位议员毋须担心公屋租金的调整幅度将会超越居民的负担能力。事实上,现时的法例(一九九七年房屋(修订)条例)已经规定,公屋租金至少三年才可以调整一次,而且整体租金与入息比例中位数不得超过百分之十。这些,并非在公屋居住的香港市民是梦寐以求而达不到的目标。
同时,现行机制已经可以协助有需要的居民渡过难关。任何有短暂经济困难的公屋租户,可以透过「租金援助计划」向房屋委员会申请减租一半。
有关冻结公屋租金一年的提议,要留待房屋委员会作出研究和决定。我相信房屋委员会必定会考虑所有提出的论据,小心去处理这个租金问题。
第二:减低公屋商户及政府辖下商户租金三成 --------------------
我们十分明白在现时的经济环境下经营生意十分困难;公屋商场的食肆、商铺等亦无可避免地受到冲击。所以,房屋委员会已经陆续采取多项措施。看起来,房委会与议员想减低租金的建议,两者的方向是一样的,但关键便是我们应不应该一刀切,抑或采取租值评估制度。两方面都以协助公屋商户过渡难关上,有一共识。在处理租金问题方面,显然这是房委会本身的决定,但我们可以用理性来评论。香港社会在任何情况下要按理性而办事。政府认为房屋委员会的做法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既合情,亦合理。房委会一贯以商业原则来处理商业单位出租事宜。各位应该明白,政府不可能、亦不应该利用公帑去补贴商户。但是,我们体恤公屋商户的处境,从商业的角度考虑,我们亦应该尽量减低商场的空置率、保持商场的竞争力,确保公屋居民继续享用商铺提供的服务。故此我们支持房委会采取了以上的措施。
不过,部份议员所提议的一律减租三成的做法,是违反公平的原则。但们首先要知道,是否公平并非由租户来决定,而应由社会大众来评定的,原因是公屋商户包括各行各业;这些商户在这次经济不景气中所受到的影响并不一样。同时,由于个别商户是在不同的时间跟房屋委员会订立租约,所以它们所缴交的租金跟市值租金的距离亦不尽相同。部分商户现时缴交的租金可能较市值租金高出三成,而部分商户现时的租金仍低于市值。房屋委员会如果以「一刀切」的方式去决定商户租金的调整幅度,无论是对房屋委员会或者是某些商户,或对香港其他人士,都是不公道,并且有违市场运作的规律。况且,房委会更加应承了在收到申请后四个星期内会完成重估租值的工作。所以房委会的做法是灵活的,而且会迅速收效。非常时期,固然要采取非常的措施,但并不表示,我们要放弃原则,任意妄为。
至于议员认为应该减低政府所有辖下商户,包括食品批发市场的租金三成的建议,我们已经详细考虑过。和公屋商户的租金不同,政府批发市场的租金并不是根据市值厘定,此外,政府今年已冻结了批发市场的租金调整。我们相信减低批发市场租金对食品的批发价不会有显著影响,所以整体经济亦不会因而受惠。
在这里,我对于昨天少部分参予罢市的商户的行动表示遗憾。香港是一个讲法治、讲道理的社会。我吁请商户保持冷静,不要对公屋居民构成不便。毕竟,现在是一齐解决困难的时候。所谓「共渡时艰」,我们大家都要有所付出。
第三:削减汽油税三成 ----------
绝大部分营业车辆,包括的士、公共小型巴士,及货车,均以柴油作为燃料。降低柴油税可减轻这些营业车辆,以至各行各业在运输方面的经营成本。基于这个考虑因素,我们决定降低柴油税百分之三十,直至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实施这项调整的目的和纾解民困的目标是一致的。
在汽油方面,使用汽油的车辆大部分是私家车,调低汽油税并不能直接纾缓各行各业的经营困难。大家亦明白到,现时汽油税的税率还是维持在一九九七年三月的水平,没有上调。况且,私家车的驾驶人士可选择转用公共交通工具。而另一方面,有关建议估计会令政府收入减少六亿五千万元。由于该建议既不能对目前经济调整的困难作出纾缓作用,又大量减少政府税收,因此,我们经过详细考虑后,觉得难以接纳。
第四:退回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已缴交的薪俸税及利得税两成 ---------------------------
至于有关对退回部分薪俸税及利得税的建议,我们在制订特别纾缓措施时已作出详细考虑和研究。我们的考虑是: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财政预算案已在薪俸税及利得税两方面提出非常优厚的宽减措施。在薪俸税方面,我们扩阔边际税阶的幅度及调低边际税阶的递升率;大幅增加多项免税额和扣减额;增设居所按揭利息、老人院舍照顾服务开支,及退休计划供款三项扣税项目。这些宽减措施令百分之九十九的薪俸税纳税人士受惠。至于利得税方面,我们把公司利得税税率调低至百分之十六,及作出多项有关扣减项目的宽减措施。这些有关薪俸税及利得税的宽减措施令政府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的收入减少九十六亿元,而计至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则减少的税款合共七百六十七亿元。
我们认为在该些措施产生实质效果前,实施其他有关薪俸税及利得税的措施,并不适当。此外,我们亦认为退回已缴税款的建议,未必能令真正有需要的市民受惠。
在香港目前奉行的低税政策下,普遍税率差不多是全球最低之一。因此,大部分的纳税人缴交的税款比较上并不多,全面的退税只会使没有这项需要的纳税人最为受惠,这将会不符合我们利民纾困的目标。
虽然政府没有决定退回已缴交的薪俸税及利得税,但是我们已考虑了应采取什么方法使最多的市民受惠,去减低现时的经济环境压力。就特区政府收取的各种税项中,差饷是家庭以至各行各业都要缴付税项。因此,我们决定退回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首季的差饷,这项措施,将能使超过一百九十三万个住宅单位和三十四万个非住宅单位受惠。
第五:社会福利服务发展基金 -------------
主席女士,议案建议政府设立社会福利服务发展基金,落实对社会福利服务的承诺及增加就业机会。其实,政府在过去五年已经投入大量资源,用以发展社会福利服务。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我们用于社会福利经常开支的款项约为二百四十九亿元,较诸一九九二至九三年度七十六亿元,增幅超过三倍,占公共经常开支总额的比例亦由一九九二至九三年度的百分之八点三,增至本年度的百分之十二点五以上。同时,用于资助直接福利服务的开支也有同样可观的增幅,由一九九二至九三年的十八亿元增至本年度的五十三亿元。
我们明白到随着香港经济的发展,市民对老、弱、残、疾人士的同情和关注日渐提高,因此,政府对社会福利服务投入的资源亦不断增加。在过去几年,各项社会福利服务都有明显的增长,以应付社会上对这方面的需求。例如,护理安老院的宿位已由一九九二至九三年度的四千四百个,增加至现时的一万个。另外,在这段期间内亦增设了七千二百个为残疾人士提供的宿位及日间服务名额,增幅超过一倍。家庭个案工作者也由四百个增至现时的七百个。在青少年服务方面,学校社工的人数,也由九二年至九三年度的一百五十名增至今年的三百名。
此外,政府已承诺拨款给一系列的具体工作,以落实「老人福利」的策略性政策,及增强我们对残疾人士、有需要家庭及青少年的服务。例如,我们已有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向私营安老院多购买二千四百个宿位,及在未来数年内,增加三千三百个受资助的护理安老院和安老院的宿位。在未来五年,还会增加一千张疗养院病床。我们亦取得资源,在明年增设八百七十个各类康复服务的名额,并会在随后五年再增设三千八百个名额。
在未来十八个月内,政府由于开办多项的社会福利服务,将会在社会福利署和各非政府机构开设三千三百个新职位,其中约八百个职位属专业或管理级别,而其余二千五百个职位则属文书或辅助人员级别。
我固然同意议员的看法,在未来数年内,仍要坚持我们在社会福利服务方面的工作。况且,我们已经有了一个行之有效的奖券基金,向社会福利服务提供资助。但是,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考虑到社会上亦有强烈的声音,对近年来在社会福利方面开支的高增长,特别是综援金的金额,持反对的态度。设立另外一项社会服务发展基金,亦不符合我们一直行之有效的审慎理财的政策。
特区政府成立后,我们引入了一套以目标为本的管理程序,以帮助我们订定长远的工作目标,服务取向,以及资源的调配。我相信,当我们能够有效地,落实执行这套管理程序时,我们一定可以更前瞻性地,有效地长线投入资源,在财政状况许可下,为市民提供更多所需服务。
第六:制订长远工业政策 -----------
主席,陈鉴林议员及其他议员在辩论当中,就政府的长远工业政策,提出了不少意见及论点。我们很多谢议员们对本港工业政策的关注与重视。
政府在工业方面的一贯长远政策是非常明确。这政策,就是在遵守自由市场的原则下,致力创造一个有利营商的环境,提供最大的支援,让工商各业得到最佳的发展。在过去香港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充份显示了,只有透过保持一个公平及自由的市场制度,才能确保个人及企业作出最佳的商业决定,从而争取最大的发展空间与利润。这个市场制度,为香港过去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固的基础及很多的就业机会。而在面对这次亚洲金融风暴的过程当中,虽然香港不能幸免,但相对很多邻近经济体系,始终受到较少的冲激。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多年来坚守尊重自由市场的原则的长远工业政策。
不过,我必须重申一点,我们遵守自由市场原则,并不代表政府在支援工业发展上便可采取推卸责任的态度。相反,政府一直以来都深切明白我们对工业发展所应负的责任,为工商各业提供最佳的营商环境和最大的支援措施。例如,我们简单和低廉的税制、法治和公平的市场制度,长远的教育及人力培训计划,庞大的基建投资等等,都为香港的工商业提供一个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为各行各业提供最佳的发展机会。当然,我们明白单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不足够的,我们因此透过工业署及各工业支援团体,推行一系列的工业支援措施,又为香港整体工业发展有利的计划,提供直接财政资助。陈鉴林议员提及,对政府用于科技研究的拨款,在这一方面政府确没有硬性的目标。硬性地定下这个科研与本地生产总值的比例的目标是危险的事。香港政府的收入大约占本地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我们将每年增加相等于本地生产总值百分之五的开支用作科研的话,香港政府税率与所有收费要全面增加百分之三十三,才能收支平衡,我相信市民不会接纳。
主席女士,相信不少议员会同意,香港工业在迈向高增值的高科技道路上,应该高瞻远瞩,订下长远发展目标及步骤。正因如此,行政长官在今年三月委任了十四位人士,组成「行政长官特设创新科技委员会」就推动本港创新及科技发展所需的措施,向他提供意见。
委员会的目的,是推动本港制造业和服务业进行产品和工序创新及鼓励和培育高增值产业,从而加强香港产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委员会至今已召开了四次会议。
委员会亦主办了两次研讨会和进行了一次公众谘询,藉此收集公众对推动本港创新及科技发展的意见,供委员会研究和参考。我们预期委员会于今年十月前向行政长官提交第一份报告,并在之后的十二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委员会的建议,对香港未来工业,包括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会有很大的影响。
除了协助本港工业走上创新及高增值的道路外,政府亦深切明白有需要提供有效支援予中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占本港公司数目的百分之九十八,在推动香港的经济增长和提供就业机会方面都扮演重要的角色。因此,政府近年来为针对中小型企业的独特需要,推出了众多的支援服务。例如,我们于一九九六年,成立了中小型企业委员会,专责向政府提出建议,加强对这类企业的支援服务。根据这委员会作出的建议,政府于本年六月推出了一项五亿元的信贷保证试验计划,帮助中小型企业更易取得银行贷款。在行政长官最近公布的纾缓经济方案当中,我们也建议拨款廿亿元,帮助纾缓中小型企业银根短缺的问题。我们现已加快落实执行细节,希望在本月内向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并于八月推行此计划。此外,我们亦透过工业署和其他工业支援团体,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各种「度身订造」的服务。我们现正积极研究,如何加强和改善这方面的服务,务求使中小型企业得到最佳的支援。
我希望议员能够明白,政府一直在遵守自由市场的原则下,推行着一个明确而有效的长远工业政策。在这个政策以下的各项措施当然需要与时并进,而社会上的各项建议,议员们的宝贵意见,经济变化,以及各地的经验,都不停提供新的启示,让我们不断改善既有的措施及引进新的措施。但致力保持香港赖以成功的优秀营商环境,让各行各业在正常的轨道上发展,继续推动本港长远经济繁荣,这个基本政策和方针应该是经得起考验的。
总结 --
主席女士,我同意议员的共识,现在应是还富于民的时间,但我们一定要还得其所,要还得合理。特区政府已经用尽了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税收和支出的剩余资源,全盘推出纾缓的措施,本年度的结算亦因此会出现赤字,我们也须动用储备。但事实上整体经济复苏,一定需要多方面配合,绝不能以为只要政府不断推出新猷,便能令香港在席卷全亚洲区的经济风波之中独挽狂澜。我相信这次政府提出的各项措施,应能有效纾缓短期内最困扰市民的经济和民生问题,而同时不会违背审慎理财的原则,产生了拖慢香港全面经济复原的过程,亦不会脱离了行之有效的市场带动而政府积极回应的长远工业政策,继而引起本地和外围长线投资者的质疑和郄步,与削弱我们经济结构上的灵活性和长期竞争的能力。
主席女士,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我的确是个固执的人,不过我会因时制宜。我的确是有自信的人,但我亦乐于包容。我有信心,政府现时做法是对各行各业和大多数市民有利的,亦会得到他们的认同和支持。多谢各位,多谢主席女士。
完
一九九八年七月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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