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中环及湾仔填海工程动议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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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梁宝荣今日(星期三)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中环及湾仔填海工程进行动议辩论的致辞全文:

主席:

填海是一个敏感的课题,牵动不少香港人的心,触动我们的感情。香港的历史可说是从维多利亚港开始,维多利亚港在不同时期曾担当许多不同的角色。这个水深的港口,为我们打开对外贸易之门;也曾在昔日为广大的渔民带来生计;今天,维港已经成为香港一个旅游景点;我们过去亦从港口填海工程中开辟了许多幅宝贵的土地,以供市区及经济发展之用。因此,我们跟市民都抱同一期望,尽力保存我们这个天然遗产。

今日动议的题目是拟议中的中环填海工程。当局建议的有关土地用途已经以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的形式公布,谘询公众。法定提出反对的期限就在今日届满。在反对期限过后,城市规划委员会将根据法例规定,考虑所有收集到的意见,与提出反对者会面,然后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其建议,以作决定。我不应该也无意就任何个别向城规会提出的意见书作出评论。不过,在今天辩论的发言中,我察觉到部份议员对我们建议的填海工程,存有颇多的误解,因此,我希望藉此机会澄清一些要点。

首先,部分意见似乎暗示建议的中环填海工程是新的构思,而政府并未对这构思作彻底全面的考虑。这种想法,绝不正确。拟议的填海工程,也许是政府历来最认真对待并作出最全面研究的基础建设计划之一。自一九八二年以来,政府就这项计划的各个方面,包括城市规划、都市设计、工程问题,以至环境影响方面所进行的顾问研究不下15项,费用超过1亿7,000万元。这些研究包括:一九八三年的海港填海及市区发展研究、一九八四年的全港发展策略、一九八九年的中环湾仔填海工程可行性研究、一九九一年的都会计划、一九九四年的中环湾仔填海发展计划 - 制订市区设计规范研究、一九九八年的全港发展策略检讨,以及自一九九六年以来进行的多个环境影响研究。这些环境影响研究所探讨的范围全面,包括填海工程对于海港的水质、水力、海浪情况及海上安全等的累积影响。

经过16年多的顾问研究和探讨后,我们现在提出来的计划,相信不但可以应付我们社会长远的全面发展需求,也经得起最严格的工程可行性测试,并且不会对我们的海港产生任何不可接受的环境影响。

交通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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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动议的最基本的问题,自然是究竟有没有“需要”在中环填海。根据我在今天晚上所听到各议员的发言,各位议员对于兴建各项主要交通基础设施的理据,似乎没有争议。很多议员都表示支持,并同意主要交通基础设施,包括中区湾仔绕道、地下铁路北港岛线及机场铁路越位隧道,必须建于中环,才可发挥它们的特定功能。我们的工程研究亦确定,兴建这些设施,唯一可行和在环境方面可以接受的方法,就是进行填海工程。

这些交通基础设施不但是必须的,并且极为迫切。干诺道/夏道/告士打道走廊的交通挤塞情况正日趋严重。随机场铁路通车和中环填海工程第一期的商业楼宇开始入伙后,中区的交通挤塞再不会单是局限于繁忙时间。机场铁路越位隧道,亦必须于二零零四/二零零五年左右建成,否则机场铁路不能在符合运作安全标准下,全面投入服务。

休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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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毫无疑问是我们大家共同享有的公有资产,但如果大部分香港人在大多数时间都不能够方便地前往或享用海旁的设施,那么,说海港是公有资产,可算名不符实。香港岛北面的海旁,多年以来一直被各式各样的发展和设施所占用,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市民前往及享用海旁,其中有很多部分的海旁,市民更是完全无法抵达。中环及湾仔填海工程的其中一项主要目标,便是将属于我们的海港还给香港市民。

建议的填海工程计划让我们有机会发展一个由中环至铜锣湾相通互连和设计优美的海滨公园。在海滨漫步或在露天海滨咖啡屋浅尝咖啡,欣赏海港景色,再也不是在外国才可享受到的情趣。至于建议占地26公顷的休憩用地,同时可以发挥“市肺”的功效,让一直以来在中环、湾仔和铜锣湾被稠密石屎森林围困的上班一族,有舒展身心的机会。观赏海港烟花汇演将会是更轻松及赏心悦目的乐事。我们同时也可以有一个既合适且得体的场地举办大型庆典活动。海滨公园将会成为香港令人最难忘的标志。

澳洲人为他们的达令港感到自豪,美国人亦为波士顿或迈亚美港而骄傲。但是对于我们的维多利亚港,我们到底可以有多少部分给予市民真正用来作休息之用?我们如何可以引以为荣?问题在于我们能否高瞻远瞩,把维多利亚港的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

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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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香港的经济持续增长了35年。大部份人在不知不觉间享受了经济增长的成果,直至近期的亚洲金融风暴,才为我们及时响起了一个警号。事实摆在眼前,远在金融风暴发生之前,香港的竞争优势已正在逐步下降。

展望将来,香港必须拥有一个强大的商业中心区,才可继续跻身国际金融和服务中心的行列。根据我们的独立顾问研究所得,到了二零一六年,本港的商业楼宇楼面面积的需求将会超过一千九百万平方米。扣除我们现有及已知在未来商业地的供应,仍然会有约七百五十六万平方米的商业楼面短缺。我们了解到从都市规划的角度来看,不把商业活动分散会是一个错误。所以,我们计划沿铁路和主干道路发展次商业枢纽,希望可以应付约四分之三的预计短缺。现有商业中心区从重建项目得到的增长,大概可以满足余下需求的三分之二。尽管如此,我们的研究清楚显示,到了二零一六年优质商业楼宇楼面面积将出现大约七十万平方米的短缺。这大约等于10.23公顷的商业用地。这已超出我们建议中的中环填海工程所提供的8.9公顷商业用地。当然,我们可就这些研究数据或数据背后的假设议论不休,但再争论下去并不太有建设性。最重要的,是我们不应单单眼于这些优质商业楼宇的实际供应「数量」,而同时要考虑数量以外的种种问题。

香港要在全球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的要诀不在于数量,关键取决于“质素”。我们不单需要设备先进的优质商业楼宇,还需要这些优质商业楼宇在一个位于商业中心区中央,设计优越的“写字楼公园”环境内发展。我们要拥有一个理想的商业环境,才能在下一个世纪继续吸引大型跨国企业选择香港作为区内基地;不过,这个理想商业环境不可能是我们现时的商业中心区,或将来在商业中心区以外发展的次商业枢纽所能够提供。虽然本局内不是所有议员都同意这点,但我们在东南亚区内几乎所有的竞争对手,却完全深明此道。这些国家和地区均在它们可动用的资源范围内,尽力营造最理想的商业环境,以吸引投资者。我们今日可能仍然具有竞争力,但除非我们能够有远见,在我们目前稳健的基础上跨步向前,否则我们只有接受可能在竞争中屈居次席的现实。

建议的中环填海工程给我们一个理想的机会,有系统地扩展我们现有的商业中心区。一旦错过了这个机会,对香港日后的竞争力,影响极为深远。

有些意见则指政府利用海港来赚钱。这说法完全不正确。假如政府确有此目的,我们绝不会只计划开发8.9公顷商业用地,这占建议的中环填海总面积少于24%或整个建议的中环湾仔填海计划的15%。同样道理,我们也不会就填海土地上的每一幅商业用地,建议实施最严格的高度及地积比率限制,这些限制将最少减低这些商业用地的发展潜力三分之一。我们这样做绝对不可能是为了增加库房收入。我们的建议是希望确保我们的海旁最终能够拥有一个优越的环境,所有的优质商业大楼与海滨公园融为一体。我们绝对不用担心将来我们的海岸线会被高耸入云的玻璃幕墙大厦所占据或者太平山的观景被遮挡。其他的建议并不可能达到这些目标。

  刚才很多议员提过关于填海对于海浪的问题。我想用少少时间解释。土木工程署和香港大学在一九九六年进行了一项内港波浪和消除研究。此项研究是设计了一套电脑模型测试填海工程与海浪情况的关系。负责此项研究是香港大学机械工程系系主任。研究结果指出,填海工程并非构成海浪主因。何以我们的海如此大浪,主要是因为海上活动。填海工程是死的,行走船只是活的,而行走的船是制造海浪的。研究发觉近年因为海上交通日益繁忙,与及船只速度有所增加,特别是高速双体船、拖轮和高速单体载客渡轮所产生的海浪是最为显著。而一九九六年为基础的一个研究指出,现在建议的各项填海计划并不会对海浪情况构成任何明显的负面累积影响。因为海上交通的缘故,情况最严重者是西营盘和上环对开海面,这部分的海面刚刚是高速船只进出港口的要道。

  到二零一一年,这儿的平均海浪高度会达到零点六米至零点九米不等。但研究确定,是否进行现建议的填海工程,并不会明显改变这情况。相反,填海在某些程度可以有助改善海浪情况,包括有机会重建部分海堤,这个新海堤的设计是可以减少海浪反射的。如果这样做的话,可以消除海浪拍岸的能力大概百分之五十。这样对于海傍海浪的情况有很大改善,研究亦建议将部分海上交通活动移到内港以外的海面,这样亦会对海港内的海浪情况有所改善。

不少议员力主以“最小规模”进行填海。有些议员似乎以为只要把笔轻轻一挥,便可随意把填海的规模缩减,我们明白提出这些建议的议员可能并不完全了解填海计划在工程上的复杂程度和息息相关的环境因素限制。我们就填海规模所提出的建议,是按照多项就土地用途、都市设计、工程和环境问题等进行的广泛研究所得出的综合结果。除了须应付上述本港在土地利用方面已确定的需要外,我们的建议填海范围也关系到工程方面的需要。

填海工程不仅是把海床推土填平。现时海旁有不少设施,例如天星码头、皇后码头、直升机升降坪,以及一些地下泵房、渠管和地下污水收集系统等等。这些设施必须首先获得妥善重置,方可循序渐进地进行填海工程。我们建议在工程方面的解决方法,是在海港之内建造两个人工小岛,提供土地重置必须的设施,而这两个人工岛将成为中环日后的新海岸线。施工期间,我们必须在现时的海岸线与人工岛之间,保留一条至少150米的水道,以便港内有足够的水流,确保海港内的水质在整个填海期间,维持在一个可以接受的水平。这些必须顾及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已经限制了填海工程的范围。虽然大部分建议的运输基础都是在海底兴建,但这些设施需要土地沿保护。整个填海过程是极为繁复的,而每一个步骤必须再三审定,确保填海工程不会对海港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或对市民构成不便。

相信议员必会质疑,工程上的解决方法不可能只有一个。不错,方法是不少的。但我们所建议的方法是经过非常仔细的研究。我们在中环填海工程第一期已测试及采用了同样的方法,因此,我们确信这个方法不只是可行,而且是证实可符合所有环保方面的严格规定。

当然有很多批评我们建议的人,会希望大家相信更改填海范围就像在草拟图则上随意地画上新的海岸线这般简单。但到目前为止,我还未有看过任何其他具体的建议,像政府所作的建议一样,经过具规模的研究和探讨而制定出来的。既然议员看来不会随便接受政府的建议。我会感到很意外,如果议员欣然接受其他没有充分研究及支持的建议。我当然绝不希望见到我们的海港蒙受任何不必要的风险,或者不利的影响。《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对整个填海过程赋予严格的法律规定,如有违反,无论填海工程的范围那么小也不能进行。我们建议的中环填海规模是经过缜密的环境影响评估过程,并完全符合该项评估所建议的规定。

今日动议辩论的议案形容我们建议的填海规模为“过度”。在此,我无意在字眼上与各位争辩。我只想向议员保证,政府在提出此建议之前,已经彻底及小心地研究过不同的方案。现建议的方案既能满足香港整体长远的需要,又能及时解决中环的交通问题,以及满足所有在环境及工程上的要求。我们建议的填海工程只会把现时中环的海岸线向前推出86米至218米不等,即使是最远的一点也比现时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向海港伸展部分短超过200米。

对政府来说,填海从来不是一个容易作出的决定,而这决定对市民来说,亦绝对不容易接受。我们过去采取渐进式的填海工程,犯了不少错误,并从中汲取教训。我们也明白到,草率设计的基础建设,可衍生不少问题,令我们日后头痛不已。正正因为海港对我们弥足珍贵,所以,我们的考虑必须全面;研究必须彻底;分析必须理性。不过,在作出最后决定之时,我们应高瞻远瞩,明了香港的整体利益之所在,不会受个别利益考虑所影响。

主席,容我说几句话作结束。建议的中环填海工程只是一项建议。我已小心记下本会各议员的意见和观点,政府在作出最后决定时,定会充分顾及这些意见和观点。正如议员曾经敦促,政府的确可以考虑收回建议,进行更多的研究,然后再提出另一项建议。届时本会又可再举行另一轮同样热烈的辩论。但我希望各位议员明白,最重要一点是这个计划实在是刻不容缓,有其迫切性。同样重要的是,我们应该以这个计划可在长期及短期带给香港的整体利益作出发点,客观地去看这问题。

主席,中环填海工程将是中环的最后一项填海工程,我们面前有一个机会,可为维多利亚港的中部,在完成了她作为一个港口的角色之后,创造一个新生命。政府和议员一样,是绝对希望将最好的东西给予香港的市民。我希望议员以高瞻远瞩的眼光和无比的勇气,以香港的最佳利益作出明智的决定。

多谢。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