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财政司司长演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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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署理财政司司长许仕仁今日(星期三)傍晚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检讨香港金融管理局议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首先,我要多谢所有发言的议员,当然对于反对何俊仁议员动议的议员,更应多谢。特别在一些议员的发言中,对金融管理局和政府多年来在致力维持香港金融体系的稳定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作出肯定。

   自去年十月以来,金管局在适当时候,因应市场状况,采取了多项措施巩固联系汇率机制,成功地维持了港元汇价的稳定。当亚洲各地的货币纷纷贬值时,港元与人民币是唯一屹立不变的货币。对于近期金管局推出的七项技术性措施,普遍得到金融界和学界的支持,利率在措施推出后保持稳定,可见这些措施的确对强化我们的货币发行局制度,十分有效。

   政府在八月入市以来,为求维持市场稳定的这项行动,当然是富有争议性。但在过去数次的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和九月九日本会的动议辩论中,财政司司长和金融管理局总裁以及财经事务局局长,已花了超过十八小时,很详细地向各位议员解释政府入市的背景、目的和其他的细节。支持政府行动的声音,在立法会内外都能清晰地听到。而对于各位议员的意见,我们也一向以开放的态度听取。在这个情况下,若果有议员仍然认为金管局在维持联系汇率机制上,是多番失误、而金管局的透明度和问责性是不足的话,我实际上真的看不到有事实的支持。我们十分欢迎建议,致力保持政府一贯高透明度,也很尊重立法机关的问责功能,应该接受批评,但政府有责任澄清与事实不符的言论和立。

   何俊仁议员提出金管局在维持联系汇率机制上多番失误,包括未及早察觉形势严峻作预防、缺乏危机感、未有及早推出巩固货币发行局制度的措施,和在市场行动动用了过多的资本等。

   在金融风暴距今已有一年多,大家当然包括政府和我本人在内,很多事情都可以事后孔明,提出多种见解。但记忆所及,实际上去年十月、十二月、今年一月及三月,当时有多少人能真的洞悉先机,甚至提出真正有效的预防措施,使金融问题不致于深化到现阶段的程度。就算是各国财长、央行行长,以至国际金融机构如国基会,也是在近期才能作出定论,认为这次风暴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大的金融危机。

   然而,早在金融风暴发生的前几年,金管局已采取了长远和有远见的措施,强化和巩固金融体系,以增强承受冲击的能力,所以不论在远见和危机感上,我们不觉得金管局有任何一如何议员形容的缺失。

   至于在金融风暴发生后,金管局也密切留意事态发展,并随事情转变,作出应变的行动,维护香港的金融体系稳定。在今年三、四月,亦即是发表金融市场检讨报告的前后,港元利率显著回顺,与美元利息差幅亦已缩小,以当时的情况来看,基于两项最重要的原则 ─ 即严格遵行货币发行局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尽量维持自由经济体系,如非必要,政府是不需要也不应该轻率采取任何行动,去改变现有的安排。在今年八月,政府仍一贯坚守这两项原则作为考虑采取行动的规范,只是现实情况实在变得太坏和急剧,不得不一方面采取入市行动,同时亦部署一连串跟进措施。

   所以,讨论政府为何不及早推出一些措施,实际上,事后来说是于事无补的,因为时空不同,客观情况也不一样。大家都知道,某种措施,特别是有关财经及金融的范畴,以香港来说,要视乎外围的发展和情况而定。换句话说,以一些市场俗套的看法,有时候要视乎形势的发展;假如形势不配合,这些措施未必一定收到适当的效果。

   同样道理,在今年年初,甚至四、五月的时候,甚至乎今年夏天初期,当时对冲基金和一些在国际上进行炒卖生意的跨国公司,他们当时的力量,再加上被认为具领导地位的欧美国家,他们对于金融风暴的观点与现时的观点有否不同?是否有出入的地方?这个因素,我相信我们不应该忽略;一定要看看形势和客观的环境,所以有很多事情,虽然可能有构思和腹稿,但都要三思利害,选择一些适当的情况,或在一个没有选择和无可避免的情况下推出来,因为负责任的政府绝不应轻率行事。

   我们已多次告诉议员,政府是在甚么形势下在市场有所行动,所以我现在不在此再详细地重覆。八月中政府的决定是在十分严峻的情况下作出的,目的是制止投机者双边操控市场,因为本港金融制度的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接着,金管局在九月初推出七项措施,以强化货币发行局安排,以及减低那些狙击港元的造市者以双边操控手法来冲击货币发行局的机会。直至目前为止,据我们对市场的观察所得,在市场的行动再配合强化货币发行局制度的措施,发挥了应有效果。

   采取入市行动与否的确是一个极困难的决定。政府明白到这次行动可能会令外界误解政府试图推高股市,这一点我们已重覆了很多次。当然,有人相信,有人接受,也有人不接受,或许双方的立场不同,也没法令对方接受。然而,政府最终决定采取行动,是因为不采取果断措施的风险更大。我们相信假如政府在八月中没有迅速采取行动,本港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健全性受震荡的程度可以令公众失去信心,我们便可能面对重大的系统性风险。

   有议员提出疑问,为甚么金管局不在入쥝之前推出该七项措施呢?为何不早些提出这七项措施,使我们或许不用入市。

   在实际的考虑过程中,也就是从去年中亚洲金融风暴开始到现在,主席女士,正如我刚才所解释,许多在外围的客观因素都在不停地改变。举例来说,本年三月,港元利率有下调趋势,与美元利率差幅逐步收窄,而当时实际上并没有足够清楚的显示是有双边市场的操控出现。但到八月份,有清楚的显示造市者运用双边操控市场的行为,作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狙击攻势。而且因为这些市操控者早已备妥所需港元资金,所以即使利率飙升也不会增加它们的资金成本,但却反而会对他们在股票和期货市场的淡仓有利。造市者的力量及攻势,可造成极大的震撼,可能引市民的恐慌和系统性的危机。政府就是在这个背景下,马上在市场采取行动,以市的方法解决市的问题,消除可能会出现的系统性风险,也肯定了推出七项技术措施的迫切性。又举例说,关于措施的负面代价的考虑,这些遏止利率波动的措施,会可能被国际金融界误解为香港不愿意承担在货币发行局的运作原则下,利率调整带来的痛楚。也可能会令官方外汇储备的水平出现较大波动,会拖慢香港债务市场的发展。因此,政府不能也不应轻率决定推行这七项技术措施。

   作为决策者是有其责任的,而这个责任可以很重大。这方面必须要比倡议者更加谨慎地多方考虑,认为有关措施是必要的,是有很大把握成功而风险可以接受的,并且即使付出代价,也是值得的,方可作出决定。

   刚才的辩论有很多关于透明度和问责性的意见,所以我应在此作出比较具体的回应。在过去多年金管局一直致力提高香港金融系统和本身的透明度。今年六月开始公布在即时支付结算系统下的银行结余总额,便是一个例子。此外,金管局也基于这项目标而出版《金融数据月报》、《金融管理局季报》,以及其他各种刊物。金管局每年也向立法会提交年报,并经常出席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简介金管局的工作。就以过去一年来说,金管局曾九次出席委员会会议,向议员解释他们的工作政策及立法建议。金管局也很乐意继续接受立法会,透过这些渠道监察金管局的工作。

   大家都知道,简单来说,现时监管金管局的安排是这样的 ─ 金管局透过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向财政司司长负责,该委员会的功能有如金管局的董事局一样。金融管理当局的公信力和工作成效,视乎其在执行货币管理和银行监管职能上的自主权。在履行这些职能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金融管理当局尽量受到较少的政治干预。我知道,假如说完全不受政治干预,在这个议会是没有多大的市场。

   至于有建议要把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的讨论公开,很抱歉,这是我们不能同意的,因为其中往住牵涉外汇基金的投资策略及个别基金经理的表现,相信外国央行,也鲜有公布这类资料。而且一般中央银行均有决定利率的权力和责任,这是联系汇率机制里没有的,因此不能相题并论。

长远的解决办法

   香港最近的经验以及亚洲整体的经济危机,反映当前的国际货币秩序存在几项基本问题。庞大而且杠杆比率极高的国际资金流向改变了全球的贸易和投资形势。资金在国际强界之间流动的速度,对几乎所有经济体系都造成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即使最大规模的经济体系最终也难以幸免。由于部分基金经理为求争取较高回报而不惜一切,投资模式趋向采取狙击手法,再加上市场急速全球化的发展,不仅是新兴市场,就是发展成熟的市场的稳定也开始受到严重影响。香港不可能独力解决这些问题。长远解决办法端赖新的国际金融架构出现,以推动和促进既开放又受到妥善监管的市场,从而减少像现在的大规模跨境操控活动,以免造成广泛的损害。香港现正致力寻求国际间支持建立这个新架构。但直至最近,美国才承认这种波动,是全球性的,这是最近的事实。而任何一个经济体系,无论有多庞大和稳健,实际上也不能幸免。这套理论,香港金融管理局的领导,财政司司长在去年十二月开始,已经在许多国际有关的聚会上,提出这个论调。当时我们只被视为稚嫩,不需要谈这些。希望各位议员明白这一点,在处理金融风暴时,香港有关的官员在国际间不是没有做工夫,而是所面对的困难。

金管局的工作

   其实回顾香港金融体制发展的历史,便会知道,自一九八三年十月实行联系汇率制度以来,金融管理当局,都不断于适当时候推出措施,完善货币发行局制度。例如在一九八八年,当时的金融事务科推出了「会计安排」,使货币基础的定义变得清晰。在一九九六年,金管局推行即时支付结算系统,在这个系统下,所有持牌银行都要经由金管局在外汇基金开启户口,这些措施确保整体货币基础符合货币发行局制度的运作原则,加强了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在维持汇率稳定方面的作用,最近金管局推出的七项技术性措施,正是这个不断自我改进过程的一部份。

   对于加强整体金融体系稳健性方面,金管局亦作出了不少贡献。其中为致力发展本地债,而推出的外汇基金票据计划,为市场定出十年期债利率的参考指数。中央债结算系统是区内最先进之一的系统,为债市场建立必须的基础设施。金管局更早在金融风暴未发生前,便倡议亚洲应加快发展债市场,使区内资金能为区内发展提供融资,减少向区外借贷,降低风险,又积极与区内国家的中央债结算系统连结来,为区内债市场发展作出前瞻性的贡献。我刚才曾经提到,政府和金管局在七大工业国仍未认同应提高对冲基金透明度前,已在一连串国际会议上,力主这方面的重要性,因此说明金管局是有一个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管理局应有的危机感,这方面我不觉得有任何问题。

   有议员提出,金管局既然要遵行货币发行局的模式,便不应该同时参予其他中央银行的工作,以免使货币发行局的工作,不能百分百自动运作。我想在此指出,金管局的宏观责任,是维持金融体系的稳定。而监管银行、发展债券市场、设立按揭证券公司等等,都是环绕这个原则的大任务;也没有与货币发行局的原则有冲突之处。

   附带一提的是,例如美国,有两间历史悠久的按揭公司 ─ Fanne Mae及Farine Mac ─ 他们现时占美国住宅楼宇按揭生意百分之五十。自成立三十多年来,他们都是由中央银行负责;直至三十多年后,才以上市形式卖出。金管局两年前成立按揭公司时,也同样说过,在适当时候会按照美国模式将按揭公司以上市形式卖出。所以实际上,许多工作不能够因为要行货币管理局,所以不可以做其他事情,如果真的如此,对于香港的金融和货币稳定会有很大损害。

   有议员指出,金管局为了入市,忽略其保守维持联系汇率和金融秩序稳定的角色,使外汇基金和整体经济受损。财政司司长已多次解释,介入股票及期货市场的目的,是要针对在汇市和证市从事双边操控活动,以造成股市急挫、联系汇率受压力的炒家,为了保持我们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全,动用外汇基金入市是有需要的。在政府行动之后,股市和汇市回稳,这对香港整体经济是有利的。

金管局的架构

   主席女士:我很钦佩某些议员,尤其是通过新闻稿或记者会,表达对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法例依据和行政架构,以至国际上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的模式,确实下了工夫,做了不少研究。我也很高兴议员提出,要求制定金管局法例的目的,并非是要影响其决策实体的独立性,而是要清楚赋予金管局的权力,界定其角色、职责、组织架构与财政,确保金管局独立行使监管和金融管理的责任,并增加其运作透明度与问责性。这些都是很有建设性的意见,也与政府的想法相差不大。

   其实,在过去两年,政府内部已经开始研究这个问题。正如议员指出,目前金管局在银行管理方面的工作,已由银行条例清楚列出其权责。至于货币管理和金融政策方面的工作,则由外汇基金条例规管。该条例清楚列明金融政策的目标有三,包括维持汇率稳定和公众对货币的信心;维持财经金融体制的整体稳定和可靠性;并促使香港维持及发展其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就是这三个目标。条例赋予财政司司长权力,在听取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的意见后,适当地运用、管理及投资外汇基金,也规定金融管理专员(即金融管理局行政总裁的职衔名称)要向财政司司长负责。法例上金融管理当局是一个人,就是金融管理专员。因此,我们也认为最理想的做法,是通过修订法例,把金管局的权责更清晰和全面的列明,此举不单可增加该局的独立性,履行刚才所述的三大金融政策的任务,在执行金融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时,尽量不受太大政治的影响。

   我们现时未能就这方面的法例修订,政府亦还未有定案。而在金融风暴未平息前,亦非向立法会提出修订建议的时候。但是,当有一天,当政府向立法会提交修订建议时,我希望议员仍然记得今天在会上的发言和立场,即普遍支持金管局应有更多的独立性。我亦相信议员认识到,一定程度的监管和独立运作当然并非不能共存,但当独立性提高时,监管的程度应是怎样,这个相当显浅的道理,在其他先进和民主的国家,也是严谨地依循这个原则制定有关架构。试看德国、美国、英国,便一目了然。

   主席女士,政府觉得何俊仁议员的动议实际上是与事实不符的。多年来,金管局在本港和国际间建立了良好的声誉和地位,而这声誉和地位是有业绩和事实支持的。我相信这地位是一定不会,也不应该被今次动议的言论所动摇。多谢主席。

一九九八年九月三十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