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安置笼屋居民及单身人士"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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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署理民政事务局局长卢镒辉今日(星期三)在立法会回应刘千石议员就"全面安置笼屋居民及单身人士"提出的议案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首先我多谢刘千石议员,提出这个动议。

刚才我很留心聆听每一位议员的发言。演辞内容充份反映了各位议员对床位寓所(即俗称“笼屋”)及其住客,以及一般单身人士的居住及福利问题的关注,亦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供政府参考。很多意见均与房屋局及房屋署有关,而很多议员亦提议民政事务局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这点我们一定会跟进。

刘议员的议案中除了涉及床位寓所住客的安置问题外,亦包括社会上一般单身人士的房屋及福利的问题。所以我曾谘询房屋局局长、房屋署署长及社会福利署署长的意见。我谨代表政府作出一个综合的回应。

不过,聆听议员的意见后,我觉得像有人已读过我的讲辞,讲辞的内容都在你们的估计之内。纵使如此,我有责任解释政府的政策及方向,所以希望议员批准我在此读出讲辞。

床位寓所属于私人寓所,基本上设有多个床位出租。大部份床位寓所均位于人口稠密的市区,并已存在和经营多年。床位寓所住客选择在这类寓所居住,主要是由于地点方便、租金低廉。

政府了解到,由于这类寓所租金低廉、地点方便,所以市民对床位寓所是有一定的需求。因此,政府的政策并非取缔床位寓所或出租床位,而是透过立法确保床位寓所符合某些消防或楼宇安全的最低标准,以保障居者安全。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政府于1994年制定了《床位寓所条例》,订明一套法定的发牌制度,用以规管床位寓所的楼宇及消防安全。

自该条例于1994年制定以来,政府已给予床位寓所经营者一段长达四年的宽限期,让他们向牌照事务处注册,并进行必需的改善工程,以符合条例的规定和申领牌照继续经营。上述宽限期已于1998年6月30日届满。

刘议员与几位议员提及床位寓所发牌的数字,而刘议员所讲有关登记和持牌的床位寓所数字是正确的,即全港共有已登记的持牌床位寓所63间,住客1189人;但有关登记但未能获发牌的床位寓所数字则有可商榷之处。我想指出,已登记但未能获发牌的床位寓所有29间,住客545人。牌照事务处正促请经营者完成改善工程,并申领牌照,否则政府便会采取执法行动。

刚才几位议员,如刘议员和李永达议员亦有提及未登记床位寓所的数字。我想强调,民政事务处十八区职员会从各种途径及方法,找出未登记而受《床位寓所条例》监管的处所。此外,我藉此机会再次呼吁社工、临时区议员、社区领袖、业主立案法团及互助委员会向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举报怀疑无牌经营的床位寓所。牌照事务处一定会跟进。

关于安置床位寓所住客的措施,发牌制度实施后,一些经营者因为不能够或不愿意遵守法例所规定的安全标准而选择减少床位数目,甚或结业,以致部分床位住客必须迁出。不过,我们已作出承诺,保证不会因为实施发牌计划而使任何床位寓所住客无家可归。如果需迁出已登记床位寓所的住客需要安置,我们会给予协助。

在需迁出的住客当中,凡年满或年逾60岁或有医疗健康护理需要的个别人士,或有家眷居于床位寓所者,社会福利署会考虑让他们入住社署资助的福利院舍,或透过体恤安置安排他们入住公共屋。

至于60岁以下而又需迁出的住客,他们可申请入住民政事务总署开办的单身人士宿舍。目前我们已经在各区购置了38个私人物业,并将它们改辟为单身人士宿舍,为受影响的床位寓所住客提供大概530个宿位。长远方面,我们现正进行一项计划,在床位寓所众多的地区兴建多层单身人士宿舍。第一间这类宿舍位于深水 顺宁道,可容纳310名住客,现已落成入伙。另一间位于西环高街的宿舍则会于2001年落成,为港岛区的床位寓所住客提供270个宿位。此外,我们亦正与各政府部门磋商,以便在财政资源许可下,在西环的士美非路、九龙城的庇利街、西九龙填海区、观塘的塘道和深水

荣街等地点设立同类单身人士宿舍。此外,东华三院又计划在山东街兴建一幢宿舍。上述各个宿舍落成后,我们的单身人士宿舍计划,便可为本港各区受影响而迁出的60岁以下床位寓所住客,提供住宿选择。

除了民政事务总署之外,社会服利署资助的“市区单身人士宿舍”,为年满60岁及以上或有健康问题的床位寓所住客及有住屋需要的单身人士提供短暂居所。这类宿舍现时共有四间,分别位于柴湾,湾仔,乐富及长沙湾,每间可提供40个宿位,而平均入住率达七成以上。此外,社署亦计划于未来3年兴建4间同类型宿舍,将会在荃湾、上环、红及深水

设立,由非政府机构,以自负盈亏的方式营办。自《床位寓所条例》制定以来,社会利署已分别透过公屋体恤安置或安排入住福利院舍或市区单身人士宿舍等方式,协助约1,100名住客获得安置。社署会继续定期探访床位寓所,务求联络到有需要人士,协助他们改善居住环境及获得适当的援助。

我要指出,民政事务总署的单身人士宿舍计划与现时的公共房屋计划是有分别的。单身人士宿舍计划是特别为配合实施《床位寓所条例》的发牌制度而实行的,目标住客是年龄低于六十岁而因发牌制度的实行而须迁出的床位寓所住客,并不是社会上一般的单身人士。我借此机会简介房屋局和房屋署的公共房屋计划,特别是处理单身人士公屋的需求。

房屋局局长告知本局,房屋委员会早于1985年起设立单身人士轮候登记册,让年满18岁或以上的单身人士申请公屋。申请人须符合其他申请公屋的资格,如入息及资产限额。

政府十分关注长者的住屋需要。年满58岁或以上的公屋申请人,可获拨入“高龄人士优先配屋计划”。这类人士于配屋时必须年满60岁。而两位或以上高龄人士,无论是否亲属关系,亦可共同申请“共享颐年”优先配屋计划。自1985年以来,房委会已为超过30,000名单身人士提供各类型的公屋单位。现时公屋轮候册约有19,400个单身人士申请,其中一半为高龄人士。

其实,任何真正无家可归人士,可获房屋署安排入住临时收容中心或中转

房屋。另外,房委会亦在公共屋拨出适当单位供非政府机构设立单身人士宿舍。

未来公屋计划由1997/1998年度至2001/02年度,房委会将提供46,000个单人公屋单位,包括30,000个高龄人士单位。房委会估计在1998至2001年间,每年约有200个合资格的床位寓所住客,透过轮候册或体恤安置,入住公屋单位。

长远而言,我们已定下目标把整个轮候编配公屋的平均时间于2001年年底前,缩短至5年,于2003年年底前,缩短至4年;并于2005年年底前,再缩短至3年。

关于刘议员提及的综合服务,所有公共屋皆设有办事处,在必要时,职员会转介个案到有关部门或非政府机构,寻求帮助。房委会在1990年起推行「屋老人社区服务计划」,目的为连系屋独居老人,确定他们的个人要求及所需资源,鼓励他们多参与社区活动及义务工作,及为他们设立支援网络。至今,该计划已扩展至二十五个公共屋。

此外,房委会亦设有长者住屋,提供二十四小时舍监服务及其他设施,使长者能在舒适的环境下安享颐年。

房委会在有众多高龄人士聚居的旧型唐楼的地区,包括红,湾仔,荃湾,油地及深水

,设立了五个房屋事务询问处,以便利市民,特别是住在居住环境欠佳的私人楼宇单位的高龄人士,查询有关公屋的资料。在不久将来,第六个房屋事务询问处将在香港西区设立。询问处职员亦探访在私人楼宇居住的高龄人士及床位寓所居民,鼓励及协助他们在轮候册上登记。由一九九五年三月至今,房屋署职员已探访1,500位床位寓所住客。在一九九七年十月至今年八月,已有315位床位寓所住客登记申请公屋。

此外,社会利署每半年派员探访已登记的床位寓所,向其住客提供各类利服务,包括经济援助、个案辅导等,以帮助有需要人士。当发现有年老、体弱或身体不健全的住客需要房屋方面的支援时,家庭服务中心的个案工作者便会提供协助。

展望将来,「床位寓所」的存在,的确在某种程度上影'F香港的声誉。我们正采取措施,切实执行《床位寓所条例》,将床位寓所的安全纳入正轨,而受到实施法定发牌制度影'펶沟E出的住客,皆可获得适当安置。至于一般单身人士的房屋和福利需要,政府有关部们将继续以现有行之有效的程序与途径处理。

多谢主席。

一九九八年十月十四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