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回应《香港申诉专员第十期年报》的政府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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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今日(星期三)在立法会会议上提交回应《香港申诉专员第十期年报》的政府覆文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香港申诉专员第十期年报》在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二日提交立法会。当时,政府承诺会拟备覆文,回应申诉专员就年报附件6、9及10所载个案和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议,让申诉专员和公众可监察政府及公营机构落实有关建议的情况。现把政府覆文提交立法会。

  政府覆文涵盖申诉专员已调查并提出建议的投诉个案,以及申诉专员在一九九六及九七年主动展开的七宗直接调查个案和两个研究报告。大多数个案所涉及的政策局和部门,已全数采纳申诉专员的建议,并已跟进办理。只有极少数个案所涉及的局或部门,碍于资源或运作上的限制,未能完全采纳申诉专员的建议,详细理由载于政府覆文。

  政府覆文所载个案涉及的机构,还包括司法机构和公营机构,例如医院管理局、土地发展公司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这些机构并不属于政府部门,但都承担向公众交代的责任,向我们提供资料,说明已就申诉专员的建议采取的跟进行动。

  申诉专员在处理市民有关行政失当的投诉,提高公共行政的质素所作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市民期望政府进一步增加透明度和问责性,这亦是我们的目标。政府会继续尽力协助申诉专员履行职责,并竭力确保申诉专员公署与职权范围内的公营机构维持融洽的工作关系,为提供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而共同努力。

  议员如希望政府就覆文任何内容进一步阐释,政府乐意提供有关资料。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四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