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辩论施政报告──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邝其志致辞全文(只发中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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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星期三)立法会会议上,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邝其志于致谢动议辩论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在两周前的施政报告动议辩论中,多位议员就施政报告内有关资讯科技、电讯、广播及电影事务的内容发表意见。整体而言,议员都是支持政府的政策,我谨此致谢,并在此作出回应。

  首先,我要指出跟亚太区其他地方比较,香港在资讯科技及电讯方面的发展绝不逊色。在电讯设施及服务普及率方面,香港较诸区内的竞争对手,依然保持相当优势。举例说,自一九九五年,香港本地的电讯网络已全面数码化,相比美国及澳洲两地现时只分别有百分之八十及百分之七十八的数码化网络设施,明显占优。而在拓展宽频网络的覆盖面方面,香港近年的发展相当迅速。我们预期以光纤接达建筑物的宽频网络的到户比率在明年第一季将达百分之五十六,这个比率在亚太区实在是领先的。此外,香港现时的流动电话渗透率达百分之三十八,固定电话渗透率为每百名居民有五十五条电话线,百分之三十四的家庭拥有个人电脑,互联网用户数目则达八十三万,各项统计数字都说明了香港无论在电讯设施及应用资讯科技方面都绝不落后于区内其他地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所有这些电讯及资讯设施,都是由私营机构投资建设的。政府所办演的角色是提供一个有利投资和营运的环境,及有需要时对业界提供积极的协助。这是政府一贯的政策。这政策长远而言是比较其他地区以纳税人的金钱去作各式各样的营商投资证明是更有效的。

  在制订资讯科技策略的过程中,政府审慎考虑了究竟有什么元素,可以令香港在当前的资讯世界中取得领先地位。我们的结论是必须有四方面的环境因素互相配合。这四个因素是:

(一) 高容量的通讯系统;

(二) 共通的软件介面,让个人、商界及政府都能够便捷地互通资讯;

(三) 培育通晓又能灵活应用资讯科技的人才;及

(四) 营造一个有利激发创意和资讯科技发展的文化和环境。

  政府最近公布的资讯科技策略,正正是建基于这些要素的一套发展蓝图。这是一份务实的策略,针对香港的目前情况,订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在香港现已有良好发展的环节,加以扶持,确保香港得以保持优势;而在步较慢,或发展未尽理想的环节,则大力推动,务求能尽力赶上。

  在提供高容量的通讯系统方面,我刚才经已谈过。我们拥有世界一流的通讯设备,在亚太区内一直占有优势。而业内人士持续投入大量资源,使香港无论对内或对外的通讯基建得以不断扩展和提升。我们深信透过有效竞争,可提高市场的效率,鼓励创新,而消费者亦可享有更多选择。为促进有效竞争,资讯广播局在本年两度进行谘询,我们计划在明年初将有关的法律修订建议提交立法会审议。

  至于开放电讯市场方面,香港亦紧贴全球的发展趋势,逐步将本地及对外通讯市场开放。在本地固网市场方面,我们现正审慎考虑现有三家新本地固网营办商作进一步投资的建议,以决定应否签发新的本地固网牌照。政府最终的决定将取决于究竟哪种做法最能为市场带来更多有效竞争,让消费者享有真正的选择。

  在开放对外电讯市场方面,我们在过去一年取得重大进展。经过公众谘询后,政府于上月底公布了将会由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签发新的对外电讯服务牌照,牌照数目由市场决定。而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对外电讯设施市场亦会引入竞争,政府现正研究除已获准经营对外电讯设施的现有四家固网营办商外,应否增发新的牌照,我们计划在本年底前或明年年初公布有关决定。为配合对外电讯设施市场行将开放,政府亦正密锣紧鼓,全力推展舂坎角星通讯站用地的筹备工程,务求部分用地可于明年中批予营办商,以便对外设施市场可按计划于二零零零年引入竞争。

  香港赖以成功的第二项环境因素是要建立一个共通的软件介面,让个人、企业及政府可以互通资讯。在中长期而言,我们期望电子交易可在香港全面发展来,不论是政府向市民提供的服务、企业间的交往抑或消费者的活动都尽量透过电子方式进行。为带动电子交易在香港广泛流行来,政府将全力推行「公共服务电子化」计划。藉着这个计划,我们不单可以全面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及质素,更重要的是让我们建立一个有利电子交易发展的环境。

  为了令市民对使用公共服务电子化计划具有信心,我们将会设立适当机制,确保透过公开通讯网络进行的交易安全妥当。此外,我们亦会于明年向立法会提交促进电子商业发展的条例草案,该草案会就数据信息及电子签名的法律确认问题及成立核证机关等事项订定明确的法律条文。我们期望「公共服务电子化」计划能示范作用,展示电子交易较传统交易方式优胜之处,同时亦令市民大众在日常生活中逐渐适应多应用资讯科技,从而令电子交易模式深入民间,令电子交易可以在稳固的基础发展来。政府在推动电子交易方面的政策方针,与政府一向尽量多从提供有利环境手,让经济活动按市场供求规律自行发展的理念是一脉相成的。

  在人才培育方面的工作,主要是由教育统筹局推展。刚才王局长已撮要说明在推广教学上和校园里广泛应用资讯科技的工作计划,亦提到短期内教统局会进行资讯科技界的人力需求及训练需要的顾问研究,所以我在这里不再多说。

  至于建立一个有利激发创意和资讯科技发展的文化和环境方面,我们亦提出了一连串的措施。例如我们将会积极外发及以合约方式批出政府的资讯科技工程计划,务求提供更多机会以刺激本地资讯科技业的发展,从而建立一个具有规模的本地资讯科技市场。另外,我们亦会促进商界与学术界在科技方面互相合作,鼓励学术界把研究成果转化成商品,同时利用现有的资助机制,为科技发展计划及研究提供资金。我们亦计划推广资讯科技产品品质保证,鼓励优质设计。为促使社会各界积极应用创新科技,我们计划设立奖项,嘉许灵活应用资讯科技的人士及商户。

  从我刚才的介绍,我希望议员明了政府在制订香港资讯科技策略过程中,已作了全盘的考虑,不单订定了长远的目标,并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定下切实可行的工作时间表。香港有优厚的条件在资讯科技领域取得优先地位,我们无须妄自菲薄、只要抱着积极进取的态度,不断精益求精,自能开创新的局面。

  在电视广播政策方面,我们的施政方针是促进广播业的发展及提升香港作为区域性卓越广播中心的地位。为了落实这项施政方针,我们建议开放电视쥝场及鼓励促进广播和电讯网络扩展及互相通用,以便尽量利用现有的网络基础设施,令公众可以得到最多种类的电讯和广播服务。

  我很高兴多位议员发言支持政府就开放电视쥝场所提出的各项建议,也有议员关注到现时쥝场的竞争环境是否公平和如何管制在쥝场上有支配优势的持牌机构。我们会仔细地考虑各界包括议员就电视政策检讨文件中各项建议所发表的意见,我们希望可以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公布有关电视政策的决定。

  在电影服务方面,我谨藉此机会多谢多位议员在发言中支持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建议在一九九九年拨款一亿元,设立电影发展基金,以协助电影业的长远及健康发展。至于电影发展基金的用途,我认为有需要向各位议员澄清,我们并非只会接受与应用和科技及特技有关的申请,凡是有利于电影业整体发展的申请,我们均会考虑。我们将会和电影业,特别是电影服务谘询委员会,保持密切的联系,务求业界能善用这基金。

  多谢主席。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四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