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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星期三)立法会会议上,工务局局长邝汉生于致谢动议辩论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在施政报告的简报会、辩论会、和本会的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的会议上,多位议员都就基建工程分别提出了意见。在此我首先多谢他们的意见。
有议员在动议辩论中,重提政府必须确保本地专业人士有最大机会参与政府工程,有议员亦提出政府应该重用熟悉本地环境和需要的本地专才。虽然这些都不是新的课题,但我今天想藉此机会就政府的工程采购政策和各类合约批出的数字,再一次说明本地专业及建造业人士参与政府工程的程度。
采购政策
由1997年6月19日起,我们在采购方面履行世界贸易组织的政府采购协定的规定。在建造工程方面,这协定适用于招标承办价值超过5,500万元的建造服务,但不包括顾问服务。参加了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协定并没有改变了政府一向沿用的采购政策。
政府为公共工程和有关服务订立的采购安排,主要符合两大原则,就是要达致最高的经济效益,并使竞争机会保持公开和公平。因此,我们必须使所有为政府供应物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能够公平参与竞争。我们的原则是保持透明度,不优待亦不歧视任何国家。但也会同时留意本地情况,确保本地公司不会因世贸组织的规定而处于不利的形势。
工程合约
目前,政府公共工程认可承建商名册上约有80%是本地承建商。所有承建商,包括海外承建商,均必须在本港聘用不少于某个数目而具有本地经验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在认可名册内的承建商,分为甲、乙、丙三组。甲组的工程公司,不可以竞投2,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约,乙组的工程公司不可以竞投5,000万元以上的合约,丙组的工程公司只可以竞投5,000万元以上的合约。
所有甲组和乙组的承建商都是本地公司,而丙组承建商包括有本地、内地及海外的承建商。在过去3年,共有343份合约,约占总数的84%,总值291亿元的工程是批给本地承建商的。另有43份合约,总值99亿元是批给内地承建商。余下的21份合约,总值50亿元是批给海外承建商的。上述数字显示出只有小部份公共工程合约是批予海外承建商的。
本地承建商会继续有很多机会参与未来的基建和公共工程。我们预期到了1999年底在约共400份合约中,其中约有160份,每份造价低于2,000万元的工程合约,以及60份造价介乎2,000万至5,000万元的合约,会分别批给认可名册上的甲组和乙组的承建商,即本地承建商。而本地的丙组承建商,也可和内地及海外承建商,一同竞投其余约180份合约。
顾问合约
本港有很多具规模的工程顾问公司,大部份都已在香港经营超过20年。虽然很多都以外国公司的身份在香港开业,到了现在,这些机构的主席,董事和他们所聘用的专业人员,大部份都是本地的工程师,在本地接受教育和专业训练。
建筑顾问公司方面,在建筑署的建筑顾问公司名单上的35间公司当中,有27间是本地公司,而这些本地公司,其中数间在本港已有相当悠久的历史。
过去三年,我们一共批出239项工程顾问合约,其中163项批与有聘用专业人士过半数为本地人的公司,约占77%。另外批出44项建筑顾问合约,其中本地公司占30项,约占68%。根据资料,参与顾问合约的专业人士,大部份为本地人。
要成立一间具规模的顾问公司并不容易,小型的本地顾问公司,要和大型的顾问公司竞争,无可否认,是会有一定困难程度的。因此,我们正考虑加强对小型本地顾问公司的协助,要求有关部门为小规模计划甄选顾问时,选用专业人员不超过5名的小型本地顾问公司。我们希望这些小型本地顾问公司能日益壮大,扩展其对市场的占有量,这样对本港的长远利益是有一定的帮助。
本地专业人士和本地工人
至于本地人才获得聘用和接受培训的机会,据我们所知,近几年在本港毕业的工程学生,就业方面并未遇到很大的困难。现有的工程合约条款和雇佣条件已有规定,所有公司在招聘工人和驻工地的专业及技术人员,必须优先聘用本地人士。最近因受金融风暴影,我们知道建筑系的毕业生在寻找工作比较困难,我希望这只是短暂的问题,随着不久之未来,各公务工程展开,这情况应有所改善。
我们在评核工程投标资格预审书和顾问合约建议书时,向来重视本地经验,并在评分方面予以适当的比重。我们理解本地一些专业人士在此事所持的意见。工务局正检讨现行做法,并与各有关人士继续商讨这问题,务求达致平衡各方面的意见。
「设计及营造」和「建造营运及移交」
何钟泰议员提出政府应多些鼓励私人机构参与公务工程,减少政府在财政上的负担,并加快完成工程项目。这个提议和政府的一贯政策是一致的。
我们会在适当的项目,采用「设计及营造」合约的安排,以便能够充分利用承建商在工程设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及资源,以减低成本,节省时间。采用这种合约形式进行的工程项目中,有建筑项目,例如目前正在兴建中的上水屠房及长沙湾政府合署,也有土木工程项目,例如已经建成开放的汀九桥。
在运作期间能带来收入的工程项目,我们亦会采用「建造、营运及移交」合约形式的安排,吸引私营机构的资金投资。众所周知,大型的工程如3号干线(郊野公园段)、西区海底隧道和大老山隧道就是以上述的融资方式建成的。
在未来数年,我们将会展开多项大型的基建及建筑工程。毫无疑问,我们将有机会采用「设计及营造」及「建造、营运及移交」合约形式的安排。我们会就适当的项目采用这些安排。
推广香港专业服务
何承天议员要求政府主动向其他地区,特别是国内,推广香港的专业服务。
在推动建造行业方面,我们在过往一年做了很多工作,我们已经加强与国内有关单位之联系,特别是和中国建设部。今年三月,我们联同建设部和本港很多专业团体在青岛举行过一次研讨会,主要是讨论市场准入之问题。九月初,我们和贸易发展局合作,带了一班建筑界人士访问广东省及西北省份。十月初,我们在北京和中国交通部举行了一个有关用「建造、营运和移交」模式来进行工程的研讨会。建造业人士都十分支持和拥跃参加这些活动,我亦十分多谢他们的支持,我相信这些活动对未来本港建造业之发展,会有极大之帮助。
基建投资
主席女士,政府在基础建设方面的投资,是有长远的方针和计划的。在过去十年,公共工程的开支平均每年有百分之六的实质增长。在1998/99年度的开支超过二佰亿元。这庞大的工程投资是要配合香港的整体发展和人口增加,同时亦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提供就业
由九八年五月至十月期间已有146项总值86亿元的公务工程合约和工程顾问合约展开,合共提供约超过10,000职位。同时我们亦尽量加快工程在每一阶段的进度。由九八年五月至十月期间我们已把25项工程动工前所需的时间缩短由一至十数月。其中的9项工程亦已动工。
加快工程,增加效益
在加快工程计划方面,刚才吴荣奎局长亦有提及,工务局除了督促所有工程部门员工提高他们工作的效率和生产力外,亦颁布一些行政措施,例如尽量把简单的工程文件及设计划一,以便减省工程设计时间。至于成本效益方面,我们会在策划阶段详加审核,以便订出最具成本效益的方案。
主席,公共工程尽快展开,可以增加就业机会;基建项目尽快完成,可以及时配合香港发展;工程策划彻底得当,可以增加工程的成本效益。工务局将会联同各政策局和工程部门,互相推动和配合,以达到上述目标。我们有信心和有决心完成这些目标。
本人谨此陈辞。
完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四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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