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1998年商业登记(修订)条例草案

*********************

  以下为今日(星期三)在立法会会议上库务局局长俞宗怡动议二读1998年商业登记(修订)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我谨动议二读1998年商业登记(修订)条例草案。

  我们最近就商业登记制度的运作情况进行检讨,以在有需要的范畴进行简化及更新。我们打算采用新的电脑系统及改进办公程序,以提高商业登记制度的运作效率及迎合现今商业社会的步伐。我们预期这些改进措施可以将处理新商业登记申请的时间,由六天缩短至四天。

  现行的《商业登记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的部分条文局限了税务局简化其运作程序的空间。本条例草案的目的旨在修订有关条文,以配合及实行各项的简化建议。

  本条例草案的其中一项主要修订是建议设立一套开放式的商业索引,公开让市民以自助形式翻查业务的商业登记号码。目前,任何人士如能提供足以识别一项业务的资料,例如该业务的商业登记号码,便可要求税务局从商业登记册内翻查有关的业务资料。倘若该人士未知悉有关号码,便需要求税务局翻查该号码,方可再作进一步的查阅。税务局每年均接获约十万宗这类翻查的要求。

  建议的开放式索引可令市民迅速地取得所需资料,并减轻税务局的工作量。我们将来或会以电子形式,例如在互联网,将索引公布。建议的索引只会载列刚足够用以识别已登记业务的资料。由于目前税务局在接获要求的情况下亦已提供该些资料,因此,建议的索引并无抵触税务局一贯遵守的保密原则。

  另外,条例草案亦建议税务局可向公众人士,以未经核证形式,提供商业登记册上的资料。这项新的服务省却必须以人手进行的核证程序,令索取登记册上资料的过程自动化,从而节省处理的时间。这项服务亦使我们将来能够透过电子方式将有关资料传送予查询人士。

  本条例草案的修订建议旨在简化程序及改善服务,希望议员支持条例草案。

  谢谢。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一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