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教育统筹局局长就「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检讨」议案修订致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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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星期三)立法会会议上,教育统筹局局长王永平就「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检讨」议员议案修订致辞全文:

主席:

  在「自力更生支援计划」的建议下,劳工处和雇员再培训局将会与社会利署紧密合作,互相配合,提供辅导、就业和再培训服务,鼓励和帮助失业的综援受助人重投劳工市场。

  社署辖下的社会保障办事处会成立「一站式」服务小组,为失业综援受助人订立个人的求职计划,并会向失业综援人士介绍劳工处和雇员再培训局的服务。劳工处方面,会透过互联网为各社会保障办事处提供职位空缺的资料。综援受助人亦可向劳工处辖下就业辅导组办事处寻求就业辅导服务,他们可使用该处的半自助式就业辅导服务,从资料库寻找合适的职位空缺,继而由该处职员安排与雇主进行面试。对于那些有特别需要的失业综援人士,劳工处会为他们提供就业选配服务,透过就业辅导、再培训转介服务等,加强对他们的协助,从而提高他们就业机会。

  雇员再培训局方面,现提供超过一百五十种培训课程。这些课程涵盖范围广泛,其中包括专注提高求职技巧的课程,以及各种职业技术训练。综援人士可因应本身之兴趣及能力,选修合适之课程,其申请会获得优先处理。再培训局并正计划增加开办就业成绩理想的课程,例如物业管理及家务助理等;该类课程应会切合综援人士的需要。再者,再培训局会因应实际需要,考虑开办特别为失业人士,包括综援人士而设的受训前或就职前讲座及工作坊,让他们了解劳工市场的最新情况、学习求职技巧等,以增加他们的信心及提高他们就业的机会。我亦想指出,现在参加超过一个星期的再培训全职课程是可以领取平均每月四千元的培训津贴。

  除了职业培训和再培训,政府非常鼓励持续教育和进修,在稍后的另一个辩论,我会作详细的回应。

  有关为失业人士从公帑内提供财政援助的问题,我在去年七月一次就失业问题的辨论中说明,政府现时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已经为因失业、伤残、患病等原因引致经济有困难的人士提供财政援助,以应付各项基本生活需要。此外,香港的雇佣法例也为被解雇的工人提供一系列保障,主要包括代通知金、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假如雇主因破产而无法履行支付工资、代通知金、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等法定责任,受影响雇员可向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申请特惠金。因此,政府认为没有必要在这些制度外,另设一项计划单纯是为失业人士从公帑提供财政援助而无须资产或入息审查。西方很多先进国家的经验显示,任何失业援助金制度一旦长久实施,国民便会可能长期倚赖财政支援而丧失工作意欲,所以我们必须审慎考虑。

  协助失业人士的最有效方法,是帮助他们重新就业,自强不息。因此,我们认为投入更多资源为失业人士提供更有成效的就业服务和开办培训课程,使他们早日重投劳工市场并持续工作,以及透过种种措施创造就业机会,比投放大量公帑在现有的公援计划上,是更为恰当的方法。

  刚才我听到何俊仁议员提到有些想工作的失业人士,我完全相信有这些人士。我呼吁他们及其他失业人士不要失去信心,尽管现在失业率高企,个别行业和个别职位,例如从事养猪工作或私人安老院的护理仍然有空缺。每个月仍然有大约四千名失业人士透过劳工处的协助,找到工作。我完全同意现时的整体就业情况仍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全面改善,但我乐意向议员保证,政府会竭尽所能协助失业的综援受助人重新就业。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三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