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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今日(星期三)在立法会就专责委员会新机场调查报告进行议案辩论时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刚才我已经很仔细聆听各位议员的发言。去年七月新机场启用时的种种问题,确实在市民和政界当中引起广泛的讨论。这些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大家当时都感到非常失望、挫败、甚至愤怒。各位有这样的反应,显示了我们一向对自己要求甚高。我们将来仍须继续对自己有严格的要求,因为这正是香港能够保持优势,不断繁荣进步的关键所在。
自我评价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一种就是能否面对事实、承认错处,并且从中学习、以致获益,继续前进。我希望,亦都深信,经过整整六个月的研讯、查问、公开调查和研究、经过各方的评论和深刻的反省之后,我们的确并未丧失这种能力,而且确是经一事、长一智。这次事件,令整个政府虚心自省。
主席,我今天要讨论的,是专责委员会的新机场调查报告。这份报告以及新机场调查委员会和申诉专员的两份调查报告所提出的主要问题,都已经通过新闻界的报道以及在今次的立法会辩论中充分公开讨论,各位议员亦都就专责委员会报告内的多个范畴提出意见。最明显的一点,是大家的目的,都是诚实地寻求真相,以图从中汲取教训,这一种负责任又具透明度的行事方式,正是政府一贯办事的作风。政府主动成立调查委员会,委任胡国兴大法官和郑维健博士进行独立司法研讯;我想强调这个独立研讯并非好像李卓人议员指控是政府的挡箭牌,这样的讲法对政府、对胡大法官和对郑博士的诚信是绝对不公平的,政府的确是有诚意找出事实的真相,我们与调查委员会和专责委员会充分合作,派出证人应讯和提供证据;我们也都因应两个委员会和申诉专员的要求,提交所需的全部文件和资料,毫无保留或隐瞒。
现在,三份调查报告终于发表,而每一份报告,行政长官和整个特区政府都是同样重视,我们亦都接纳了报告的建议。其中一些,我们先前已经主动实行,其余的,亦已按照建议迅速果断地加以采纳。政府承认本身的过失,并愿意承担责任。行政长官和我都曾经为新机场启用时的混乱所带来的不便和经济损失,向公众致歉。
今日,我谨在此再向大家致以毫无保留的歉意。
赤角新机场启用之初,情况一度极为混乱,但是可堪告慰的是,我们很快便解决了客运大楼方面的问题,货运服务及后亦已回复正常。今天,赤角新机场已被公认为世界最佳机场之一,实在是足以令我们自豪。在大家苦苦追究什么地方出了错、原因何在、责任谁属之际,好容易会忘记了这一点。
新机场现在已经顺利运作,效率更胜启德。现在,新机场每日平均处理四百六十班航机、八万名旅客,以及四至五千吨空运货物。有九成旅客可以在抵港后十五分钟内办妥入境手续,在十分钟内领回行李,并在航机降落后一小时内到达中环商业区。这样的效率足可以达成一流国际机场的最高标准。岭南学院在去年十二月底为机管局进行了第二次顾客意见调查,结果显示有百分之九十二点六的被访者“满意”新机场的服务,比八月时的百分之八十八点二有所增加。
主席,关于责任问题,有几点是非常清楚的。根据专责委员会的结论,机场启用当日出现混乱,机场管理局(亦即机管局)的管理人员应负上最大而且最直接的责任。至于空运货物处理服务在机场最初运作的几个星期出现中断和缩减的情况,专责委员会认为主要是香港空运货站的责任。专责委员会得出的结论,与另外两项调查所得的结果不谋而合。
专责委员会亦都研究了政府及某些个别人员的责任问题。机场发展策划委员会(亦即机策会)负责监督十项庞大的机场核心工程,当中亦包括机场。我接受我所领导的机策会“未能全面履行本身的职责,确定机场在启用日准备就绪”。
不过,我们亦应该记得,政府使用大量公帑成立机管局。当年,政府获得立法局通过法例,授予机管局有关的法定权力和责任以兴建和营运新机场。机管局是根据审慎的商业原则运作,不受官僚架构和规则的干扰。同时机管局有本身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因此机策会并非机管局的“超级董事会”,机策会亦不能凌驾法律而指令机管局行事。简单而言,政府不能亦不可干预机管局的内部事务或重覆它的工作。
机策会是在新机场工程统筹署(机统署)的协助下履行其监督机场计划的职责。我们当然可以辩论究竟机统署是否应该更加积极主动,以寻根究底的精神核实机管局提供的资料。但是机管局始终是最前线和最能掌握实际情况的机构,我们仍须依靠它提供有关机场就绪情况的最新评估。
我提出这几点,并非是要推卸政府的责任,而是要交代清楚机管局和机策会的关系。我亦都早已承认,我们和机统署在全面风险评估,以及应变计划方面,的确是做得不足,否则可能防止新机场启用初期带来的痛苦经验。
主席,如果我们未能从错误中汲取教训,并引以为鉴,各位参与拟备这三份报告的人士所付出的一切努力和心血,还有我们所有人因这次事件而一同承受的创伤,就会全部白费。
专责委员会提出了十五项具体建议,新机场调查委员会和申诉专员亦都提出了不少有用的意见。我们积极研究这三份报告,以便把这些建议和意见纳入我们现正为大型工程拟备的一套新指引当中。这套指引涵盖的范围包括:权责的划分、协调和监察机制、透明度、沟通途径、制衡问题、外间专家的聘用、问责制度、风险评估及应变计划。
指引的初稿已经完成,并已交由有关的决策局和部门审议;我们是会力求在未来数星期内定稿。
相信议员亦都知道,机管局已经成立专责小组,研究各项调查的结果和建议。专责小组尤其重视在这次事件中所汲取的教训,亦会审慎研究可以改善的地方。机管局会特别探讨的其中一个问题,是如何加强与专营公司(例如香港空运货站)的工作关系,以期更严紧地监管这些公司的表现。
此外,自机场启用后,机管局已经推行多项措施,以改善应变计划的程序,并且成立了特别的工作小组,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和检讨应变计划。
有关管理的问题,机管局将会委聘顾问检讨其管理架构。局方亦会邀请外间法律专家就报告书点名批评的职员应采取的行动,以及有关约满酬金的事宜提供意见。据我所知,机管局董事会已将推行这些措施列为优先任务,而政府及非政府成员亦会紧密合作,使有关措施得以顺利推行。
我可以向各位议员保证,这些决不是空话;且让我举例说明:自从我们解决机场启用初期的问题后,政府、机管局、香港空运货站,以及与机场服务有关的各方都一直紧密合作,加强彼此的协调和沟通,致力提高危机管理能力。因此,当超级一号货站的配电系统在去年十月十五日发生故障时,机场的所有工作人员都能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使到航空货运服务不致严重受阻。要是各有关方面未能妥为协调合作,问题可能会升级为另一次重大的危机。这个例子充分反映出我们能够迅速汲取教训,妥为改善。
主席,现在我想谈谈公务员在新机场事件上的个人责任问题。公务员体系中设有一套良好的机制、明确的程序和举证的标准以处理公务员行为不检、疏忽或失职的情况。政府会仔细参考三份报告书的内容,研究对个别官员作出的指控,及采取适当的行动。我和我的同事都愿意承担应有的责任,并且接受同一机制的考验。
在我作出总结之前,我想提出一点有关专责委员会程序的意见。专责委员会的结论,带出一个问题∶就是在举行任何公开研讯时,假如要向个别人士提出严重的指控,甚至处分的建议,是否应该根据维护公正的基本原则,在公开这些指控之前,让有关人士有机会对指控作出答辩,而最后发表的报告,亦应反映考虑这些答辩的结果。申诉专员和新机场调查委员会都已经做到这一点。这一个基本原则问题值得政府和立法会加以讨论,好让日后同类研讯能依从清楚明确而又能为各方接受的标准进行。
主席,各界对这次事件的讨论,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各有关方面经过漫长的调查后,完成了三个详尽的报告,报章、电台和电视台对这次事件有大量的报道。经此种种,我们已经接受了极为彻底的自我检讨。我认为三个报告书都值得各方全面细读。
建设新机场是很多人经年的心血结晶,其中亦都包括个人遭受批评的人士。既然新机场问题现在已经得到充分的讨论,而我深信政府、机管局和香港空运货站定会以积极而开放的态度,处理余下的问题,我希望我们现在能举步向前,集中我们的精力,好好推广这个足令大家自豪的机场,充分利用它为我们带来的新机会。
多谢主席。
完
一九九九年二月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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