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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民政事务局局长蓝鸿震今日(星期三)在港京扶轮社、半山区扶轮社 及半岛南扶轮社联合午餐会上致辞全文:
何社长、罗社长、伍社长、各位嘉宾:
我今天非常高兴出席这次港京扶轮社、半山区扶轮社及半岛南扶轮社联合午餐会。
近日赌博成为社会舆论其中一个关注的问题,尤其是有关各种未经批准的赌博活动。我想藉今日的机会向大家详细解释政府在这方面的政策。
政策
一直以来,赌博都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一方面不少人视赌博为社交活动或消闲娱乐,另一方面我们亦不时从报章上看到因沉迷赌博而引致的个人及家庭悲剧。政府的角色,就是要平衡赌博人士的需要,以及强烈反对赌博的人士及社会各方面及团体的意见。
所以,政府现行的政策是不鼓励赌博,但容许合法的赌博渠道存在。合法的赌博渠道是指由香港赛马会举办的赛马,六合彩,以及由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发牌批准经营的麻雀馆等。这政策制定以来,平衡了赌博人士及反对者的意见亦由于提供了合法的赌博渠道,有效地打击了非法赌博活动,包括非法赌外围马及以往字花等等。此政策已沿用多年,一直为市民普遍接受。
根据此政策制定的《赌博条例》(香港法例第148章),所有未经政府批准的赌博活动都是违法的。我想藉此机会告知大家,目前政府并没有打算在港开放更多的合法赌博渠道。民政事务局最近一项调查显示,在1,500名受访者中,超过百分之九十认为现在的合法赌博渠道已经足够。只有百分之十四受访者赞成在本港开设赌场及百分之十四赞成容许网上赌博,百分之二十九赞成容许有关体育活动的赌博。近日有意见认为政府可考虑开设赌场或将赌波等活动合法化。这些建议,从政府政策及市民意见方面评估,我们都无意这样做。
非法赌博活动
正如我刚才提及,近年来确实有迹象显示,有未经批准的赌博活动在香港以各种形式经营,例如有海外赌博公司在本港宣传推广他们的生意,设立所谓「服务中心」,以长途电话及银行转账等形式收受投注。此外,互联网上的赌博网页、一些在港开出往公海的「赌船」,都提供市民赌博的途径。政府亦早已留意到这种情况,并一直与有关部门联络,研究这些活动有否触犯法例。警方会搜集证据,并采取果断的执法行动。本月初警方对澳门赛马会设在本港的服务中心采取的搜查及拘捕行动,即为一例。 博彩税收
上述所提及的非法赌博活动不但是对本港社会及政府赌博政策的挑战,亦会影响本港合法赌博活动如赛马及六合彩的投注额,减少本港的博彩税收。以1997/98年度为例,博彩税收为一百二十四亿元,占政府收入的百分之四点五。若博彩税收入因非法赌博影响而减少,对政府的财政及整个社会都无好处。
本港主要的合法赌博,即香港赛马会举办的赛马及香港奖券管理局举办的六合彩,皆由非牟利非商业机构主办。合法赌博的收入是社会慈善团体、服务机构及教育机构的主要资助来源之一。以六合彩为例,投注额的百分之十五会拨归奖券基金,资助各项社会服务。赛马方面,香港赛马会除了要根据《博彩税条例》缴交博彩税外,其部份收入亦会拨入马会慈善信托基金,每年捐款约十亿元资助慈善机构及社区计划。以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为例,基金共资助一百四十六个慈善项目,其中包括社区服务,医疗生,教育培训,以及文娱乐康体等各方面的工作。在本港活动的非法赌博公司,皆为商业机构,以牟私利为目的。它们的收入不须缴付博彩税,也没有上述的社会责任。若市民转向它们投注,会直接影响香港赛马会及六合彩上缴的博彩税及慈善拨款,受影响的当然是香港的市民大众,及香港的各项社会服务与慈善团体。 呼吁
所以,我在此呼吁市民切勿参与这些未经批准的赌博活动。我呼吁的目的,不单祗是为了执行现有的既定政策、保障政府的财政收入及慈善机构所获的资助,而是我要提醒市民,参与这类赌博本身亦可能触犯《赌博条例》第八条"向收受赌注者投注",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30,000元及监禁九个月,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检讨法例
政府会继续积极打击非法赌博活动,同时亦检讨现行法例是否有需要修改。事实上,《赌博条例》制定于七十年代,当年并没有境外的赌博公司在港活动,没有赌船,更没有网上赌博,现行条例的精神仍然适用,因此政府有需要作审慎检讨,在有必要时将现有条例更新、强化及改善,使它更能切合时代需要。民政事务局现正与有关政策局及部门商讨,有关具体建议,我们会于适当时间向外公布。
我希望上述说明了政府的赌博政策,及政府打击一切非法赌博活动的决心。赌博是与市民息息相关的课题,我们很乐意听取市民对此问题的意见。
多谢各位。
完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五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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