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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库务局局长俞宗怡今日(星期三)在立法会会议上在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1999年储税券(修订)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
我动议修正条例草案的第3条,修正案内容已载列于发送各位委员的文件内。
建议的修正旨在将订明开立有关电子储税券户口条款的规则的权力赋予库务局局长,以取替条例草案建议的税务局局长。鉴于立法会秘书处法律事务部就原来条文提出的意见,建议的修正使该项权力的赋予更为明确。由于储税券条例现时已赋予库务局局长制订规则的权力,因此,建议的修正会确保性质相若的规则是会由同一位公职人员制订。
主席,我谨此陈辞。
完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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