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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案:限制公共小巴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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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局局长吴荣奎今日(星期三)在立法会会议上根据《道路交通条例》动议的决议案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我谨依照议事程序表,提出我名下的议案。

  自一九七六年以来,政府将公共小巴可登记的总数,限制在四千三百五十辆的水平。而这个限额的有效期,以往经由立法局以决议的形式延续。在一九九七年六月,当时的立法局将这个限额的有效期延长至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日。政府现动议将限额的有效期再延长两年,即直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为止。

  在提供公共交通服务方面,政府一贯的政策,是尽量以载客量高的集体运输工具(例如铁路和专利巴士)来应付乘客的需求。公共小巴则发挥辅助集体运输工具的功能,是我们公共运输系统中重要的一环。此外,专线小巴在提供铁路车站接驳服务方面,亦担当重要的角色。

  目前,公共小巴每日的载客量为一百七十五万人次,占整体公共交通工具的百分之十六点四。虽然所有公共交通工具的总载客量,因为经济情况的影响,在一九九八年出现了轻微的下调,但公共小巴的载客量大致上仍然能够保持不变。我们因此认为,把公共小巴的数目维持在现时四千三百五十辆的水平,是合适的做法。

  为了确保公共小巴能继续有效地发挥其辅助公共交通工具的功能,以及改善小巴业的经营情况,运输署已开展了一系列有关公共小巴营运的顾问研究。在一九九九年内,运输署会完成两项分区研究,以检讨现时在香港岛、九龙和新界东部的专线小巴路线的营运及其财政状况。我们并会参考顾问研究的结果,为专线小巴营运商提供改善运作的安排。譬如刚完成的香港岛专线小巴营运状况的顾问研究,便提供了一些建议,例如将部份小巴专线的行车路线及其总站位置根据乘客需求作出更改,以及延长行车路线以增加乘客量等。运输署已就这些改善措施与有关的专线小巴营运商及临时区议会商讨,并将会在本年内陆续实施有关的新安排。此外,运输署亦正在研究为未来数年落成的大型物业发展,提供新的专线小巴服务。

  除了以上提及的措施外,运输署会继续物色合适的路线开辟绿色小巴专线,以鼓励更多红色小巴转为专线小巴。此外,在改善公共小巴服务方面,运输署亦将会与业界一同研究可行的措施,提高公共小巴的服务质素以增加它们的吸引力和竞争能力。这多方面工作的目标,是继续确保公共小巴为市民大众提供理想的服务,并同时保持业界在营运方面的稳定性。

  主席女士,我谨此提出动议。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