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立法会:工商局局长动议通过创新及科技基金议案(只发中文稿)

************************************

以下是今日(星期三)在立法会会议上署理工商局局长蔡莹璧动议通过《创新及科技基金》议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

本人动议通过印载于议程内的议案。

廿一世纪将会是一个以知识为本的年代。创新和科技对增加产品价值,提高生产力,以至改善本港的整体竞争力,将会扮演重要的推动角色。因此,行政长官早在一九九七年的《施政报告》中已定下目标,要使香港成为华南以至整个区域的创新和科技中心,并于去年初,成立创新科技委员会,就如何达致有关目标提供建议。

行政长官去年的《施政报告》已采纳了委员会首份报告的主要建议,其中包括设立五十亿元的创新及科技基金,以资助一些有助促进创新和提升产业科技水平的项目。其后,我们一直致力落实有关的建议,界定基金的目标、涵盖范围、评审准则和监察机制等具体安排。

本议案旨在透过立法会决议方式,根据《公共财政条例》成立创新及科技基金,使它成为法定基金,由财政司司长或其指定公职人员管理。议案概述创新及科技基金的主要用途,并订明基金可保存有关利息及其他款项,以作基金日后之用。

至于创新及科技基金的其他具体安排,我们将会在提交予本会财务委员会的申请拨款文件中详细列明。我们也曾在较早前谘询本会贸易及工业事务委员会,听取议员的意见。现在就让我利用这个机会向各位议员简介有关安排的重点。

首先,创新及科技基金将会肩负一个非常重要的使命,就是要资助有助产业创新或提升技术水平,以及有助对产业升级和发展的项目。这些项目包括:

(一) 创新及科技支援活动,例如由大学和工业支援组织,以及正在筹划的应用科技研究院,所进行的中下游研究及发展项目;

(二) 大学与业界共同进行的合作研究发展项目;

(三) 与创新和科技并无直接关系,但对提升本港产业的质素和推动其未来发展有裨益的项目;以及

(四) 鼓励具备科技知识及商业头脑的人进行的科技创业活动。

我们相信,上述四类项目对改善本港的科技水平和协助本港工商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素,将会带来新动力。而目前工业署所推行的工业支援资助计划和服务业支援资助计划,亦将会被创新及科技基金取代。

我们建议,把基金的管理权授予工业署署长,由工业署署长就基金的支出向立法会负责。此外,工业署署长将会就耗资超逾工务计划丁级工程项目拨款上限的项目,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批准。该拨款上限目前为$1,500万元。上述安排与目前工业支援资助计划沿用的安排是一致的。

为确保基金的款项能得以善用,我们会设立一个有效的谘询机构来进行有关项目的评审工作。谘询机构的成员将包括商界人士、学者和政府人员,为评审和监管工作提供商业、技术和政策上的意见。在评审准则方面,我们会考虑一系列的因素,包括有关项目对本港在创新和科技提升方面所能作出的贡献,把项目成果转化为商品的潜质等,并要求有关项目有适当的私营机构参与,以确保申请项目切合产业的需要。

除了评审工作,我们也明白议员对获资助项目的成效非常关注。因此,我们会采取严谨的措施,监察项目的进展和成效。例如,我们会要求申请人尽可能列出其项目期望能达到的可量化目标,以便作日后评估项目成果的依据。此外,我们也会要求有关项目的工作小组定期提交进度报告,并就项目的进展决定是否继续发放拨款。

由于创新及科技基金肩负重大的使命,我们将定期检讨基金的运作,以确保基金能达至其目标,和不断提高其运作效率。我们相信,定期的检讨将有助基金因应社会不断的转变而作出相应的调整,以符合社会各界对基金的期望。

面对邻近地区日益剧烈的竞争,要维持及提升我们的竞争力,产业创新和提升科技水平实在刻不容缓。创新及科技基金的设立,将会在这方面重要的推动作用。我谨此呼吁议员支持我提出的议案,设立创新及科技基金。

谢谢主席。

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