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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今日(星期五)在立法会会议上于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修正《1999年纪律部队福利基金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删除条例草案第10条中有关「非土地财产」的提述。草案的第10条旨在确认警务处处长或其代表过去为警察福利基金进行的土地或非土地财产交易,但鉴于警务处处长并无为警察福利基金持有任何非土地财产,故此没有必要对此作出提述。我们同意立法会秘书处法律事务部的意见,将有关非土地财产的提述,从第10条中删除。
完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六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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