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立法会:《岭南大学条例草案》(二)

*****************

  以下为今日(星期五)立法会会议上,教育统筹局局长王永平在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修正《岭南大学条例草案》时致辞(二):

主席:

  我动议二读新订的第40条之前的标题及新订的第40条,内容已载列于发放给议员的文件内。正如我刚才所说,加入这新条文是为了取代被删除的第37条,以就刚通过的《1999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作出相应修正。

  多谢主席。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六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