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署理财经事务局局长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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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署理财经事务局局长黎高颖怡今日(星期一)就一九九九年施政报告 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作出汇报的发言全文: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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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会就财经事务局施政方针内的几个重要课题作出简介。然后,金融管理局的同事会就他们的工作方针作一汇报。然后我和我的同事乐意回应各位议员提出的问题。

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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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让我谈谈财经事务局负责的政策范围的总体情况,及我们在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效。维持香港金融和银行体系的稳定,不断改善规管架构,改善金融基础设施,以求香港能成为首屈一指的国际金融中心,以及促使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是我们一直竭尽所能要达致的目标。回顾过去一年,我们针对这四个范畴,推行1998年或以前所承诺施行的三十六项措施,共四十四个项目。 我很高兴向各位议员汇报,其中有三十七个项目,我们已完成或如期进行中。至于进度较预期慢的只有七项,其中两项因应公众及业内人士意见,需对建议作出修改及再谘询,多花了时间。两项等候强积金管理局正式接管职业退休保障计划的注册功能才进行。一项因应社会需求改变,我们由较古老的服务模式,改为电子网上服务。另两项则为电脑资讯系统工程延误。但总括来说,我们已有计划尽快完成这些项目。

  概括而言,财经事务局在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效包括:

(一) 推动证券及期货市场改革;

(二) 落实金融市场检讨报告及三十点市场改革的建议;

(三) 提交证券保证金融资法例草案;

(四) 金融管理局引进了七项技术性措施,进一步巩固了香港的货币发行局制度,以及减低了投机操控市场而令银行同业市场和利率出现动荡的机会;

(五) 金融管理局完成了香港银行业的全面检讨,并制订了整体性、策略性的改革方案;

(六) 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施行,按时订定了规管架构。强积金辨事处圆满移交强积局,局方亦已全面展开工作,招聘、资讯系统、考试、批核产品申请等均在进行中; 及

(七) 继续致力检讨香港的公司条例及有关的法例,希望今年内完成工作,务求令到香港的营商环境对投资者更具吸引力、更加公平;

(八) 完成有关改善金融基础设施的研究;

(九) 完成有关金融服务业人力资源发展的研究;

  在此,我想首先特别讲讲证券和期货市场的架构改革进度,这是数月前曾在此委员会向大家作初步进度报告。

交易所和结算公司实施股份化和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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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香港的证券及期货市场的架构,其中交易所以会员共同拥有权的形式经营,由政府推动转为股份化和合并。此工作目的是为巩固香港的市场竞争能力,以免因为世界其他方面的潮流,特别是使用资讯和全球性的贸易等,会淘汰或削弱我们的竞争力。

  财政司司长在三月份发表财政预算案演词时,已提出这个建议。政府于当天及七月先后发表了两份政策文件,公布这项改革建议的内容。市场的回应、立法会,以及市民大众都明显支持改革的方向。

  因应合并过程的需要,香港交易及结算所已于本年七月以私人公司的形式成立,为合并作出准备。其后,两份有关合并的协议计划的文件已于九月底获两所会员以大比数投票通过。我们很高兴得悉,法庭今天下午对有关合并的条款作出批准。因此,余下工作是制订法案,在现时证券及期货市场的监管架构之内加入新的措施,作为交易所控制人这个新的身份,并对现时与证券有关的法例(当中包括证券条例、商品交易条例、证券交易所合并条例、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作出相应的修订。因为我们预算在十一月初把法案交立法会审议,我亦藉此机会介绍该法例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 在现时市场监管架构之中增设交易所控制人的类别,并将交易所控制人(即持有任何交易所或结算所超过百分之三十五投票权者)纳入规管。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被列作认可交易所控制人,并需要遵守有关的监管规定;

(二) 就交易所控制人订定规管措施并授权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作出规管。规管的范围包括交易所控制人的股东持股量,风险管理机制,公司主席及行政总监、营运总裁的委任及罢免,批准市场收费的机制等;同时,其中大部分监管项目亦都会在法例中要求授权给证监会去执行;

(三) 订定相应的法律条款,为中央结算由担保有限公司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清晰的法律基础和步骤;

(四) 其他法例的相应修订。

  有关法例的草拟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并已接近完成阶段。政府希望在本月内取得行政会议的同意,在下月初把法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这项工作会比较急一些,因为经法庭批准的合并方案是需要立法会工作完成,方可生效。政府的目标是在明年一月底/二月初前得到各位议员的支持,通过有关条例草案。顺带值得一提,如议员对这草案有兴趣,我们很乐意在未首读前,可以安排跟大家详细介绍。

证券及期货市场法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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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证券及期货市场法例改革方面,是整体性将目前九条有关证券和期货法例修改。我们的目标是在本年底前向立法会提交证券及期货综合条例草案,现时财经事务局、证监会及律政司正积极进行有关工作。条例草案除合并及精简现有证券及期货市场法例,令我们的规营架构更为现代化,亦会引入新措施以增进资料的披露及方便新的投资产品及交易系统的引入。这些均有助增加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这方面特首亦在施政报告方面不断强调,我们怎样增加竞争力,香港怎样定位等。在草拟的过程中,我们曾就条例草案内的主要建议谘询各主要工商及市场机构,和财经界有关的团体。另外,我们亦就建议的内容与立法会《证券及期货条例草案》小组委员会已数次开会,开展了有用的讨论。我们很高兴看到公众对法例改革的整体方向大都表示支持。

改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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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下来,我想介绍的是关于改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科技发展一日千里,正急速地改变金融市场的交易方式。通过全面电子化的金融基础设施,我们可以突破地理局限,在电子网络内进行各项金融买卖。这样的交易方式不仅更便宜,更快捷,而且可以增加资讯流通,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大大减低交易风险。我们可以预见,要在新世纪稳占国际金融中心的一席位,我们必先掌握科技发展带来的机会。

  今年三月财政司司长在预算案演词中,宣布成立金融基础设施督导委员会,专门研究金融基础设施,并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担任主席。该委员会已完成一系列有关改善香港金融基础设施的研究。就单一结算安排方面,委员会建议统一股票期权和期货的结算平台,提升现有证券结算系统,以及在现货及衍生工具市场建立更佳风险管理等。就实现直通式金融交易、以及无纸化证券市场方面,委员会建议建立新的运作系统,简化交易程序,缩短处理时间,并推行电子化的股票登记系统,以及鼓励将实物股票转为电子纪录等。委员会已于上周向财政司司长提交具体的建议和实施时间表。证监会主席亦会于明天公布委员会的详细建议。

  如果本事务委员会有兴趣,我们十分乐意安排在短期内为各位详细介绍有关研究的内容。

金融服务业人力资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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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我想简介的是有关金融服务业的人力资源发展的研究。专责研究成立财经学院的需要和可行性的督导委员会已完成有关工作,并已于上周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

  根据委员会的分析,集合所聘顾问公司、谘询过业界、学院等资料后,分析的结果是发觉主要问题,是业界及负责提供培训的机构沟通不足,以及缺乏常设的机制,统筹有关培训的供求情况。委员会建议毋须成立一所专为金融服务业开办课程的培训机构或专科学院,以免资源重叠,或对现有高等院校或训练机构的角色造成混乱。

  委员会建议成立一个新的谘询委员会,负责加强金融服务业与现有训练机构之间的联系和沟通,统筹业内的长远人力资源发展需要,和推动有关的发展工作,以维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整体竞争力。报告罗列须注意培训的重点在哪里,针对金融服务业有哪些,整体需要加强香港人力资源的地方等。

  我们正研究委员会的建议,并期望能早日成立新的谘询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一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