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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九九九年工业训练(建造业)(修订)条例草案》(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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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教育统筹局局长王永平今日(星期三)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一九九九年工业训练(建造业)(修订)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我谨动议二读《一九九九年工业训练(建造业)(修订)条例草案》。

  本条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为建造业训练局现行的一些工作提供清晰的法律依据。

  根据《工业训练(建造业)条例》,建造业训练局(建训局)的法定职责包括提供建造业训练课程,并协助结业学员就业。目前,建训局举办全日制及部分时间制课程,供有志加入建造业人士的和业内人士修读。除此以外,建训局亦在近年开展以下两项活动∶

  第一,建训局自一九九一年起为建造业工人提供自愿性质技能评核测试,亦即行内所称的工艺测试。技能测试的主要目的,是为建造业工人提供一个测试技能的机会,以协助他们在建造业就业。长远而言,技能测试为行业建立一个客观的技术标准,有助逐步提升业内人士的整体技术水平。政府部门如房屋署及工务局亦已分别于一九九五及一九九六年开始在辖下地盘的新工程项目合约内加入新规定,订明不同的工种必须有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三十五不等的工人属于已通过建训局有关工艺测试的合资格技工。

  第二,为鼓励雇主以月薪制聘用建训局毕业学员,让他们可以在入行初期,获得足够的工作及稳定的收入,建训局亦于去年年底开始推行一项试验性质的雇主资助计划。根据这项计划,每名雇主如按正式学徒合约以月薪制雇用一名建训局毕业学员,雇用期为六个月至两年不等,则在雇用该名学徒期间,每月可获发二千元津贴。自建训局推行这个计划以来,反应良好,已经有超过六十个雇主申请以月薪制聘请超过六百名建训局学员。

  以上两项活动均普遍获得业内人士支持,政府亦认为这两项活动对建造业的长远发展有利。由于律政司对条例的现有条文是否赋予建训局足够的法理依据进行上述两项活动存有疑问,故我现建议修订《工业训练(建造业)条例》的条文,让建训局有清晰的法律依据继续进行以上两项活动。

  在条例草案通过后,建训局计划大幅增加技能测试及雇主资助计划的名额。同时,为了配合建造业的需要,建训局亦会增加训练名额,包括与工业安全有关的训练课程。为了令建训局有足够的资源,开展上述几方面的工作,建训局在香港建造商会及香港地产建设商会的支持下,建议调高按建造工程价值征收的征款,把征款率由百分之零点二五调高至百分之零点四。政府会在此条例草案通过后,再向本会提交议案,把建造业征款率调高。

  建训局在建造业的人力培训方面担当重要的角色。我呼吁各位议员,支持并通过这条条例草案。

多谢主席女士。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