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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房屋局局长黄星华今日(星期三)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致谢议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女士:
引言
数位议员在施政报告的动议辩论中提及房屋问题。我在这里会就三方面的政策性课题阐释政府的立场。同时,我亦会就议员所关注的公屋质素作出回应。
以贷款取代部份资助自置居所单位
首先,政府原则上决定逐步减少居者有其屋(即居屋)的建屋量,并且以增加由房屋委员会提供的贷款名额来代替。我们将会在今年年底之前与房屋委员会商议推行这个计划的细节。提供更多贷款名额有许多好处,包括:可以让置业人士的选择更具弹性;满足个别家庭的个别需要;减轻纳税人对公营房屋的负担;以及帮助市场因应需求短期的改变而迅速作出调整。
不过,我想强调,政府无意用贷款完全取代居屋。事实上,房屋委员会的居屋计划一直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贷款计划只是希望能够用更具成本效益的方法去达到目的。
既然贷款计划的目标和对象跟居屋计划相同,所以,我们理应将因为减少兴建居屋而腾出的土地拨作私营房屋的发展用途,配合因为贷款计划而衍生的需求。我们会在四年后以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推行新计划。当然,我们会监察市场的发展,并对计划作出检讨,确保计划可以真正达到我们协助市民自置居所的目标。
缩短轮候公屋的时间
另一方面,我亦想重申,无论如何,我们不会因为居屋计划或贷款计划而减少对真正有租住公屋的需要的人士的承担。我们将继续透过房屋委员会和房屋协会,满足低收入人士的住屋需求。根据现时的建屋进度,我们有信心可以在二零零五年年底前,将轮候租住公屋的平均时间缩短至三年。
提到我们在租住公屋方面的承,我很高兴透过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和今次施政报告的动议辩论中获悉议员支持我们建议放宽有关新来港人士的住屋安排。房屋委员会即将讨论是否取消现时对本港和非本港出生的未成年子女的不同处理方法,与及放宽大部份家庭成员须符合居港年期的规定。假如我们的建议落实的话,政府将会提供足够的土地,帮助房屋委员会兴建额外需要的住屋,使到我们各项与房屋有关的承诺,包括轮候公屋的时间的承诺,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事实上,我们绝对不希望因为新建议而损害到其他在香港已经长期居住的居民的利益。
满足长的住屋需要
第三,在长住屋方面,满足长的住屋需求一直是特区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在过去两年,我们已经推行了许多措施为长提供更优质的住屋。这些措施包括:增加租住公屋的供应;优先为长者编配租住公屋;优先处理与长者同住的家庭的资助房屋申请;与及改善长者住屋的设施和服务。我们将会推出的新措施还包括:由房屋协会为中等入息的长而设的住屋计划;一个由私人机构参与为单身高龄人士提供住屋的试验计划;与及全面地检讨现时房屋委员会为长者所提供的住屋计划。
公屋的建筑质素
第四,公屋的建筑质素。部份议员表示了对公营房屋的建筑质素的忧虑。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我想强调,房屋委员会绝对不会容忍任何偷工减料、或苟且马虎的情出现。近期所发生的事故,实在是不可以接受。房屋委员会必定彻底调查和追究责任,并且汲取经验,进一步加强现行的监察制度。
与此同时,相信大家会同意,社会人士亦会明白,建造业本身是有责任做好份内的工作,并且就近期所发生的事故,主动地采取改善措施,珍惜业界的声誉。
在政府方面,我们将尽力提供协助。由工务局局长任主席的建造业谘询委员会,即将成立专责小组,研究如何协助建造业透过各种可行途径去全面提升建筑工程的质素。委员会的成员包括政府决策和执行部门、专业团体和业界的代表,与及其他有关的公营机构。政府期望可以在数月内提出实质建议,协助业界。我亦借此机会呼吁建造业和有关行业采取积极行动。毕竟,他们的工作关乎市民大众的安全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唯有敬业乐业,整个行业才可以更新和进步。
结语
主席女士,我感谢各位议员在动议辩论中给予我们宝贵的意见。事实上,从特区政府所发表的三份施政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到政府的房屋政策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建屋安民,一直是我们的工作目标,也是社会人士的共同愿望。我相信房屋局日后的工作可以得到大家的支持。
完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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