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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科技署署长于「电子政府迈千禧」会议开幕礼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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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资讯科技署署长刘锦洪,今日(星期二)在庆祝资讯科技署成立十周年而举行的「电子政府迈千禧」会议开幕典礼的致辞全文:

各位嘉宾:

今天是资讯科技署为庆祝十周年纪念而举行的「电子政府迈千禧」会议,我能够在此主持开幕典礼,实在感到非常高兴。

在座嘉宾之中,很多是我们在过去十年间曾一合作过的朋友和同事。我相信在未来必定会有很多尚未认识的新朋友,加入本署以不同方式提供服务的部门及机构。

各位在过去十年所目睹的其中一项重大改变,是资讯科技对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重要性大幅增加。

直至八十年代,电脑与飞机的情况仍然很相似:你可能需要使用电脑,但对于它的实际操作却可能无从接触。当时,只有曾接受高度专业训练的人才可操作电脑 - 他们也是唯一能接触电脑的人。

相信很多人还记得,当时如果不是这些人的一份子,很少人是可以亲眼见到一部电脑的:接触电脑是这些专业人士的专利,外人是难以接近的。

近年间,各位经历了电脑普及化的发展。今天,如果进入政府官员或部门的办公室而见不到电脑,反而会叫人感到奇怪。

很多香港人家中已购置电脑,对于年青一代来说,使用电脑已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跟看电视和骑单车等活动无异。

对于许多人和私营构机来说,使用电脑的进展是自然发展而成的。不同人会因不同的目的购置和使用电脑,一但用户体会到其用处时,电脑的使用便会迅速普及。

政府部门普及应用资讯科技的进展必须以较为正式的模式进行。为市民提供一贯和公平的服务是至为重要的,因此,政府部门对于与提供服务有关的各项程序是不可轻率对待的。安装电脑的工作不可散漫和缺乏计划,故不能以先安装再由用户自行找出新用途的模式推行电脑化计划。

在政府内部发展资讯科技必须有远见,懂规划以及采取积极行动,研究应用资讯科技的环境,使因电脑化带来的改善程度可加以量度,从提高效率和符合经济效益两方面衡量成果。

这正是资讯科技署可提供服务的地方。一直以来,本署致力协助政府部门研究和分析本身的工作情,找出资讯科技可带来重大改善情况的范畴,以及厘定推行计划,使用户在以新的工作方式运作时,所提供的服务水准仍可符合市民的要求。

每项后,得益的始终是有关部门,而这也是恰当的。负责实施资讯科技的人须时刻紧记推行计划的目的在于协助用户达致本身的目的,这便是得以成功推行计划的重要基本因素。

用户必须在推行甚么工作和如何推行等事上拥有最终的决定权。除提供技术方面的建议外,本署的职能很像Bagehot所描述的君主立宪制度所具有的功能,即提出意见、鼓励执行和发出警告。

回顾过去,本署曾协助许多部门达致其所设定的目标;这点实在令人鼓舞。

以下的具体事实可证明本署在这方面是成功的。在一九九二年,政府内部每一千名公务员中只有少于100个电脑工作站,但在一九九八年,电脑工作站的数目已攀升至400个。在未来两、三年间,使用电脑工作的公务员数目将会超越以其他方式工作的数目。

现在让我举出一些简单例子,说明本署曾协助其他部门善用资讯科技以推行服务的情。

税务局在一九九七年完成其首个为期五年的资讯策略计划。本年三月,该部门直至二零零四年止的第二个五年计划拟备完成。该部门因采用资讯科技而使其运作效率得以改善,迄今已节省254个职位及带来其他的经济效益。

劳工处须处理大量有关就业事宜的资讯,并且会向市民提供其中的大部分资讯。该处利用互联网提供资讯和服务,并证实这是增加该处与使用服务的市民之间接触机会的有效途径。

该处设有以网络为本的互动就业服务,透过互联网提供职位空缺消息、职位搜寻和就业选配等服务。

互动就业服务在本年三月推行,很快便成为其中一个浏览人次最多的政府网站,平日每日浏览人次达72,000名。本署现继续与劳工处合作,进一步改善及扩展该项服务。

司法机构在拟备法庭报告及记录文本的工作上应用资讯科技后,有关服务在提供的速度和准确性两方面均得到极大的改善,并且取得了实质的经济效益。本港各级法院现已推行数码录音记录及誊写服务。实施这项服务后,拟备记录文本的时间节省了一半,服务范围更可涵盖以中、英文进行的法庭聆讯。此外,以数码录音的另一项好处是,一旦控辩双方就所述内容出现争拗时,可立即使用录放功能加以澄清。

推行这个系统后政府每年可节省2,700万元。

以上例子显示,政府内部已广泛采用资讯科技,即使所提供的服务与电脑扯不上关系的部门,在实际运作上也很需要使用电脑加以协助。

对于把资讯科技的应用推广至政府内部每一个工作单位,本署充满信心。为此,本署的目标是发展一个综合的政府基建设施,透过这个联合而共通的操作平台,使各部门的需要得以配合。

这项工作的关键是建立一个连接各决策局及部门的网络基建设施,并在基建设施上增设电子信息设施,供政府内部通讯及对外通讯之用。本署会就这项设施加设稳妥可靠的中央通讯闸,使各决策局及部门可安全地接驳和应用互联网。

建基于这些设施上,政府在未来十年的工作会有重大的发展,这便是应用资讯科技为市民提供服务,即公共服务电子化。从市民的角度来看,这是一项戏剧性的发展。

一俟《电子交易条例草案》获得通过,公共服务电子化计划的主要准备工作即告完成。有关条例就电脑用户透过互联网付款或作数码签署等事宜提供所需的法律架构。

推行这个计划会使很多交易得以简化,因为届时市民毋须离开住所或办公室,便能填交各式表格、缴交各类政府收费、以及与政府进行一般的事务往来。

公共服务电子化计划将于明年推行,目前已有10个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参与这计划。本署将继续协助各部门,找出其可以电子方式提供的服务,并藉此在效率、便捷程度和成本三方面取得改善。

特区政府给予本署的其中一项新任务,是促进社会各界使用资讯科技。因此,本署在未来十年将为一批全新的用户服务。为应付需求,本署将会设立一个新的事务部以处理有关工作。此外,本署已展开一项长期的工作,使推行科技改革的工作更为有效、协助不同界别人士互相合作以促进资讯科技发展,及令资讯科技在社会上的应用更为普及。

由此可见,本港在未来实施电子政府的计划后,将带来很大的转变和进步。但是,资讯科技发展迅速,很多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各位或者从未想及。也许部分政府部门会因业务重组而受惠,也许部分服务会因撤销部门间的界限而得益。

我谨祝各位在未来两日的各个环节中有所收获,并盼望各位可以在此重要领域上提出富启发性和具有创意的建议。深信各位一定会不负众望。

多谢各位。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六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