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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处长张建宗致辞全文(只发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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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劳工处处长张建宗今日(星期五)在香港工业安全协会周年晚会上的致辞全文:

梁主席、香港工业安全协会各位会员、各位来宾:

  今天晚上,我获邀出席贵会的周年晚会,感到非常荣幸。我希望藉着这个机会,和各位分享推动工作安全的一些经验,以及谈谈政府对改善本港工业安全的措施。

  首先,我想跟大家回顾一些工伤意外数字。一九九八年工业界的就业人口,约占香港工作人口的28%。然而,发生在工业界的工伤意外却占整体数目的68%,即共43,034宗,其中在建造业发生的达19,588宗,占总数的45.5%,每千名工人的意外率为248;其次是饮食业,每千名工人的意外率为74,而整个工业界每千名工人的意外率则为64.7。

  不过,有迹象显示,不论在意外数字和意外率方面,工业界的安全表现正逐步改善。与一九九八年同期比较,今年上半年的工业意外数字减少19%,意外率则下降16%。建造业的意外数字和意外率亦明显下降,减幅分别为28%和16%,每千名工人的意外率为190.3。安全表现不断改善,情况令人鼓舞。这显示我们采取的推广和执法政策,开始发挥作用。但我们绝不能因此掉以轻心,我们必须继续努力,将意外减到最低。

  鉴于建造业的意外率一向偏高,劳工处已采取特别措施,改善该行业的安全情况。我们已制订了一系列的策略,以下我会阐述比较重要的几点和各位分享。

  首先,在研究工作方面,过去多个机构曾就建造业的意外问题及成因进行特别研究,但基于各种原因,能够贯彻实行的建议少之又少。本年八月,房屋委员会的建筑小组委员会决定委任一位具有本地及海外经验的顾问,制定一套地盘安全策略。劳工处亦获邀就这项研究提供意见及协助进行督导工作。这次可能是首次认真尝试探讨建造业问题成因的研究。顾问所建议的策略,将可以确定在房委会的建筑工程中,各方的职能及责任,包括管理人员、顾问、承建商、地盘督导人员及工人。这项研究约需时五个月完成。劳工处希望与顾问携手合作,向房委会建议一套可行的方法,并向本地建造业的主要有关机构和人士推广良好的措施。

  大家都知道,安全费用可以直接影响安全表现。因此,在支出预算方面,我们认为建筑安全的费用应另设帐目,并自成一个独立的预算项目;否则工程、设备等方面的安全规定,可能因为分判制度或投标价极低而遭忽视或遗忘。工务工程的「安全奖励计划」卓有成效,进一步证明我们的理念正确。今年八月,房委会决定引进一套「安全奖励计划」,模式类似工务局的独立报帐方法。我们已致函各大私人发展商,促请他们采纳类似公营部门的模式,把安全项目列为工程预算中的必要部分。

  在规管程序方面,我们认为促使承建商注重安全的有效方法,是把他们的安全表现与其投标新合约的机会挂。最初,工务局在一九九四年制定了行政制裁措施,对付在连续六个月内犯了六项与地盘安全有关的罪行,或在地盘内发生了严重工地意外的承建商。这些承建商须在调查委员会席前应讯,委员会在考虑承建商的书面和口头陈述后,会决定应采取的适当规管行动,包括暂时不准这些承建商参与投标。在今年,当局修改及精简了这些程序,包括把被裁定触犯六项罪行收紧至五项罪行。由于涉及财政收益,这些措施证实比法庭的判罚更加奏效,也加强了本处执法工作的成效。在本年首十个月,调查委员会总共举行了22次聆讯,15名承建商被要求退出投标,5名被严重警告。

  据我们了解,房委会辖下建筑小组委员会最近已同意,工务局辖下调查委员会的裁决对这些承建商投标房委会工程的资格具有约束力。这即是说,如果承建商因房委会地盘被裁定犯了错误,其投标房委会和公共工程的资格都会受到影响。在目前市况下,大部分承建商极希望有工程可做,这项额外的制裁措施会给予公营合约的承建商颇大压力,促使他们充分履行所有安全规定。

  我们下一个目标是私营地盘的承建商,直至目前为止,这些承建商仍未受到制裁措施所影响。建造业谘询委员会最近举行会议时,曾就此事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有部分委员提议屋宇署在考虑这些承建商是否有资格继续留在各个承建商名册上时,亦应看看他们的安全表现是否欠佳。我们会与屋宇署一起研究这个可行性,并会顾及法律及其他涉及的问题。

  其次,在控制工地活动方面,最近一两年,愈来愈多私人发展商指定次承建商,在各建筑地盘与总承建商一进行部分特定工程,包括机电装置工程、屋宇设备工程等。与以前的合约安排不同,现时总承建商纵使须根据合约负责辖下地盘的安全及质素表现,但却不知指派到地盘负责这类工作的是甚么人。许多总承建商都对现时的发展表示关注,因为他们须对工作和工人负责,但却难以控制,甚至无法控制这些次承建商及其工人。

  为了解决这问题,我们考虑要次承建商对特定的过失负责,否则他们未必会在地盘安全事宜上与总承建商合作。我们也会向有关的私人发展商提出我们对现时情况的关注,以提醒他们这类合约安排的缺点。

  为更方便对次承建商作出检控,我们会考虑修订《建筑地盘(安全)规例》有关条款,使总承建商和次承建商,无论是指定次承建商或内部自行分包的次承建商,均须对违反安全及健康规定的行为,负共同及个别的法律责任。

  另外,我们非常关注工人的训练问题,因为工人在安全意识及技能方面有充足的训练,对于减少地盘意外的发生,至为重要。因此,我们欢迎立法会分别于今年一月和七月通过《工厂及工业经营(密闭空间)规例》和《1999年工厂及工业经营(修订)条例》,对强制性基本安全训练作出规定。对此,我们感到十分欣慰。直至现在,已大约有14万名工友接受了有关建造业或货柜处理业的基本安全训练 (亦即「平安咭」)。我们预算在14个月宽限期过后,即明年年底前,正式执行新例。为了增加自己对地盘安全的认识,我已于上月六日参加了建造业训练局举办的「平安咭」课程,并取得了「平安咭」。这项课程使我获益良多,我不但能够亲身体验工友的受训过程和了解课程内容,而且还可以藉此机会加强与业界工友的直接沟通。在此,我特别呼吁所有从事建造业的人士尽快报读有关课程,以免延误。

  最近,我们提交了新的《工厂及工业经营(负荷物移动机械)规例》。这条新规例旨在规管推土机械及叉式起重车操作员的训练,以改善工作场地的安全。规例生效后,操作这两种机车的操作员便需要参加由劳工处认可的课程和领取合格证书,规例现正由立法会小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会有一段宽限期,给在职人士充足时间,接受训练,获取必要的证书。

  有关安全事务专业人员方面,建造业非常依靠注册安全主任预防意外。不过,业界人士也注意到,很多注册安全主任已转投其他行业,而有些注册安全主任并没有用上足够时间在地盘处理工地的问题。我们须改变注册安全主任对本身的法定职责的看法,并加强他们在地盘的管理职能。为此,我们会建议修订《工厂及工业经营(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导员)规例》。建议的修订包括:

  (i) 指定货柜搬运业必须雇用注册安全主任;

  (ii) 授权劳工处处长规定个别危险性高的工业经营雇用一名全职的注册安

     全主任;

  (iii) 在注册安全主任的职责内增订某些安全管理职务;

  (iv) 每四年重新甄审注册安全主任的注册资格一次;以及

  (v) 现时,「老师傅条文」容许那些未能完全具备注册为安全主任所需学历

     但却资深的业内人士,按照《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导员规例》注册。这条

     条文会被废除,不再适用于目前指定的行业,但是,在新指定的行业内,

     这个类别的人士会获准在12个月内注册为安全主任。

  在安全管理方面,我们会积极推动承建商自我规管,以改善地盘安全。《工厂及工业经营(安全管理)规例》会为推行安全管理制度提供法律依据。承建商可以实行审核制度,让独立人士定期审核他们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可在安全委员会讨论安全事宜,搜集工人和督导人员的意见,从而改善地盘安全。这项规例已在上月二十四日获立法会通过,并会在12个月后生效。

  在推广安全方面,劳工处每年都举办几项大型活动。以去年为例,劳工处便和各有关政府部门及机构,举行了大型的「建造业安全鞋推广计划」和「听觉保护推广教育计划」。该两项推广活动已成功地唤起有关人士对工作安全的认识,并让他们知道足部受伤和听力受损,对个人安全和健康造成的危害,以及对家人构成不必要的负担等。他们也明白到,在适当的时候便需要配戴个人防护用具,保护自已,免受伤害。

  多年来,房委会、工务局、职安局和各大承建商都各自举办安全推广活动,但整个建造业却没有适当地关注地盘最常见的危害。在同一时间举办太多不同主题的活动,反而会削弱个别活动的效果。在最近一次与房屋署、工务局和职安局举行的协调会议上,劳工处答应在今年率先协调各项安全推广活动,并确定未来两年的活动主题,而参与活动的业内主要机构数目亦会有所增加。今年,我们已展开以下三项主要计划,包括:

 (i)   安全横额推广计划;

 (ii)  个人防护装备推广计划;以及

 (iii)  全港建造业安全奖励计划。

  这些活动已在十月开始分阶段推行,至明年三月完成。我们的目的,是要唤起高层管理人员和地盘督导人员对地盘安全的关注。至于明年的计划,安全推广活动的主要对象则是工友和他们的家人。

  在这里,我想提一提劳工处的一些内部措施。在统计及分析意外方面,劳工处已具备一个详尽的资料库,储存工业意外报告和意外调查个案。最近,我们设置了另一个电脑伺服器,藉以获取各行业机构的资料,这些资料极为有用,有助我们执行法例和采取针对性行动。此外,我们准备印制一系列简介,分析各种意外的成因,并详列辅助资料,以供业内参考。对意外伤亡数字高企的承建商,我们会采取一些特别措施。我们在三月曾宣布向工伤意外数字最高的建筑公司采取针对性执法行动,此举已向业界发出一个十分清晰的讯号,加上工务局亦进行更多纪律聆讯,这已使有关的高层管理人员更认真注意地盘安全。对于新成为行动对象的公司,我们会先与他们进行初步讨论、向他们提供意见,然后才采取严厉执法行动。

  此外,我们已进一步提高暂时停工通知书的效力。我们最近与工务局、房委会、九广铁路、地下铁路、房屋协会和土地发展公司达成协议,就是如果这些机构所委托的任何承建商在获发暂时停工通知书后,超过两个星期尚未履行有关规定,我们便会通知机构总部负责该项工程的人员。这样便可以促使发展商顾及地盘安全,因这些安全事宜对其工程进度有直接的影响。发展商可以向其承建商施加压力,以纠正违例事项及采取内部行动。

  推广职业安全,实在需要各合作伙伴的积极参与。香港工业安全协会是一个安全专业人员协会,早于一九八二年成立,为提升本港的工业安全水平,努力不懈,贡献良多。贵会亦经常和有关机构举办各类型的安全研讨会、讲座和安全活动,加深业内人士对职安健的认识,并提高安全文化。对于贵会积极推动本港的职安健活动,本人衷心感谢。最后,谨祝贵会会务蒸蒸日上。

  多谢各位。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