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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今日(星期三)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意大利)令》动议决议案致辞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通过有关制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意大利)令》的决议案。
香港特别行政区致力参与国际间在打击严重罪案方面的合作。为此我们开展了一项计划,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建立一个在刑事事宜提供相互法律协助的双边协定网络。这些协定可确保缔约双方相互提供对等协助,加强国际间在打击跨国罪案方面的合作。至目前为止,我们已经与八个国家签署了有关的双边协定。它们包括澳大利亚、法国、新西兰、英国、美利坚合众国、意大利、大韩民国和瑞士。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条例”) 提供了所需的法定架构,使我们可以在调查和检控刑事罪行方面提供协助,包括向证人录取证供、搜查和检取、交出物料、移交有关人士作供和没收犯罪得益。
根据条例第4条第2款的规定,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制定了两条关于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的命令,以落实我们与意大利和大韩民国就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所签署的双边协定。这两条命令订明提供协助的范围和程序,并订定条文,保障涉及刑事法律程序的人士的权利。这些命令与条例的规定实质上一致。不过,由于各个司法管辖区在相互法律协助方面各有不同的做法,因此必须对条例部分条文作出变通,以反映某个谈判伙伴的处事常规。为了使香港可以履行个别协定的责任,这些变通是必需的。有关与意大利和大韩民国所签署的协定的变通已撮述于每条命令的附表内。
我感谢小组委员会主席涂谨申议员及其他成员对这条命令的仔细审议。
完
二○○○年一月十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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