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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政制事务局局长孙明扬今日(星期三)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辩论《〈1999年立法会(修订)条例〉2000年(修订)条例草案》致辞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1999年立法会(修订)条例〉2000年(修订)条例草案》。
去年七月十四日,当立法会辩论《1999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之时,我曾承诺,考虑修改社会福利界功能界别的选民划分准则,以剔除该功能界别的团体选民。另外,我亦承诺考虑把根据《中医药条例》注册的中医,纳入医学界功能界别内。我现在提交条例草案给各位议员审议。
鉴于社会工作者法定注册计划确定业内人士的专业地位,而有关工作进展非常理想,我们认为现在是一个合适的时机重新界定社会福利界功能界别应只由注册社会工作者组成。
根据条例草案的规定,现行社会福利界功能界别的已登记团体选民,在草案获得通过后,将丧失在第二届立法会社会福利界功能界别的选举中投票的资格。为公平起见,我们已经发信通知这些选民,条例草案所作的建议,以及这些建议对他们的影响。我们亦在信中提及,如果他们考虑在其他功能界别登记为选民,又符合资格的话,他们应考虑在三月十六日或以前申请在其他功能界别登记。
因此,我们希望条例草案能在二月底或三月初前获得立法会通过。这样,政府便可在选民登记限期届满前,正式以书面通知这些团体选民,告知他们已丧失登记为社会福利界功能界别选民的资格。
至于把注册中医纳入医学界功能界别内的建议,我们仔细研究了有关注册计划的进度。因为只有落实中医注册的法定计划的各项程序,让符合资格的中医根据该计划注册,才能确保有足够数目的中医能在医学界功能界别登记为选民。
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现正就中医注册事宜拟备附属法例。虽然该委员会已正手敲定注册中医专业守则的细节,就注册中医的专业操守,订立指引,但有关附属法例相信要稍后才可备妥。有鉴于此,中医注册计划将不可能在今年四月前展开。因此,在选民登记限期届满时(即三月十六日),将不可能有任何中医能够根据《中医药条例》注册。我们认为,在这个情况下把注册中医纳入二○○○年第二届立法会选举医学界功能界别内,并无实际意义。我们认为,当有关中医注册附属法例全部落实,使到合资格中医完成注册程序之后,可在第三届立法会选举,把已注册中医纳入医学界功能界别内。
至于在今年九月举行的立法会选举,中医仍可透过选举委员会中医界界别分组,参与立法会选举。有关中医界界别分组的安排,包括其组成方法及选出的委员数目,将维持不变。
主席,正如我之前所述,我们希望各位议员能够支持尽早通过条例草案。
完
二○○○年二月十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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