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律政司司长致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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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今日(三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审核2000至2001年度开支预算案特别会议的致辞全文:

引言

律政司负责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也负责就案件作出独立的检控决定,并在法庭进行检控。在2000至2001年财政年度,律政司申请的拨款总额为9亿5,600万元。

要点

我想特别一提律政司的几项工作范畴。

宪法诉讼

按照《基本法》成立香港特区,为律政司的工作增添了一个新的宪制范畴。自1997年7月回归以来,许多人提出司法覆核申请,质疑一些立法行为和行政行为是否合宪。

声称拥有居港权的人士提出的诉讼,以及针对入境事务处处长拒发居留权证明书,而向入境事务审裁处提出上诉的案件,最近大幅增加。除了法律问题外,这些案件许多还涉及事实的争议,必须按照个别案情逐一研究。不少案件初期须由审裁处审理,其后则提交原讼法庭司法覆核,部分更无可避免会一直上诉至终审法院。为应付新增的工作量,律政司已经重新调配人手。

推广《基本法》

来年,我们会继续配合政府推广《基本法》的工作。我们会在今年四月,联同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合办一个以"从宪法比较角度看《基本法》的实施"为题的宪法研讨会,纪念《基本法》颁布十周年。这个宪法研讨会可以让本港的法律同业和对比较宪法有兴趣的人士,有机会从比较分析的角度了解宪法的最新发展。

增设法律意见小组

律政司民事法律科新近成立了一个法律意见小组。在今年一月一日以前,临时쥝政局和临时区域쥝政局属下都设有法律事务组,由律政司借调的律师所组成。两个临时쥝政局在今年一月一日解散后,上述两个法律事务组的职位随而取消。为应付新成立的环境食物局、食物环境生署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法律服务需求,律政司增设了一个法律意见小组,由一名副首席政府律师掌管。小组目前运作良好。

立法工作

律政司现正为几个决策局草拟一些复杂的条例草案,当中涉及大量的法律支援工作。其中170页的《城市规划条例草案》和65页的《市区重建局条例草案》已经以白纸条例草案形式谘询公众意见,目前正以条例草案形式提交立法会审议。此外,在取得行政会议的批准后,约1500页的《证券及期货条例草案》亦将以白纸条例草案形式谘询公众意见。从这些草案以白纸条例草案形式公布,足可反映其中的复杂程度和庞大的工作量。不过,这些仅是律政司正在草拟的部分复杂草案,其他主要草案还有《广播条例草案》、《电讯(修订)条例草案》、《公司(修订)条例草案》、《商标条例草案》和《区域法院(修订)条例草案》等。在各政策局制定这些草案所牵涉的政策时,律政司均须就各局所提出或议员所提问的法律事宜提供意见,又会出席法案委员会会议和草拟委员会审议阶段的修订。这些立法工作需要法律政策科、民事法律科、法律草拟科投入资源,偶然也要其他科别人员分担。因此,律政司在来年和以后的工作量预计会显著增加。

检控罪行

检控工作方面,我们会继续善用资源,尽量争取最佳成果。商业罪案组已经加强人手,致力打击诈骗和贪污罪行。新成立的电脑罪行小组会在法律意见和向法院提出论据方面提供专门服务,并致力加强国际间的联系。改组后的上诉事务小组,会致力为终审法院和其他上诉法院的案件,作最周全的准备,代表政府进行诉讼。我们一贯的宗旨,是本努力不懈、全力以赴的精神,检控各类型罪行。

我们会不断吸收新知识提升检控能力,全力打击罪行,向国际社会发出清楚的信息,让他们知道,香港不会容忍贪污行为,是个安全的营商地方,投资受到保障,金融制度也得到适当监管。在有需要时,我们会采取严厉的措施对付电脑罪行,确保香港作为首要电子商贸中心的地位不会受到损害。

国际法律

国际法律方面,我们将继续积极扩展香港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司法合作,让香港特区受惠。2000至2001年度的计划主要包括 ─

(a) 实施七项刑事事宜司法合作协议;

(b) 商议另外九项协议;以及

(c) 继续就香港特区与内地商议移交逃犯事宜,提供法律支援,以期订立移交逃犯安排。

检讨法律教育

为了加强香港的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服务的素质和效率,律政司现正与律师会、大律师公会、香港大学、城市大学及其他机构合作,全面检讨香港的法律教育和训练。检讨的首阶段工作已于本年一月展开,由两位海外顾问负责进行,并由创新及科技基金资助。预计在本年夏天,两位顾问将可完成公开谘询文件,胪列有需要处理的各项问题。

结语

最后,我要强调一点,就是律政司的一切工作绝对是以维护法治和司法独立为依归。我们会继续致力推广这些极其重要的概念,加强市民对本港法律制度的信心。此外,我们还会全心全力向香港特区政府提供高效率和具成效的法律服务,维持和改善现行的法律制度。

二○○○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