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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今日(四月八日) 在香港电台「香港家书」节目中致耶鲁大学人类学系萧丽霞教授的信。
海伦:
很高兴听到您会回香港任教一年,这是耶鲁大学学生的损失,但却是中文大学学生的幸运。犹记得去年您回香港,我们一班朋友在饭局上摆龙门阵,热烈地讨论中国文化在现代社会的角色,真是意犹未尽。很快我们便可以经常会面,再继续未完的话题了。
我近来的工作一贯地忙碌,踏入四月,更参与了多项纪念基本法颁布十周年的活动。回顾过往,倍感到今日的局面得来不易。一九八五年七月,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立并开始起草工作,到一九九零年四月基本法正式制订颁布,在差不多五年之中,内地和港方草委,基本法谘询委员会的谘委,以及数不清的在幕后默默耕耘出谋献策的各界人士,费尽心力,以中英联合声明为本,再结合内地与香港的通盘情况,既要照顾历史遗留下来的体制差异,又要前瞻未来发展的需要,其间要调合的矛盾及争议,并非局外人能想像。一百六十条条文,凝炼了无数人的心血及智慧,别的不说,光是由征求意见稿到草案所作的一百多处修订,绝大部分都是采纳了香港广大市民的意见而作出的。近三年的实践,证明基本法在保障香港市民各种自由,权利和生活方式上,是切实可行的,也使到无数为草拟,完成和执行基本法的人士的心血,没有白费。
基本法实施以来,关于基本法的诉讼此起彼落,可能有些人以为这是当年草拟基本法时有欠周详所致。这种看法是出于对基本法本质的不了解。一般法例的条文可以,亦有必要,写得很具体及详细,因为即使社会现况改变令到条文要频密更改,也不会引起很大震荡,但基本法是一部宪制性法律,关乎香港的根本,与所有国家的宪法一样,讲求稳定性及可预见性,为了照顾社会急速发展的需要,基本法根本不可能写得太详细。具体化的规定,要靠一般法例补充,正如我以前所说:基本法是骨骼,而法例是血和肉。法例可以依照社会的发展修改,但不能脱离基本法的框架。基本法的解释,不能单看条文的表面,还要研究立法原意,其实按普通法体系,法律解释也有十来条通识规则,例如字面规则(littera scripta manet),同类规则(ejusdem generis rule),立法意图为主(intention of the legislation predominates)等等。因此,不能单抓基本法字眼去钻牛角尖,需要理解草拟过程的讨论,更重要是要有开放的头脑,不要固步自封。基本法还要经历诉讼的洗礼,条文所蕴含的法理,才会得到法院清晰的展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全文只有四十五个字,但二百年来,有关的诉讼从未平息,就是最佳例子。众多围绕基本法的诉讼,正是香港新宪制秩序建立初期必经的融合阶段,是基本法条文生命力充沛的表现,香港司法及法律界在诉讼中累积的经验及认知,将会是基本法法理探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众多诉讼,亦彰显了香港司法体系的独立,市民若非对法院能够公正不阿地判决案件有信心,又岂会提出诉讼?
事实证明,通过这些诉讼,有关的基本法条文得到了更明确的阐释,使日后法庭和有关人士遇到类似问题时,有所依据。例如,在释法事件上,人大常委解释基本法的权力得到肯定;在国旗案中,终审法院肯定了基本法赋与香港人表达自由的权利,但也指出有些表达行为不是无限制的,从而维护了国旗和区旗的尊严;而在一连串有关居港权的诉讼中,各级法院也根据基本法澄清了一些内地人士是否拥有居港权。透过这些诉讼,基本法为保障香港市民的自由和保持香港作为一个国际性都会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普通法制度得以保留,司法独立,法治继续受维护,只是基本法成功落实的其中一个例证。贯串基本法条文的精髓,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基本法实施近三年来,即使最勇于批评中国政府的人及外国政府,都不能在这方面有甚么挑剔,内地从中央到部委、省市,无不以行动表现对特区高度自治的尊重,之前各种悲观的预测,一项接一项地落空。
人的注意力很易被瞩目的争拗所吸引,而忽视了每天发生的事情。从香港作为国际城市的地位,以及香港的政治制度等宏观事情,到市民的日常起居就业,各种自由和权利等生活细节,基本法在各个环节成功实践,保障了香港的成功因素及我们珍惜的生活方式。以很多香港人已安排好的复活节外游为例,短短几日行程,已见到关于出入境自由,旅游证件的使用,货币兑换自由,香港与外地签订民航协议的能力等基本法条文在发挥效用。可以这么说,我们无时无刻,不是在享受基本法落实的成果。即使未必每一个人都认为基本法条文尽善尽美,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支持和遵守基本法,是我们的责任。
十年光景,说长不长,基本法颁布以来,香港确实遇到了很多起伏。幸运的是,香港人以他们一贯的务实精神,把一切的困难,一一克服。暴风雨过后,乌云背后已出现了一线光芒,随着亚洲金融风暴的过去,中国进入世贸将得以落实,放在我们眼前的,又是一个充满机会的年代,我恳切希望,十年后的香港,能够与基本法一样,继续发展,成为一个法治优良,成熟和多元化的国际都市。
书不尽言,再见。
爱诗 二零零零年四月八日
完
二○○○年四月八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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