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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今日(五月六日)出席「北京世妇会五年回顾 ─ 香港观点」时的致辞全文:
胡主席、各位嘉宾∶
我很高兴能够出席今天的会议,并向各位致辞。本港的人口,有接近一半是女性,工作人口也有四成是女性;因此,妇女事务自然备受政府重视。我个人对妇女问题也非常关注。
我在六十年代初加入政府,当时女性公务员的工资比同级的男同事少四分之一。此外,母婴健康和家庭计划服务都颇为缺乏;怀孕的雇员往往会被无理解雇;女孩子接受正规教育的机会也较少。幸好我们的社会不断进步,现时的情况已大有改善。今日的妇女不论在经济、政治或社交方面,地位已日益重要,对香港的发展也贡献良多。
目前,本港有差不多170万女性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人数约占全港女性人口的一半;女性的失业率,比男性低百分之1.7左右。这些数字尚未包括那些担任义务工作,服务社的妇女。至于高等教育,在教资会资助的院校完成学士学位课程的毕业生,有稍多于一半是女性。此外,女性也占了公务员队伍人数的三分之一。
在公共事务方面,行政会议现时的13名成员当中,有四名是女性;立法会有女议员十名,而女性区议员则有72名,是一九九四至九七年间女性区议员人数的两倍。截至一九九九年年底,担任政府各个谘询委员会和法定机构成员的女性超过900人,比过去十年增加近一倍。根据政府最近公布的公务员调职安排,在16名决策局局长当中,有六名是女性。我希望在未来会见到更多女性广泛参与社会事务。
这些转变,可说是政府、服务团体、非政府机构和女权领袖共同努力的成果。自一九九五年九月北京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举行以后,香港政府致力在本港推动和实践《北京行动纲要》内的十二个策略目标。《行动纲要》的目的是消除妨碍妇女积极参与公共和私人生活中的所有障碍,解决她们面对贫穷、教育、保健和暴力行为等问题,提升她们的地位,让妇女平等地参与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决策。
这些年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政和立法措施,务求能依照《行动纲要》的原则照顾妇女各方面的需要。举例来说,为了让妇女可以外出工作,我们设有幼儿中心和课余照顾服务,提供全面的托儿设施。雇员再培训局举办的各类课程,为不少妇女提供再培训机会,参加这些课程的学员中,女性约占八成。生署亦设有多间妇女健康中心和母婴健康院,照顾妇女在医护方面的特别需要。男女学童均有权接受九年免费教育。我们的法例,充分保障妇女的就业权益,以及保护妇女免受虐待或侵犯。政府亦设立了防止虐待配偶工作小组,以加强协调各方面为家庭暴力受害提供的照顾和服务。而在处理性暴力问题方面,近年政府亦不断提出修订法例的建议,加强执法机构打击这些罪行的能力及改善对受害的服务,减低她们的身心创伤。我还可以举出更多例子,充分说明了政府努力落实《行动纲要》的决心。
在落实《行动纲要》的过程中,一九九六年可算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我们在这年引进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实施了《性别歧视条例》和成立了平等机会委员会,翌年更施行了《家庭岗位歧视条例》,为促进两性平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这里,我必须谈谈平等机会委员会的工作。过去四年,平机会推行各类别具创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致力促进两性机会平等,唤起大众关注歧视行为,成绩有目共睹。不过,虽然社会人士对平等机会的认识已提高了不少,但是在实质的行为上,有部份市民仍未能摆脱一些根深蒂固的错误观念。平机会面前的工作仍然充满挑战性。我和所有市民一样,希望平机会在未来的日子能够全力以赴,以确保《性别歧视条例》和《家庭岗位歧视条例》能够全面落实,平等机会的概念得以进一步植根于香港。
促进两性平等的工作,现已略见成果。不过,我们必须再接再厉,力求改进。今天的会议旨在检讨有关实施《行动纲要》的进度。这份纲要提出了多项有待处理的要务,部分正是各位今天稍后会讨论的课题,当中包括探讨是否需要设立一个专责处理妇女事务的机制。
一九九八年,香港特区政府根据《公约》的规定,向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作出了首次报告。委员会审议报告后,也建议香港设立这个机制。立法会随后在去年进行了详细的讨论,议员对这个构思大表支持,而我们亦答应会在审慎考虑市民的意见后,决定是否设立有关机制。
相信在座各位都会同意,妇女问题涉及的政策范畴十分广泛。目前,有关在本地落实执行《公约》的事宜,由民政事务局统筹,个别决策局或部门在它们的范畴之内处理有关妇女的工作,政府并没有指定由某个决策局或部门集中处理妇女事务。为了更有系统以及全面地照顾妇女的需要,从而提升妇女的地位,协助她们尽展所长,以及确保在制订政策时考虑妇女的观点,我很高兴藉今日的会议向大家宣布一个好消息∶政府决定在今年内设立一个妇女事务委员会,致力促进妇女的权益和福祉。
委员会将协助政府制定关于妇女事务发展的长远目标和策略,并就关乎妇女权益的政策和措施提供意见。委员会将定期检讨各类妇女服务,确定各项工作的缓急先后,并向政府提出制定新措施或改善措施的建议;此外还会就妇女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以及筹办教育和宣传活动。
妇女事务委员会成立后,政府可从全面眼,更有系统地处理妇女事务;而在制定政策和措施时,亦必然会顾及妇女权益。此外,委员会将致力加强各服务机构的合作和沟通,并促使政府在调拨资源、筹划或重整妇女服务和活动时,充分征询关注团体和市民的意见。这样,各机构提供的服务便可更切合妇女的需要,服务质素亦得以提升。
我相信委员会在成立初期,可以集中处理某些要务,例如妇女健康服务、幼儿照顾服务、如何防止妇女遭受暴力对待、改善她们的工作环境,以及探讨若干特别与妇女及家庭有关的法律问题。这些工作不但可为妇女谋求福利,更可藉广泛讨论唤起大众对妇女事务的关注,扭转一些固有的成见或既定的思维。委员会的职责可说是任重道远。
生福利局会向委员会提供行政支援以及协调该会与政府内部的工作。基于妇女事务牵涉多个政策范畴,委员会成员将会包括有关部门的高层官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我们正在敲定成员名单,希望可以尽快向大家公布。
随妇女事务委员会的成立,本港促进妇女权益的工作亦跨进了一大步。我和政府内的同事当会竭尽所能,加强对妇女的支援。不过,单靠政府的努力并不足够,我们还需要社会人士的支持。在过去我和一些弱势社群妇女的会面当中,我深深明白到作为单亲人士、受虐妇女、新来港定居人士,她们所面对的压力和缺乏谅解和关怀的彷徨感觉。目前,公众对妇女事务的关注似嫌不足。加上社会环境和家庭模式的转变,我们必须加倍努力去了解和明白妇女面对的问题。为此,委员会首先必须唤起本港市民对性别所衍生问题的关注。
深信妇女事务委员会凭在座各位的支持,以及其他妇女团体、服务机构和非政府机构的鼎力合作,必定能够顺利开展工作,为维护妇女权益发挥积极作用。
今天的北京世妇会五年回顾会议是一个难得的机会,让大家交流意见,分享心得。我衷心希望这次会议能够启迪思维,凝聚力量,以促进本港妇女的权益和福祉。最后谨祝会议成绩美满,硕果丰收。
多谢各位。
完
二○○○年五月六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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