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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工商局局长动议通过《释义及通则条例》转移若干公职人员法定职能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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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工商局局长周德熙动议通过《释义及通则条例》转移若干公职人员法定职能的议案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

  我动议通过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提出的第二项议案,内容已印载于议程内。

  财政司司长在本年三月向立法会提交财政预算案时,宣布重组特区政府工商部门的架构,以配合政府推动创新与科技,吸引外来直接投资,以及支援工商业等三方面的政策。改组的建议,经过立法会贸易及工业事务委员会的详细讨论,并得到委员会支持。改组涉及的人事编制和财务安排建议,亦先后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和财务委员会获得通过。新的架构安排,将于本年七月一日实施。

  架构重组后,保护消费者权益及规管外游旅行代理商的职责,会由工商局拨归经济局;而度量衡标准及产品安全标准的一般职责,会由工业署拨交新设的创新科技署。基于该等转变,工商局局长及工业署署长的某些法定职能,需要分别转交经济局局长及创新科技署署长。这些职能包括─

-  工商局局长藉《旅行代理商条例》、《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和《消费品安全条例》有关条文所行使的职能;和

-  工业署署长藉《度量衡条例》、《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和《消费品安全条例》有关条文所行使的职能。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54A条的规定,立法会可凭借决议,修改有关法例,通过上述法定职能的转移。

  我谨请各位议员支持议案。

二○○○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