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立法会:对房屋委员会主席和房屋署署长不信任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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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对房屋委员会主席和房屋署署长不信任议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我以沉重的心情谨代表政府总结这次辩论。首先,我必须清楚表明,市民和各位议员对公营房屋连串事故感到沮丧、不满和愤怒,政府是完全理解的,而且可说是感同身受。四十多年来,我们为本港近半数人口提供他们负担得来的安居之所,同时更不断提高住屋质素和缩短轮候时间,成绩有目共睹。正因如此,在连串公屋事故中,发现有人不称职,甚至贪污舞弊,我们感到非常遗憾。

第二,我明白这次事件事态严重,已引起市民广泛关注,在我们这个开放的多元化社会,政府有责任把事件始末交代得一清二楚。但我们也许会忽略了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堵塞制度的漏洞,设立有效的机制,防止再次发生同类事件。四十多年来,我们致力兴建优质的公屋和居屋,照顾市民的需要,这里我可以向议员和市民保证,提供安居之所,仍然是政府社会服务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一环。

第三,看见两位合共为香港服务超过五十年的优秀公职人员最近受到近乎公审的对待,我感到十分难过。这事件更可能损及特区的管治,影响深远。王鸣女士上周请辞,也许满足了部分人士的政治诉求,但余下还有十分重要的问题有待解决。

李华明议员以及个别议员曾经讲过,今次动议辩论的目的是透过讨论确立官员问责文化,并非要迫王女士和苗先生辞职。但坦白的说,在议会制度之中,对官员甚至整个政府投下不信任票就等如要他们下台。我相信有许多其他方法或途径可以达到辩论的目的,并没有需要将事件与个别人士的前途挂。

今天的辩论是关于短桩事件,也关乎我们的管治制度。今天的辩论所带出最基本的问题是∶我们要寻求解决方法,还是要叫某人付出代价?我们要找出最快捷有效的方法,令公营房屋计划返回正轨,恢复公众信心,还是要看见有人受到惩罚,才会大快人心?今次是王鸣女士、苗学礼先生,下一个又会是谁?

主席女士,我刚才说过,今天的辩论关乎两个重要问题∶其一,现有制度出现了错失,究竟责任谁属?其二是对房委会主席和房屋署署长不信任的问题。以下让我逐一谈谈。

房屋局局长刚才已详细讲述连串有关事件的始末,并解释已制定的多项补救措施。因此,我只想在这里强调,当局已从多方面处理问题,完全没有卸责。我们先后成立了两个独立小组调查圆洲角及天水围短桩事件;成立了纪律调查小组处理牵涉在内的公务员;房委会亦委派了独立人士研究房署的制度和监管架构;申诉专员就事故已经展开直接调查。

事情的真相,并不难理解──房委会主席和房屋署署长主动合力推动改革,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发现有人犯错。这些错失对公营房屋计划和市民的信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事情得从一九九八年五月的房委会全体会议说起。在该次会议上,房委会主席和房屋署署长提出改革建议,以提高建屋质素。他们亦发现制度上的问题,并积极探讨改善的方案。

房委会随即与业界展开热烈的讨论,最终发表了一份重要的改革文件,征询公众意见。由此可见,早在两年前,他们虽然知道进行改革势将面对种种挑战,但仍然下定决心,致力解决现存和潜在的问题。事实上,每次出了问题,有关方面便会进行查究,并从多方面加以查证,结果再揭露了其他问题。因此,这些问题可说是由王鸣女士和苗学礼先生主动揭发的。他们决意消除各种流弊,完全没有顾虑行动对个人前途的影响。王女士尽忠职守,对追查事实锲而不舍,最终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一九九八年夏天发生的私营地盘短桩问题,以及东涌某个地盘的涉嫌舞弊事件,促使房屋署联同廉政公署对有关地盘作出调查,亦引起当局对其他地盘工程的关注。为此,当局加强了监察土地沉降,并对房委会辖下所有地盘工程进行了详细而有系统的覆查,以便针对某些共通点,例如审查同一承建商、分包商和个别人士所负责的工程,找出一些线索。全赖这些侦查工作,我们首先发现油塘地盘出现此类问题,最后更决定钻探圆洲角地盘的所有桩柱。事件的结果,我们都非常清楚。

主席女士,我相信只要客观地分析事实,就不难发现,房委会和房屋署的领导层不单知道种种潜在问题,而且早已积极准备,在了解问题后,清楚向市民交代,没有人隐瞒实情。事实上,王鸣女士和苗学礼先生自始至终都决意要根治问题,革除害群之马。他们主动视察了所有正在施工的房委会工程,找出涉及公屋质素的问题,然后毫无保留地把真相告知市民。

两人本来是找出证据的控方,现在却成了被告人,在没有申辩机会的情况下,要面对不信任动议。这样公平吗?

王鸣女士和苗学礼先生是两位资深和极为能干的公职人员,没有人可以质疑他们的诚信。他们在任内推行了不少改革和改善措施,举例来说,他们修订房屋资源的分配方法,集中为真正有需要的人提供住屋,大大缩短了租住公屋的轮候时间和减少了轮候册上的人数。他们亦推行了多项措施,让租户和合资格的低收入家庭有更多自置居所的选择。他们更致力提高服务质素和工作效率,并推行部门改革。这些措施已见成效。

在楼价高企的时候,为最需要帮助的草根家庭,提供可负担的居所,正是王女士和苗先生最大的贡献。

说得确切一点,王女士和苗先生都是推动改革的先驱。他们积极推行彻底的改革,并制定措施,严厉对付改革过程中所揭露的种种问题。

基于以上原因,我支持行政长官上星期在本会发表的言论。我认为容许他们两位完成已展开的工作,才是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的做法。不过,王女士已经请辞,正因如此,苗先生有必要留任房屋署署长,以维持改革的稳定和延续性。事实上,在过去数月,苗先生亦处于十分困难的局面,苗先生本个人对房署工作的承担,默默而坚决地继续将各项改革付诸实行。房署内有许多忠心和勤奋的员工,他们极需要像苗先生这样有决心和坚毅的领导人。

要找一个合适人选担任房委会主席,代替王女士,实在不容易。假如有志参与公职的人士,在担任要职,努力工作,推动改革,揭露问题后,所面对是惩处或舆论的羞辱,他们难免会因此而却步。

主席女士,立法会辩论行政机关和公职人员问责这个课题,已非首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不过,身为全港公务员之首,我必须指出,把一直尽忠职守、大部份表现良好的公务员队伍政治化,对任何人,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广大市民,当然还有公务员本身,都没有好处。

政治中立的公务员队伍,是本港社会最宝贵的资产,特别是在面对转变的时期,就更为重要。市民愿意投身公务员行列,正是因为他们希望可以在全无政治干预或压力的情况下,贡献社会。他们相信能够凭实力创一番事业,无需依靠政治联系。

这并不是说我们是完美的,我们当然仍有不少需要改善的地方。跟所有人一样,我们也会犯错。不过,几十年来,我们确立了一套互相制衡的制度,确保高度的行政效率,并在决策过程中提供高质素的意见。我们的公务员体制重客观分析、建立内部共识以解决社会问题。为配合政制发展的步伐,以及满足市民日高的期望,我们改良了晋升制度、职位安排和纪律处分程序。

我深信,今天的公务员,仍像过往一样尽忠职守。本港主权回归后,为我们带来了新契机和新挑战。不过,如果我们现在要从这一刻开始要求公务员负上政治责任,试想想,这对公务员的士气会造成何等巨大的冲击。

公务员保持政治中立,正是本港公务员体制的基石。制度的精萃是让公务员以高度诚信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制定政策。这并不等同为他们提供庇护。

我们不应中途改变游戏规则。我知道,有些人不会同意我这个说法,他们会主张改行其他制度,例如部长制。或者这是对的,但我却认为,在未有任何新制度可以确保公众利益受到保障之前,不宜破坏现行的制度,这样对于香港社会的稳定是没有好处的。

要是公务员经常担心职位不保,又怎能把决策工作做好?假如我们要公务员负上政治责任,怎样的具体执行方式才算合适?是否只有我和财政司司长须为辖下的决策局负责?又或者是由我作为全体公务员之首负上所有政治责任呢?抑或个别决策局局长、部门首长,又或是他们的下属都需要负责呢?责任谁属的问题究竟应该追溯至哪个职级为止呢?

我承认目前问责制度并不完善,但在未有更好的建议之前,我们不能随意更改。我们应该依照现行的制度办事,直至这套制度得到改变,并广为人知为止。

大家都清楚了解《基本法》给予我们的空间或制肘。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亦有需要为本议案所涉及的更大问题进行广泛讨论。

现行的政治体制是否理想?若否,怎样才是较佳的安排?我们如何在行政与立法两者之间取得平衡,以消除双方的不满?怎样的政制最能符合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的利益?

是部长制,近似部长制,还是其他模式?如何在推行新制时保留和加强公务员体系的政治中立性?不过,我认为最重的课题,还是怎样去维持一个高效率和廉洁的政府,提供妥善的服务,满足市民的需要。

这些大是大非的议题,并不是王女士辞职或将苗学礼先生调职就可以解决的。社会人士必须经过一个全面、理智的讨论,才能达到共识。

主席女士,今天大家似乎都集中谈论公职人员的问责。我感到意外的是建造业在事件中强差人意的表现,却为议员所忽略了。我认为业界本身和相关专业人士的问责,也是值得大家关注的问题。

房委会委员大部份都团结一致,果断而迅速地处理无数棘手问题,表现出投入和团队精神。我谨向他们衷心致谢。个别委员则选择辞去房委会职位以便今天在议事厅内向他们的主席投下不信任票。这是委员选择以不同方式承担责任,在此我不拟置评。

主席女士,最后我想藉此机会向王鸣女士致意。她多年来处事充满干劲和热诚,是她同辈中十分杰出的公职人员。在过去多年来,王女士一直本为社会及香港市民服务的精神,全情投入社会事务,担任的公职的范畴包括:青年事务、社会福利、法律治安、房屋以及立法局和行政会议的工作,为普罗大众谋求福祉。王女士凭坚定的信念,过人的毅力和热诚,在不同岗位为社会作出贡献,她提出的意见都是十分有建设性的。

自担任房委会主席以来,王女士致力推动改革,我在此亦不需要重覆。我相信在这次风波随时间而淡化之后,她的成就仍然都会被广大市民铭记于心。我感到欣慰的是这次公屋事故没有减低她对香港的承担和为公众服务的热心。她承诺在辞去房委会主席一职后,仍会继续在其他岗位服务社会。如果好像王女士这样的人才从此引退,将会是本港市民的损失。

对王女士来说,过去数月,特别是最近几个星期,可说是极为艰难的日子,但王女士时刻都能沉着面对,不亢不卑,以诚恳的态度处理问题,这实在值得我们学习。

最后,主席女士,我想强调一点,政府绝对无意推卸责任或盲目地维护我们的同事。我们以极严肃的态度承担责任,公务员亦清楚知道游戏规则。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在找到更好的制度之前,我们绝不可能单方面作出更改,将政治责任强加于高级公务员身上。我促请各位议员仔细考虑若动议通过后对公务员体制的深远影响,并否决李华明议员的议案及梁耀忠议员的修订。

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