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立法会:政务司司长就立法会告别议案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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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告别议案的回应:

主席女士、各位议员:

  我很高兴有机会在本届立法会最后的一次会议就这项告别议案作出一些回应。回顾过去两年,各位议员在本会议厅内以至会议厅外的其他不同埸合,为立法会的事务辛勤工作,我谨藉此机会代表政府向主席女士及各位议员表示衷心的谢意。

  在过去两年,政府经常与立法会紧密合作。自本届立法会任期自一九九八年七月开始以来,政府已经有一百七十一项条例草案、一百五十八项财务建议,以及超过六百七十项附属法例提交予立法会审议及通过。在议员的努力工作和衷诚合作下,包括在这次会议所通过的二十一条法例在内,本届立法会已经通过了一百五十七条法例,而这些条例草案当中有些非常复杂,也有些是事关重大的改革法例,例如《地下铁路条例草案》,《中医药条例草案》,《电子交易条例草案》以及《广播条例草案》。

  政府在过去两年亦在立法会会议上,答覆了各位议员超过三千六百项口头、补充及书面提问。应议员的邀请,政府官员出席了超过五百三十次事务委员会会议,就议员关注的事项作出讨论,交换意见。而差不多每个星期,我自己亦会与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梁智鸿议员及副主席杨森议员举行会议,讨论立法会关注的事项。我本人觉得在这个场合,双方有商量,合作愉快,很高兴听到梁智鸿议员亦有同感。我相信上述资料有助反映政府跟立法会的衷诚合作。

  我明白到在过去两年,行政立法关系一直是议员十分关注的课题。我和其他同事都深切了解,与立法机关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实在非常重要。特区政府会努力与立法会加强合作。事实上,无论行政或立法机关,大家的共同目标是彼此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共同为特区的整体利益努力。

  《基本法》为特区设立了一个新的宪制架构。根据《基本法》,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有不同的职能和明确的分工,两者之间既要互相制衡,更要互相配合。两者对部分课题持有不同的看法亦是可以理解的。虽然,政府未能事事认同议员的意见,但我们与议员的目的是一致的,就是谒诚为市民的福祉作出努力,以往如是,现在如是,将来亦如是。

  政府在提出法案及向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前,为了确保有关的建议能够满足市民大众的需要以及争取议员的支持,我们都会尽量在有关的事务委员会中听取议员的意见。在制定预算案前,我们亦有谘询各位议员,务求了解大家对政府的收入及支出的看法。而当政府官员与议员对某些建议或议案的看法不一致的时侯,在仔细考虑过议员的意见后,我们在很多情况下,都会因应大家的要求,对法案作出适当的修改。但另一方面,我希望议员会明白政府也有责任考虑及平衡社会整体的需要及利益。因此,在个别情况下,我们未必能够完全接纳议员的提议。

  除行政立法关系之外,我留意到议员亦非常关注政府官员的问责性的问题。由于我们较早前已经就此课题作了颇长的讨论,我并不打算在此重覆有关的论点。但我希望重申一点,就是把公务员政治化,对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大众与及公务员本身毫无益处。政府官员应否及如何负上政治责任这个问题相当复杂,需要深入研究。我们认为处理这个重要的课题时不应操之过急。有关问责性的问题,以及处理这个问题的取向,应当在香港社会在讨论香港整体政制发展时,就有关的课题作出冷静、深入、包容的讨论,并就有关问题达成共识之后才作出。

  最后,对于六位决定不再参与下届立法会选举的议员,我想在此代表政府向他们致意,非常感激他们在过去两年为本会与及广大市民所作出的重大贡献及牺牲。在座的议员,无论是否参与九月的立法会选举,我相信你们一定会以不同的方式继续为香港服务。

  在此,我谨祝大家在未来的日子里事事顺利。

  多谢主席。

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