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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工商局局长周德熙今日(七月二十六日)在香港总商会与商业软件联盟合办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好处」研讨会的演辞:
董先生、翁博士、各位嘉宾∶
我今日获香港总商会邀请到这个研讨会,感到十分荣幸。我希望藉此机会,向各位讲述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作的努力。
香港的经济增长愈来愈依赖创新和知识密集的活动来推动,这些活动包括「新经济」中各种利用先进资讯和通讯科技研制的新产品和新服务,亦包括本地传统工业中的高增值活动,随手拾来的例子,有在时装、电子消费品、玩具及游戏、钟表、光学制品等等的设计上加入创新元素。
创新的意念和工序易遭竞争对手抄袭和盗用,尤以研究和发展的成果为甚。为了鼓励创新及研究和发展的投资,香港必须确立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制度。 我很高兴告诉各位,我们已经为香港建立了一个相当完善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过去四年全面地将保护专利、注册外观设计、版权和商标等法例现代化,使有关法例符合最高的国际标准。
我们优良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国际公认的。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对本港知识产权法例的全面检讨刚在上月完成。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对本港知识产权法例给予高度评价,并认为我们的法例完全符合世贸组织既定的国际标准,这项检讨结果实令人鼓舞。
但我们没有因此而自满,并会定期检讨有关法例。在六月期间,我们通过了新法例,澄清了《版权条例》中的条款,清楚订明任何人在业务过程中,如明知而使用侵犯版权的复制品,即属犯罪。例如一家公司在业务中使用盗版会计软件,或未获版权拥有人的特许而影印有关书本,可被刑事检控。我们计划在进行广泛宣传后,于来年实施该项新法例。
我们拥有健全稳妥的法律制度,并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作为配合。过去数年,我们不但大量增加执法人手,更提高生产和售卖侵权货品的罚则。我们制定了严紧的法例,以管制光碟的制作过程,务求在生产层面打击盗版活动,以及防止盗录行为。我们并已把若干盗版及伪冒商标行为界定为《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下的罪行,以赋予海关关员更大权力对付这些违例活动,特别是那些涉及犯罪集团的个案。
严厉的执法行动甚具成效。在1999年一年内,我们共搜获约1 650万只盗版光碟和14条生产线,价值超过3.6亿元;此外,还拘捕了约 2 700人。另一方面,针对零售层面盗版的执法也相当成功。去年,市面上在同一时间内平均约有1 000间盗版光碟零售店及约500万只盗版光碟流通,但今年则平均只有不足100间盗版光碟零售店和约10万只盗版光碟流通,减幅约为百分之九十八。
虽然现时盗版情况已受到控制,但我们绝不会松懈。但单是采取执法行动,显然并不足够,还有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就是市民必须懂得尊重知识产权,并坚持对盗版和冒牌货品说「不」。为此,我们必须加强公民教育,在1999至 2OO2年期间,我们会动用大约1,700万元,进行这项工作。
同时,政府在这方面亦必须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榜样。我们已制订一套软件资产管理系统,供所有政府部门使用。我们又在每个部门委出了一名遵守知识产权规定人员,以监察员工遵行有关规则的情况。公务员如在政府办公室内使用未经批准的电脑软件,将会受到纪律处分。
当然,我们更需要工商界积极参与其事。香港总商会最近出版了《保护知识产权守则》,我深信定能为工商界提供宝贵的指引,这实在令人鼓舞,而香港总商会在这方面的努力,亦十分值得表扬。
政府明了,香港要维持创新及投资首选城市的地位,实有赖整个社会鼎力支持,衷诚合作。今天的研讨会正好表明各位乐意为此贡献一分力量。香港总商会与商业软件联盟合办这次研讨会,我谨衷心致贺,并祝研讨会成绩美满,硕果丰收。
多谢各位。
完
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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