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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今日(十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上的汇报全文:
引言 --
在保安局内,我们的承诺是确保香港是一个安稳太平的城市。我们的主要目标,是维持治安,实施有效的出入境管制和保障公众安全。透过达成社会秩序及公众安全的高度标准,我们使香港继续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在名为《安稳太平的城市》的施政方针小册子内,各位可以看到我们的工作进度和来年新措施的详情。以下我会介绍小册子载述的一些要点。
维持治安 ----
一九九九年的本港罪案率是26年以来第三低。虽然整体罪案率(每10万人1,126宗)及暴力罪案率(每10万人230宗)比一九九八年分别轻微增加5.1%及5%,整体罪案率仍较伦敦、东京、多伦多等大城市为低。
在二零零零年,香港的治安情况正逐渐改善。头八个月的整体罪案率较去年同期只增加1.9%,暴力罪案率更减少2.6%。多类严重罪案也有所减少,例如金铺/表行劫案减少22.2%、银行劫案减少11.8%、持类似手枪物体劫案和严重毒品案减少8.3%、伤人和严重殴打案减少2.9%,以及凶杀案减少2.8%。不过,其他罪案例如勒索、盗窃、强奸、扒窃及失车等,却有所增加。
我们会继续改良警队的装备,以应付不断转变的运作需要。我们计划在二零零四年或之前,把巡逻人员目前使用的指挥及控制系统,改为数码通讯系统。此外,我们会分期推行第二个五年资讯系统策略计划,确保现代资讯科技可应用于警方的日常工作上。预计警队在添置这些更精良的设施及装备后,将可大大增加工作成效和效率。
自一九九五年起,本港的药物滥用风气日渐减退。但在二零零零年上半年,呈报滥用药物的人数回升,主要因为滥用精神药物,尤其是摇头丸和氯胺胴的人有所增加。为解决问题,我们在年初成立了一个跨专业专责小组,负责在二零零一年向政府建议全面策略。专责小组已制定多项措施,包括加强宣传滥用精神药物的祸害。专责小组并建议修订《危险药物条例》,收紧对氯胺胴的管制,以及向狂欢派对主办单位发出专业守则。
为配合全力打击贩毒和有组织罪行的政策,我们十分重视反清洗黑钱的工作。香港打击清洗黑钱活动的努力,备受国际社会称许。在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香港将担任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的主席。特别组织致力研究并倡议打击清洗黑钱活动的准则和良好方法,是享负盛名的国际组织。香港在接任特别组织的领导位置后,将可进一步证明我们会不遗余力,与各国携手根绝跨国罪行、清洗黑钱活动和贩毒勾当。
我们的惩教政策,作用是确保被羁押的罪犯的安全及秩序。各项增加监狱收容额的工程,进展良好。在未来一年,我们会有400多个新的惩教名额:赤柱监狱区重建工程会提供151个,而大榄惩教所重建工程则会提供260个。我们现正计划扩建枝角收押所,目的是由二零零三至零四年度起增设400个惩教名额。我们会继续为纾缓监狱的挤迫情况而增加监狱收容额,并会制定长远的监狱发展计划,以应付需要。我们也会利用合适的科技改善监狱的管理和保安。
我们致力协助囚犯重投社会,成为奉公守法的市民。我们会继续改善为囚犯提供的更生及善后辅导服务,并重新提交《更生中心条例草案》,为青少年罪犯推行一项新的短期住院更生计划。我们会继续为青少年罪犯举办的教育和职业培训课程争取外界的认可,使这类课程得以提升,并切合现今社会的需要。我们亦会加强为罪犯提供的福利和心理辅导服务,以及展开活动宣传滥用药物的祸害,藉以协助罪犯戒除滥用药物的习惯及减少再次犯罪的机会。我们会加强宣传策略,呼吁社会人士接纳和支持更生者。
促进旅游方便 ------
为香港居民和访港旅客在旅游方面提供更多方便,对于维持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和确保本港经济继续繁荣,非常重要。
出入境更为便利 -------
我们一向实施一套开放的签证制度,容许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旅客免签证来港。目前只有41个国家的国民仍须申请签证来港。除少数特殊情况外,这些国家的国民可按简化的申请程序(注)在14天内取得旅游签证。
目前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可免签证前往72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新加入名单的瑞士、列支敦士登和斯洛伐克。我们会继续游说欧盟给于特区照免签证安排。
提高服务效率 ------
去年,98.1%的机场旅客可在15分钟内办妥出入境手续,而我们承诺的目标只是92%。至于其他管制站,则有最多达98.5%的旅客可在30分钟内办妥出入境手续,而我们承诺的目标只是92%。尽管去年的整体旅客人数增加了12%,但我们仍能取得上述成绩。单是罗湖管制站,整体旅客人数的每年增加率已有17%。为应付不断上升的需求,我们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灵活调配人手、改善柜台设计、扩大旅客排队区、增设柜台,以及安装两部电动扶梯,以便实施潮水式人流管理。我们亦正在研究如何重组运作程序及善用资讯科技,进一步提高各管制站的旅客处理量。
入境处进行一项顾问研究后,现已制定最新的资讯系统策略。为落实这项策略,该处会分期推行多项计划,包括提升资讯科技基本建设和改进出入境管制自动化系统。
另一项正在筹备的重要计划,是在各管制站实施自动化出入境检查。为此,我们不但要安装新的电脑支援系统和“自动闸口”(即无人柜台),还要使用新的智能式身分证。
关于智能式身分证计划,我们已发出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行政会议已在十月十七日的会议上决定:
(a) 在二零零三年年初采用新身分证及新电脑支援系统;
(b) 新身分证应采用智能卡的模式,并具备支援多种用途的功能;以及
(c) 原则上批准逐步实施多用途智能式身分证计划,并公布该计划,征询公众意见;以及
(d) 当新身分证系统开始运作后,应推行身分证换领计划,让本港居民按年龄分阶段换领新身分证,以期在四年内完成换领计划。
实施上述政策与否,当然视乎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是否批准所需拨款及法例修订建议而定。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已详细载述我们的政策建议。我想藉此机会特别提出以下几点:
(a) 现在使用的身分证易于伪造,必须更换,而更换身分证计划必须迫切进行,因为现有电脑支援系统的预计使用期限将于二零零二年年底届满。
(b) 智能卡比非智能卡可取,因为政府可以利用前者为市民提供更佳服务。储有生物特征资料的智能卡除了可以加强保安功能外,亦为政府日后推行出入境检查自动化奠下基础,并有助现场执法人员迅速和稳妥地鉴证持卡人的身分。
(c) 视乎进一步的可行性研究和公众意见,采用智能式身分证可为市民提供更有效率和更高质素的增值服务。一张卡而有多种用途,将会令市民大感方便。
(d) 当局建议及行政会议同意,建议的智能式身分证应具备多用途功能。换言之,智能式身分证的记忆体晶片必须预留容量,可以用于与入境处工作无关的其他用途。不过,对于新身分证应包括哪些额外用途,至今仍未有定案。初步纳入可行的用途包括驾驶执照、图书证和数码化证书等。当局决定纳入任何这些用途前,须作进一步的可行性研究和谘询。
(e) 入境处将推行一项社区宣传运动,包括向区议会作简介及在购物商场举办展览,解释智能式身分证技术和采取的保障资料措施,同时搜集社会人士对卡面设计等事宜的意见。
我们完全明白,保障资料私隐是一个重要问题,必须审慎处理。为此,我们一直与个人资料私隐专员保持密切联络,而入境处也会在这个计划的不同阶段进行私隐影响评估。政府会采用适当的保障资料科技/技术,包括在硬件、软件和应用方面采用措施,使未获授权者无法取用、阅读或更改有关资料。原则上,我们同意记忆体晶片应只储存必需的资料,而所有敏感资料必须加密。资料应只用于搜集资料时的指定用途,而且不得与其他未获授权的部门共用。
当局稍后会向议员提交文件,要求拨款推行身分证计划和延长入境处副处长(专责职务)一职的任期。我们会在十月二十四日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先行就智能式身分证计划的不同环节向议员提供更详尽的资料。
越南船民 ----
今年六月,我们关闭望后石越南难民中心,这是本港也是全世界最后的一个同类型难民中心。中心的关闭,不论在国际或本港,都被视为人道之举,因为在中心居住的约1,400名越南人都获准在香港永久居留,建立新家园。此举也替本港纳税人每年节省约1,400万元。自中心关闭以来,每月非法来港的越南人已大幅减少,由一年前每月约80人减至目前每月约40人。
输入优秀人才和内地专才 -----------
我们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推出「输入优秀人才计划」,让香港的公司可以从内地输入优秀人才为公司效力。在此之前,内地居民除了根据「补充劳工计划」来港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作外,均不可以受雇于本港私人公司。这情况并不合常理,因为其他国籍的人士均毋须受到类似的限制。外籍人士只要符合有关准则,包括具备对香港有价值而又缺乏的才能、技能或资历这一重要条件,即获准以专才的身分来港工作。
输入优秀人才计划适用于所有国籍的人士,但主要对象是内地居民,因为其他国籍人士已另有来港工作的途径。
截至本年九月底,根据该计划提出的申请有349份,其中74份获得批准,166份不获批准,53份撤回,其余56份正在处理。大部分获得批准的申请集中于资讯科技/通讯/多媒体科技行业(36份)、工程及环境保护行业(18份)和金融财经行业(9份)。
该计划有两项常见的误解:
第一,只有持博士学位的人士才可申请。这并不正确。虽然在最终获准来港的优秀人才中,约有半数的确持有博士学位,但持有硕士或学士学位的亦为数不少。最重要的原则是,申请人必须具备香港缺乏而又有助提高本港竞争力的才能或技能。
第二,优秀人才的待遇必须优厚。这点也不正确。这方面的准则主要是,薪津条件应与市值大致相若。事实上,大多数申请成功的人士所得薪酬,介乎20,000与50,000港元之间。
有人担心这个计划可能令香港人失业,事实证明他们是过虑了。我们向有关雇主进行的调查,肯定了我们一直以来的看法:该计划只会有助开设新的职位。调查结果显示,每名优秀人才平均会多带来六个职位。
然而,这个计划并未能如期般物尽其用。回应意见显示,有些公司,特别是小型或新成立的企业,发现物色及引入内地的优秀人才并不容易。不过,劳工处会在这方面加以协助。该处会利用其现有的就业服务互动式网站,作为雇主与优秀人才的联络站。这个网站会利用超文本连结功能与入境处的主网页连接,方便查阅。实施细节现正拟订,定案后就会公布。暂时,我们会继续推广这个计划,例如联络科学园和数码港落成后的准用户等。
愈来愈多商业机构,尤其是资讯科技公司,要求输入内地专才,填补难以在本港聘得合适人才的职位。我们听闻,有些公司未能觅得适当人选担任工作,以致错失商机。不论是从内地、海外或是在本港招聘的优秀人才,都要有专才辅助。优秀人才与专才可以发挥不同但相辅相成的作用。优秀人才较专注于在中期或长期能带来成果的创新和研究工作,而专才则重处理公司当前的需要。举例来说,内地专才可把新科技应用在生产工作上,利用本身的经验与中国企业建立贸易联系,以及帮助香港的公司把握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带来的商机。
我们会审慎而积极地检讨现行的入境政策,届时会充分顾及人力资源市场的专才供求情况。在研制合适的策略时,我们会奉行一贯的宗旨,力求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障本地劳工的就业机会。
居留权 ---
目前,大约有七千名声称享有居留权人士在本港非法逗留。对于我们,有关的法律立场是明确不过的。除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九日终审法院的裁决及政府的宽免政策涵盖的人士外,所有声称享有居留权的内地人士,均须先行返回内地,然后根据居留权证明书计划提出申请。政府曾对若干声称享有居留权并已兴讼的人士,作出具体承诺,我们必会履行这个承诺。不过,内地居民不能单以声称享有居留权为借口,未经入境处处长批准而留在香港。
入境处会继续依法遣返缺乏充分理据而在本港逾期逗留的人及非法入境者。过去数天的遣返行动,正是这项持续进行的工作的一部分。
为了实施终审法院在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九日就非婚生人士的居留权资格作出的裁决,我们昨日向立法会提交了《2000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规定实施基因测试程序,以核实根据《入境条例》声称享有居留权的人士声称的亲子关系。由于我们会有机会向议员详细阐述条例草案,我在此不再多作解释。
通报机制 ----
我们已于日前与公安部达成协议,就两地居民被拘留或刑事检控和非自然死亡等事故设立互相通报机制。协定的安排会由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这个机制是双方经过坦诚讨论,根据一国两制原则和彼此尊重对方法律制度的精神达成的行政安排。这项安排能够顺利协定,充分证明内地机关理解香港市民关注的港人在内地被扣留的问题。透过通报机制,特区政府可以把港人在内地被拘留或死亡的资料尽快转告家属,以便及时安排适当的协助。我们会在十月二十四日的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通报机制向议员提供更详细的资料。
保障公众安全 ------
改善本港的消防安全,是政府和市民的共同目标。愈来愈多楼宇业主和用户积极参与消防处在各区举行的消防演习、研讨会和展览。我们会继续提高市民的防火意识,推动更多市民参与防火工作,以及加强执法行动,确保楼宇的消防安全装置维修妥善。
我们很高兴看到,在过去一年,遵从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有关指示的整体比率高达96%。此外,商界对《消防安全(商业处所)条例》反应积极。该条例作出规定,为指明的商业处所和旧式商业楼宇提供更妥善的防火保障。我们的目标,是最迟在二零零零年年底前向立法会提交新法例,分阶段改善其他种类的楼宇的消防安全。首先是改善消防设施最差的旧式综合用途(商业/住宅)楼宇,然后是住宅楼宇。我们也检讨了《消防条例》,并计划在来年提交修订法例,加强执法权力和保持惩罚条文的阻吓作用。我们会在这个立法会期内重新提交《卡拉OK场所条例草案》,希望明年便可以实施发牌计划。
我们致力保障公众安全,使市民不为涉及危险品及化学品的事故所威胁。我们全面检讨了现有法律架构,目的是加强管制危险品,确保我们在这方面的安全规定符合国际标准。我们会在今年稍后时间向立法会重新提交《危险品(修订)条例草案》。
在紧急召唤方面,我们已达到新订的服务目标:有92.5%的救护车可在12分钟内奉召到场。为进一步改善紧急救护车服务的质素,我们已完成在所有救护车上提供辅助医疗服务的可行性研究,接会全面研究提供这项服务所造成的影响,以及制定实施计划。我们也会检讨非紧急救护车载送服务,以期改善服务质素,应付日益增加的需求。为了让并非住院的心脏病病发者增加获救机会,我们会为市民推行社区心肺复苏法综合训练课程。
总结 --
我们去年在推行政策措施方面,进展良好,来年会继续争取佳绩。我们有信心克服困难,一一实现新订目标。我深信我们的方向正确,及得到各个尽忠职守、竭诚服务社的专业纪律部队支持。在立法机关和社会大众支持下,我们会继续努力,精益求精。
注:约30个国家的国民如拟在港逗留不超过14天,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下称中国使领馆)及香港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驻京办)可毋须转介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而向他们直接发出签证。至于其他申请,则会转介入境处办理。关于这些经转介的申请,除少数特殊情况外,中国使领馆或驻京办如在转介申请后14天内并无接获入境处的反对意见,即可直接发出签证。
完
二○○○年十月十九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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