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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一日)立法会会议上,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就《施政报告》致谢动议回应全文:
主席女士:
我很高兴代表政府向新一届立法会总结这个每年一度的辩论,并恳请各位议员支持我们的施政方案。首先,我要多谢各位议员就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所发表的意见。我希望过去两星期我的同事就《施政报告》所作的简介和今天下午的辩论,能充份证明特区政府的施政不但积极进取,为将来定下高赡远瞩的发展蓝图,同时亦踏实稳健,为目前推出切合时宜的具体措施。
行政长官在过去三份《施政报告》勾划出长远治港策略的基础,为香港订出新世纪的发展路向,并已渐见成果。市民已普遍认同创意和科技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社会对环境质素和可持续发展,亦日见重视。有一点我必须强调:政府在推动跨世纪的长远发展策略之余,并没有忽略广大市民所关注或忧虑的当前问题。亚洲金融危机过去两年多对香港的经济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我们已即时提出有效措施,纾解民困,帮助香港的经济逐步踏上复苏之路。
今年《施政报告》所提出的,都是社会当前最深切关注的课题─教育、扶贫和特区的管治。我们已细心聆听各位议员及社会人士就《施政报告》所发表的意见。各界对这份《施政报告》的评价总体来说是正面的。虽然部份议员认为报告尚有不足之处,但大都认同报告中所提出的方向是正确的。
主席女士,我的同事刚才已就大部份议员提出的问题或质疑作进一步的阐释。我也会就议员特别关注的几点事项作出回应。首先,让我讲讲近日引社会广泛讨论的官员问责制度。
近日热门的议题,均围绕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公布将会研究如何加强19位司局级主要官员的问责,以及如何落实该项建议。我和我的同事均赞成彻底研究问责制度这个课题,并会小心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我希望强调一点∶我们要研究问责制度这个课题,并不表示行政机关现在没有问责的机制。一直以来,政府订有一套明确的程序,处理主要官员和公务员犯错或疏忽职守的个案,并采取合适的跟进行动。随本港政制的发展以及市民对政府的期望日益殷切,我们认为现在是彻底检讨现行问责制度的适当时候,让公众日后可以清楚知道主要官员的权责所在,以及他们在制定和推行政策方面所扮演的角色。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对主要官员的问责作出清楚界定。
加强问责制度所涉及的问题至为复杂,需作出深入的研究。其中有若干指导性的原则,我们更必须紧守。首先,新的制度必须符合《基本法》。再者,我们亦要确保在推行新制度的时候,不会影响政府管治的一致性及延续性。换言之,我们不可能采取美式制度,每隔数年便撤换数千名官员;我们也不会采纳“西敏寺式”的部长制,即是由立法机关议员出任主要官员。此外,我们必须贯彻香港公务员保持政治中立、客观持平、在决策过程中保持诚信,以及维持公务员系统的常任等原则。总括而言,无论我们采取那一种制度,最重要的是我们能够维持廉洁、高效率、作风稳健和专业的政府,提供市民所需的服务。
由于检讨涉及十分复杂的问题,我们是需要慎重考虑,所以我在现阶段未能更深入谈论有关问题。
与主要官员问责制度相关的课题,是行政会议在政策制定方面的角色,以及其与立法机关的关系。我们留意到议员就此课题提出的意见,包括对行政会议的组成可能构成的影响。我们在检讨现有主要官员问责制度时是会充份考虑。
至于主要官员以外的政府官员,我知道社会上已有广泛的共识,认为现有的一套公务员制度运作良好,应予保留。有部份议员发言时指政府官员缺乏诚意、内部没有共识以及办事欠缺效率。对于这些指责,我绝对不能苟同。我相信大部份社会人士都会赞同,公务员队伍实事求事、重客观分析的文化,以及致力建立内部共识以解决问题的传统,正是促进香港繁荣安定的重要元素。
这并不是说公务员队伍是完美的,我们很清楚仍有不少地方需要改善。自回归以来,我们积极地改善公务员的管理,加强公务员体制的灵活性,并且促进以成效为本的工作文化。我们推行的公务员改革和资源增值等措施,目的都是使资源有效和充份地运用,为市民提供更多和更好的服务。
面对急剧转变,以知识为本、科技为体的新时代,我们必须回应市民的诉求,配合社会的进步,与时并进,推行多项与公务员有关的改革。为协助公务员适应改革后的新挑战,并整体上鼓励公务员不断进修,培养自我发展的文化,积极进取,妥善执行职务,政府已经预留五千万元在未来三年内实施公务员培训发展计划。同时,我们承诺会加强管职沟通,巩固公务员团队精神,务求上下一心共同为建设特区而努力。
另一个议员十分关注的课题是行政、立法机关的关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根据《基本法》所订立的体制,是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的。由于两者在宪制上各司其职,在同一范畴内担当不同的角色,因此不能期望行政和立法机关事事意见一致。其实,即使行政与立法之间有时关系紧张,亦不足为奇。
纵使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偶尔对一些问题持不同意见,我们不可以偏盖全,抹杀两者大多数时候都能够保持紧密合作的事实。举例来说,立法会在其首届任期内共通过了157项条例草案,近乎全数的附属法例,以及绝大部份政府提交的财务建议。这项骄人的工作成绩,正是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紧密合作的成果。
话虽如此,我们认为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能够进一步加强合作,总是对社会整体发展有利的。我们会考虑议员所提出的意见,设法促进、改善和加强彼此的沟通。其中一个我们认为值得深入探讨的环节,是如何使立法会现有的事务委员会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
目前,政府向立法会或其辖下的财务委员会正式提交重要的政策方案、立法建议或是财务建议,事先都会尽量向有关的立法会事务委员会解释和磋商有关建议的内容,以确保这些政策或措施能够符合有关界别的需要以及社会整体的利益。不过,由于这个谘询程序目前并没有划一的安排,因此效果并非十分显著。另一方面,经验显示法案委员会制度是一个有效的机制,让政府在向立法会提出条例草案时,能够与议员一起研究如何改进草案的条文。有见及此,我们希望与议员探讨可否把类似法案委员会的运作模式,应用于事务委员会。
这个运作模式,应可迎合政府及议员双方的需要 ─ 既可让政府尽早了解议员对某项建议的立场和意见,同时亦可让市民得知议员在制订政策过程中的努力和成效。我知道有些议员也希望事务委员会能够采用更规范、更有规律的运作安排,并已提出建议,而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亦会就此事作详细研究。我希望能够与各位议员积极商讨这个课题,好让政府与立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合作。
日后我也希望与议员探讨如何更有效地运用立法会及官员有限的时间,让我们更集中地处理大众所关注的事务,共同为香港市民的福祉而努力。
其实,有效沟通不应只局限在立法会内的交流。各决策局及部门的同事经常会就有关政策的建议,在不同的场合向立法会议员作出解释及交换意见,亦会就各方面的工作,回答议员的提问。将来我们会继续就公众关注的事项,在正式或者非正式的场合,向议员多作简介及阐释。
除了立法会以外,区议会在反映民意方面亦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助政府对地区问题和需要迅速作出回应。我们非常重视区议会在地方行政方面所担当的角色。自今年一月成立新一届区议会以来,政府已逐步实施一系列的措施,以加强区议会的功能及对区议员的支援。
新一届的区议会运作至今已超过十个月,各方面亦累积了一定的经验。因此,我们即将展开检讨工作,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区议会的职能。首先,我们会在十一月十八日举行一个名为“地方行政新纪元”的研讨会,邀请所有区议员出席。我们希望通过该研讨会,可以更全面地掌握区议员对地方行政计划的意见,以及区议员所需要的支援。我们在稍后进行有关检讨时,将会充份考虑这些意见。
主席女士,过去三年我们面对无数的挑战,特区政府在推行必须的改革时,汲取了宝贵的经验,我们今后会继续本积极进取、勇于负责、尊重民意及开诚布公的态度,推动、落实行政长官的治港蓝图。我相信在议员及广大市民的支持下,同心同德,特区的施政必定能够取得预期的成果。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这份《施政报告》。
多谢主席女士。
完
二○○○年十一月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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