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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今日(一月十五日)在法律年度开启典礼的致辞全文:
首席法官、各位嘉宾:
近年,处理与回归有关的法律争议是律政司的重点工作。这些争议现在大都圆满解决,法律制度也顺利过渡。现在正是计划未来的时候。
资讯科技
未来数年,律师的执业环境将大大改变。促使这改变的动力之一,就是资讯科技的迅速发展。在去年制定并实施的《电子交易条例》,正好显示出电子交易的重要性。
在法律专业方面,资讯科技会为执业者带来多方面的益处。未来数年,律师普遍会利用电脑与海外委托人和同事举行视像会议。透过简便的指向图示按键和声控草拟设施,身处不同地方的律师可利用自动组合文件系统,以"虚拟法律小组"形式一起工作。规模庞大的虚拟法律图书馆也有助法律研究。呈堂证据在电脑屏幕显示将变得普遍,法庭文件也会以电子形式存档。
透过互联网提供法律服务,相信会成为法律专业的主要发展路向。由于各种法律资源很容易便可从互联网上取得,律师不久便很可能会失去提供法律资讯的专利。因此,律师必须装备自己,应付执业上的重大转变,并考虑为客户和市民提供网上服务。
此外,业界有需要发展"知识管理",以善用律师每天制作的法律资讯。法律组织最重要的资产,是其储存的资料,假如管理不善,便无法加以充分利用。
在资讯科技应用方面,律政司取得了不俗的进展。去年,我们完成资讯系统策略计划。司内所有员工,包括律师和其他人员,现在都配备了电脑,并附联网设施。除文书处理和电子邮件功能外,我们更发展了一套文件、图书馆和工作管理系统,便利处理和管理数以千计的案件、法律意见和条例草案。这套系统也提供一个方便的界面,让司内法律专业人员可以查阅我们图书馆和资料库的资料,以及在互联网上进行法律研究。
法律改革委员会秘书处亦发展了一套名为"法律连结集"的索引,收纳互联网上超过1 000个法律网站。律师和市民都可以透过委员会的网页进入这些网站。现时,每月约有1 500人次使用这项服务。委员会的网页最近还获国际网站管理员和设计者协会颁发"网站金奖"。至于律政司的香港法例资料库(称为"双语法例资讯系统"),每月约有45 000人浏览。
为了加强服务,律政司决意进一步发展资讯科技设施。来年,我们会致力使市民可采用一般的互联网浏览器,下载和列印双语法例资料系统内的整章法例,并可选择以简体字显示系统的内容。
世贸
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促使香港改变的另一股动力。内地国际货物及服务贸易的升,定必会大幅增加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市场亦期望更佳的服务质素。内地放宽对香港和外地律师就提供法律服务的规管,将有助应付这方面的需求。我们的法律已容许内地律师在香港提供内地法律谘询服务,并考取本地律师或大律师的资格。
本港一些律师事务所在内地已设有办事处,但他们的经营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尤其是'一家律师事务所,一个办事处' 的规则。可喜的是,这些限制有将被解除的象。此外,也有建议香港律师可以在内地注册为香港法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处理香港法律事务,并可以在累积数年经验后成为合伙人。
内地有关方面已经公布:香港人可以参加全国律师统一考试,考取内地律师资格。相信不少香港人都会参加这个考试。本港精通内地法律的专才将会激增,两地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将朝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律政司一直与香港律师会和香港大律师公会紧密合作,让律师专业可从这些发展中得益。我们已经就多项事宜达成共识,又向内地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并会继续与他们联系。我深信内地将要公布的新规则,必定会对香港人有利。
但与此同时,香港律师在提供内地服务方面会遇到日趋激烈的竞争。我们不能再自恃通晓中文和熟悉中国文化而自以为胜人一筹,反而必须自我增值,务必令自己较外国竞争者优胜。
中国加入世贸不但为香港律师带来难得机会扩展法律服务,也让他们可以对内地发展及经济全球化尽一分力。我深信这定会激发起许多律师的使命感。
彼此了解
我一直强调,香港和内地需要加深了解彼此的法律制度。由于中国快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增进彼此间的了解显得更为重要。
律政司一向致力促进两地对彼此法律制度的了解。多年以来,律政司协助英国文化协会,筹办一项让内地执业律师认识香港和英国法律制度的课程,并负责其中关于香港的部分的内容。去年,我们成功举办一项试验计划,让内地律师获得普通法培训。首批参加者完成香港大学的普通法深造文凭课程后,在各机构实习三个月,取得法律实务经验。他们返回内地的工作岗位,便有机会应用刚掌握的知识,就涉及香港的事务提供意见。试验计划成功举办,实有赖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和有关机构鼎力协助,我在此谨向他们致谢。第二批学员现正接受培训。
另一方面,律政司内的不少律师已修读关于内地法律的课程。其中有法律学位课程、复旦大学的短期法律课程,还有清华大学为期四周的内地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课程。去年十一月,律政司首次有一批以英语为母语的律师,参加了一项由北京大学悉心筹办,以英语讲授的内地法律课程,内容包括中国的法律制度、政府架构,以及宪法、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的最新发展。参加者也旁听了一次刑事案件的聆讯,并参观了一所商业法律事务所。这些安排无疑令参加课程的律师得益,并会增进两地律师对彼此法律制度的了解。
香港向联合国条约监察组织提交报告的经验,特别是按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提交报告的经验,令我们可在另一方面为内地的法制发展作出贡献。我相信香港特区政府提交的报告,以及与联合国有关组织联络的经验,将有助内地研究签署该两条公约所带来的影响。
法律教育
我刚才提及,律师日后的工作环境将面临重大改变。执业者须因时制宜作出适应,不能抱残守缺,固守日渐式微的工作类别。我们更需确保新进的律师有充足的训练,迎接前面的挑战。
因此,政府现正全面检讨法律教育,负责有关工作的督导委员会由法律政策专员任主席。去年9月,委员会发表由两位专家顾问拟备的谘询文件,谘询目前仍在进行,至今已收到50多份意见书。两位顾问日前再次来港,研究意见书的内容,并与关心这课题的各界会面和作进一步讨论。他们会在夏季发表最后报告书。
督导委员会成员包括律师会、大律师公会、司法机构、两所法律学院的代表和非法律界人士。检讨工作虽然尚未完成,但进展令人鼓舞。这证明业界如能为公众利益而协力齐心,必定能做出成绩。
其他挑战
我希望法律专业也能以这种群策群力的精神,迎向前面的挑战。我们必须捐弃个别环节的利益,将重点放在公众利益。
去年,业界透过各方的衷诚合作和热心襄助,显然取得了一定成绩。香港社会如能在这样的气氛中举步向前,明天定会更加美好。我对业界有相同的冀盼。
回归的意义在于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这在1997年7月的第一天已经达成。但回归更深更广的意义,包含一个学习进程,需经历多年才告完成。这进程虽然不无挫折,但我们既然肯定了方向是对的,就能克服种种困难。
最后,谨代表律政司内所有同事祝各位在2001年工作顺利,事事惬意。
完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星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