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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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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海关关长曾俊华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在介绍《2000年知识产权(杂项修订)条例》的记者会上演词全文:

  在执行新法例时,海关会采取一套实际的搜证程序,务求有效地打击机构侵犯版权行为的同时,亦可减低对有关工商机构日常业务的影响。

  基于这个原则,海关不会主动定期巡查工商机构。我们只会在接到投诉后,才展开调查。我们会与投诉人会面,尽量了解及分析有关资料的可信性,印证资料属实,才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故此,我们并不会接办匿名的投诉。当我们有理由怀疑工商机构触犯刑事罪行,我们会向裁判官申请搜查令,以便进行搜查,而在采取行动时,海关亦会要求版权持有人在场提供协助和事后分辨侵权复制品的真伪。我们会在调查完成后,才决定作出检控。

  在防止盗录方面,我们已经与香港戏院商会达成一套双方满意的合作机制。当海关收到有关盗录的举报,我们便会以最迅速时间抵达现场,作出适当的行动。在海关人员抵达现场之前,戏院内的工作人员会采取适当的行动去制止盗录的行为,并设法禁止有关人士离场。

  总括而言,海关会继续维持严厉执法,保护知识产权。在此,我再次呼吁市民及工商机构,应作好准备,以免抵触刑责。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