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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经济局局长李淑仪今日(四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2001年拨款条例草案》二读辩论的发言:
主席女士:
竞争政策
在预算案辩论中,有议员就政府的竞争政策,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关注,呼吁政府重视公平的营商环境,甚至制订概括性竞争法。
首先,我要重申,政府一向致力促进竞争,目标是要提高经济效益,和促进自由贸易,从而惠及消费者。香港是一个自由经济体系,我们认为,让市场自由运作,是促进竞争的最佳方法。在尽量减低干预市场的原则下,除非个别行业出现了市场扭曲的情况,以致损害经济效益或自由贸易,使香港的整体利益受损,否则我们不应轻言立法管制。
我们对全面竞争法的利弊,曾做过详细的分析和广泛的谘询,然后才订出目前我们的竞争政策。概括性竞争法很容易流于矫枉过正,容易造成不明朗营商环境,有损自由开放贸易的原则,在执行上也会产生问题,例如持久的诉讼,对营商环境未必有益。
正面一点来看,我们应该先检视目前香港的竞争力和市场的竞争情况是否合理.
香港是世界最自由的市场之一,这一点是得到多个有名的国际机构,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传统基金,哈佛国际发展研究所,世界经济论坛,国际管理发展研究所,财富杂志等,多年来都一再确认我们是最自由的市场之一。他们的报告中,多次称许我们的法治制度,司法独立,管治效率,资讯,资金,货物和服务的流通,对外开放,以及公平的营商环境等等。
其中就营商环境而言,香港对海外和本地的投资者,不论规模大小,均一视同仁。我们没有任何进入市场的限制。在香港,他们都有发展的空间,可以在平等的情况下竞争。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认清,促进竞争的目标,不是针对某些市场现象,经营手法,或者是市场分配的情况,而是要提高经济效益,和促进自由贸易。因此,我们不应单凭某业务的经营规模,或市场占用率而决定该业务有否违反竞争原则,我们要做的是要了解更基本的情况,例如该业务是否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限制其他人进入市场的机会和市场内竞逐的机会,以致减低经济效益,或妨碍自由贸易,从而使香港的整体利益受损。这原则适用于衡量各行业的竞争情况,包括议员所提的超级市场,电讯市场,以至港口设施等等。除了考虑促进竞争的行政措施外,如果发现个别行业确有立法管制的需要,我们也会切实进行。
我亦想澄清一下有议员引述去年《欧洲议会香港报告》对本港营商环境的报导。该报告的撰写人已于去年访港时公开解释,报告内有关个别行业被少数财团控制和主导之说,只是本港一些人士向他反映的意见,并非欧洲议会本身的看法,而报告内其实对香港多方面的评论都是正面的。另外也有议员引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香港竞争情况的评论,该组织在2000年的报告中,有提醒我们要注意本地市场竞争的情况,并促请当局采取最适当的措施,以确保高透明度及公平的竞争环境,但对于制订竞争法,在该报告只当是其中一个可供参考的方案而已。
当然,我们不应固步自封, 亦应不时覆检目前的竞争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并研究政策执行框架有何可以改善的地方。因此我们每年都公开发表竞争政策谘询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向公众交代各政策局及部门因应竞争政策谘询委员会的要求,在多个范畴里采取促进竞争的措施。同时我们会在今年内聘用顾问,研究其他经济体系的竞争事宜,并提供意见。
物流
在预算案辩论中,有多位议员就发展香港成为区域运输及物流枢纽,提出意见,我并多谢刘健仪议员,刘汉铨议员及丁午寿议员支持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
事实上,策略发展委员会已把「贸易,运输及物流服务」确定为支持香港长远发展的七个领域之一。虽然香港现在是世界最繁忙的货柜港及国际航空货运中心,我们乃须继续化我们在这方面的优势,积极扩展我们对外运输的纲络,增加物流服务的设施,发展有关的配套服务。
在航空方面,我们已签订了四十五份及草签了六份民航协定,并在过去三年检讨了三十三份航空运输安排,我们会继续积极扩展香港的航空网络。而机场管理局(机管局)也已经手推行一连串的措施以提高香港国际机场的竞争力。例如:
─ 位于机场岛上新建的海运货物码头已于今年三月二十八日投入服务,这设施有助机场与珠江三角洲之间海空联运业务的发展;
─ 于今年二月机管局已批出一个物流中心的分租合约,预计中心落成后可吸引更多货物经由香港国际机场运往各地;
─ 机场的空运货物装卸区将于2001年增添八个停机位,使处理货机的停机位总数增至二十一个;
另外,机管局正进行「机场大型发展策略总纲研究」,为机场未来的发展,包括第二座客运大楼以及增加货物处理设施等,制订发展策略。
在港口方面,大家都知,新的九号货柜码头已于去年动工,该码头预计将于2002至2004年分期投入服务。
港口及航运局(港航局)已进行「港口发展策略检讨」,规划未来港口发展的蓝图。并同时就香港应如何巩固其作为区域首选运输及物流枢纽地位,研究发展策略。上述两项研究,与我刚才提及的香港国际「机场大型发展策略总纲研究」,预计将于今年下半年完成。介时我们可以综合各计划的建议,制订全面的发展措施。
物流服务跨越海陆空领域,涉及多个政策范筹,而且更需要在「一条龙」的大前提下,得到在供应链(supply chain)在内各私人机构在不同环节的配合。有见及此,港航局其下的物流服务发展委员会,在过去九个月,分别研究支持物流发展的三大环节,即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和数码电子及简化规管条例方面所需的措施。同时将会就现有推动物流服务发展的架构应如何作进一步演变提出建议。我们亦于过去的一年内,增强了我们与内地对口单位的沟通,以寻求进一步强化香港与珠江三角洲于海、陆、空三方面的交通网络。
除此以外,我们认为有必要增加对外推介香港作为区域首选运输及物流枢纽的地位。因此,港航局与货运界代表亦组团到外地推广香港港口及物流的发展。港航局亦与贸易发展局、机管局及投资推广署等机构加强沟通,以制订联手推广活动的计划。
多谢主席。
完
二○○一年四月四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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