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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行政署长黄灏玄今日(十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行政申诉和法律援助服务两方面的发言(只发中文):
主席:
今年在施政报告中,特别与本事务委员会有关的,就是行政申诉和法律援助服务这两个大课题,我们在这两个政策范畴过去几年所承诺的九个目标,当中五个已经工作完成,余下的四个亦如期推行。
在法律援助政策方面,我们的政策是确保有合理理由在香港法院提出法律行动的人士,不会因为缺乏经济能力,而不能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我们的工作目标是致力提供更有效率的法律援助服务之同时,亦十分注重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质素。
为了履行我们的服务承诺,法援署的前线员工已全部接受有关培训,藉以加强他们处理询问及投诉的技巧。另外,法援署亦不断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在民事申请上,已经达到百分之八十五的民事法律援助申请,由申请日期起计三个月内完成审查工作。与此同时,我们亦会进一步提高审查刑事法援申请的效率。现时有关上诉要求减刑或上诉要求推翻定罪的申请,法援署已达到目前的指标,即百分之八十的申请,可分别在两个月内和三个月内完成审查工作。现在我们提出要求法援署可把这目标由现时的百分之八十提高至百分之八十五。
关于免费法律辅导服务方面,我们已于今年八月在东区设立一所新的免费法律辅导中心,并计划本年稍后时间在黄大仙增设另一所中心,以加强对市民的服务。
另一方面,我亦一提独立申诉方面,议员都知道我们已提交《2001年申诉专员(修订)条例草案》,我们希望透过草案的建议,可增加申诉专员公署的行政效率及独立形象。如果草案得到议员支持的话,可以令公署的运作更有弹性及更有效率。另外,透过草案,我们亦将平等机会委员会及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纳入申诉专员的管辖范围内,以增加申诉渠道。
除了申诉专员公署之外,行政上诉委员会及市政服务上诉委员会的工作也很重要。过去一年,我们接获的上诉个案数字有所增加,显示市民对于可就行政决定提出上诉权利的认知程度有所提高。
至于太平绅士巡视制度,过去亦与议员就现行制度交换意见。我们已于去年修订有关法例,使非官守太平绅士可自由选择巡视的配对安排,即非官守太平绅士可选择与非官守太平绅士或官守太平绅士配对。另外,非官守太平绅士亦可特别指明其欲加强巡视的院所。如他对某一特定院所有兴趣,欲定时巡查,我们亦可作出安排。故此,我们希望太平绅士巡视制度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下,可以增加灵活性,亦可充分考虑非官守太平绅士的意见。我们会继续看看可在那方面作出改善,扩大可巡视的机构,我们如找到新的机构,会再提出同议员商讨。
以上为我的简介,如议员有问题,我或法援署署长会回答。
完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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