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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工商局署理局长杨立门就丁午寿议员的「改进营商环境」动议辩论之致辞全文: (只发中文)
主席女士:
缔造方便营商的环境,是政府一贯的政策。政府明白,任何形式的规管和发牌制度,对商界的运作和成本都不免造成影响。因此,政府致力在有效规管和方便营商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而我亦很乐意就丁午寿议员的动议及其他各位议员提出的修订,作出积极的回应。
我首先回应丁午寿议员促请政府设立营商环境评估委员会的建议。
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提出,在制定政策和草拟新法案时,都要先评估对营商环境的影响。为贯彻执行此施政方针,政府已发出内部指引,要求各决策局在提交给行政会议审议的新政策及法案时,必须附带提供该等建议对营商环境的影响评估,而评估须事先获得政府经济顾问的同意。
在检讨对营商不利的现行法例及行政措施方面,现时有营商谘询小组,由财政司司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商界代表和高级政府人员,经常研究政府运作,务求取消过分规管、削减繁琐规则,以改善营商环境。同时,营商谘询小组亦与个别决策局及政府部门合作,制定具体的方便营商措施,并定期审阅有关的工作进度报告。自1996年成立至今,营商谘询小组曾经处理的项目有80个,并提出600多项具体建议,其中包括:
- 精简食肆的发牌制度,可即日签发暂准牌照。 - 实行开放式保税仓,减低经营者运作成本。 - 延长旅馆牌照的有效年期。 - 换地和契约修订处理加快约三分一。 - 设立商业牌照资讯中心,为商界提供一站式资讯服务。
上述的机制,不论在制定新政策和法案,或在检讨现行法例及行政措施方面,已经提供渠道,监察政府运作对商界的影响,并推行措施改进营商环境。因此,我们认为在现阶段并不需要另外设立营商环境评估委员会,以免资源重。但我们十分认同丁议员的建议背后的理念,而且我们明白在经济逆转的情况之下,市民与商界对政府改善营商环境的期望更为殷切。刚才丁议员及其他议员今日提及的各个具体个案及某些有可能不利营商环境的法例,工商局是很乐意进一步去了解及研究,如有需要的话,会建议适当改动。
李卓人议员和单仲楷议员分别对「改进营商环境」的范畴提出补充性的修订。我在此作出回应。我们同意,除了削减不必要的规管、减轻企业遵从规管的负担,以及改善支援商界的服务外,改进营商环境要取得最佳成效,亦不能忽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落实可持续发展、保障劳资双方利益和加强环境保育。
现时政府的内部指引中,已明确规定各政策局提交给行政会议审议的新政策及法案,必须把公平竞争、持续发展、就业、环境影响等,也一并考虑,务求取得适当平衡。我亦十分同意劳永乐议员所说,立法会作为立法的最后把关者,可以平衡各方面的利益考虑之后才通过有关法例。
李卓人议员认为合理的工作权利是改进营商环境的必要元素。政府认同雇员权益的重要性,因为合理的工作条件,可以令雇员悉力以赴,克尽己职。我们亦认为良好的劳资关系,对维持社会繁荣稳定,和推动本港经济发展,至为重要。政府会继续努力促进劳资关系、关注及平衡双方利益。
在公平竞争方面,我们认为,让市场力量自由运作、尽量不加干预,是促进和维持竞争的最佳方法。我们的目标,是促进公营和私营机构遵行《竞争政策纲领》,并鼓励这些机构按所属行业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公平竞争。
至于可持续展方面,政府承诺会继续我们主要的措施和工作。为了落实这承诺,我们在年终时会实行一个新的「可持续性评估」体系。同时,行政长官将会任命一个可持续发展议会,来促进政府、商界及大众同心协力为香港的持续发展工作。
单仲楷议员提出修订,期望营商谘询小组加强营商环境评估的工作。我想在这问题上,再作一些补充。营商谘询小组的工作范畴,其实已经包括协助决策局在制定规管建议时,进行全面的规管影响评估。由于这小组是由财政司司长亲自领导的,最少对各个决策局及各个部门来说,都不是一只无牙的老虎,譬如在过去一年,营商谘询小组曾经处理的项目包括:
- 家居化学品要加上双语安全标签的建议。 - 对掘路工程引入许可证征费计划的建议。 - 立法规管家庭娱乐中心的建议。 - 以及刘汉铨及许长青议员都十分关注的反吸烟法例的修订建议。
我们正与各政策局协商,进一步推广规管影响评估的应用。
丁午寿议员在议案的第二点中,敦促政府简化现行发牌制度,我们对此表示支持。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承诺,政府会研究进一步改善发牌机制和简化申报程序。营商谘询小组会与各决策局和政府部门加合作,研究简化发牌制度和程序,并落实各项改善建议。
我们原则上亦支持丁午寿议员提议的一站式发牌服务。其实在过去几年我们已在多范畴引进处理申请的一站式服务,包括:
- 电影外景拍摄申请。 - 安老院牌照申请。 - 食肆牌照申请。
我们会继续在不同范畴研究推行这类服务的可行性。正在进行中的研究项目包括:
- 食物场所发牌服务。张宇人议员刚才所说的各类食物场所牌照,例如烧腊店等等的发牌服务我们也一并检讨。 - 娱乐场所发牌服务。 - 处理掘路工程的各项申请。 - 新进口车辆类型评定服务。
丁议员的动议又提到降低牌费的问题。政府厘定牌费的一般原则,是收回服务成本。当服务成本降低时,有关的牌费便会降低。政府为了减轻商界的负担,正不断简化发牌制度,例如取消不必要的手续、推行电脑化等,从而降低发牌成本。例如环境保护署由于推行电脑化及简化发牌程序,在去年大幅降低各类牌照费用。以申领或换领处置废物牌照为例,收费减幅约百分之二十。此外,来自工业、机构或商业处所的高流量率污水排放或沉积的新领牌照费用,减幅更高达百分之四十四。
近年,我们亦不断检讨牌照是否可以由一年的有效期改为多年期。多年期牌照的制度节省每年续牌的程序,而且为持牌人节省牌照费的支出。经已推行的多年期牌照有香港驾驶执照及商业登记证。此外,旅馆牌照的有效期将由现时的一年增至七年。以一家有200间客房的旅馆为例,若续领有效期为七年的牌照,可为经营者节省多达百分之八十的牌照费用。
主席女士,我希望我以上的发言解释了政府现时已经有一个有效的机制,评估新政策和法案对商环境的影。我亦想回应陈伟业议员,以上种种措施及工作都是改善香港本地的营商环境,并不是内地的营商环境。我们绝对鼓励香港人在香港创业经营,同时亦希望港商能尽量抓紧内地的市场可以带给香港庞大的经济利益。我们会继续检讨现行法例及行政措施,务求取消过份规管、削减繁琐规则,以改善商环境。我们明白改进商环境要取得最佳成效,必须与公平竞争、持续发展、就业、环境影响等因素,也一并考虑。我们会继续检讨现行发牌制度,不断改善服务,简化程序,以减轻商界申领牌照的负担。
主席,我谨此陈词,并向发言的议员致谢。
完
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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