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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工务局局长发言全文(只发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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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工务局局长李承仕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检讨政府的投标制度」动议辩论的发言全文(只发中文):

主席女士:

首先我想说明,为公共工程招标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建造工程或所采购的设施在质素、功能和表现方面充分切合委托人的要求,而且能够以合乎成本效益和有效率的方式完成。为此,政府十分注重在工程开展时,必须清晰和全面地说明政府的需要与期望。此外,我们也需要采用最适切的采购安排,使各方在建造过程中能够尽量发挥所长,为工程项目增值,以达到我们的期望。

我们一向明白,物有所值不一定等同采纳最低的投标价格,而是包括质素方面的各个考虑因素和长远的效益,例如较低的寿命周期成本。因此,我们对于公共工程的招标过程,由甄选承建商、风险管理、以致标书评审,都十分重视。

甄选承建商的方法视乎采购方式而异,不过,大部份也采纳选择性招标,邀请名列于《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的承建商投标。承建商必须先向工务局提出申请,才可名列有关的合资格承建商认可名册。至于承建商是否合资格列入一个或多个工程类别和某个组别,则会根据他们在国际上和本港的商业活动加以评定。我们接到承建商的申请,便会研究申请的承建商是否符合财政要求,以及对所申请加入的工程类别和组别是否具备适当的技术和管理能力。此外,列入名册的一个先决条件,是承建商必须取得国际标准化组织指引第9000条认证。能否列入认可名册,还须视乎申请的承建商是否符合其他要求,如是否适合各组别的投标金额上限、承建商全职管理人员的资历等。

承建商如希望留在认可承建商名册上,便须继续履行有关责任,包括向工务局每年提交非综合经审计帐目和每半年提交管理会计,以及遵守所有法例规定,特别是工业安全、环保和避免聘用非法入境者方面的规定。我们会每季评估每份建造合约的承建商表现,亦会突击检查合约工程的施工质素,更会向违规的承建商采取规管行动。我们最近实施了更严格的措施,规定承建商如连续两次获得工作表现欠佳的报告,投标资格便会被吊销,直至他们的工作表现改善为止。这个制度至今运作良好,显示承建商都非常支持政府改善建造队伍和工程质素的决心。

公共工程招标过程的下一个步骤是风险管理。所有建造工程都有潜在风险和不明朗因素,可能产生不良后果。有关风险来自合约规定、环境、财务、经济情况、市场状况、设计、施工、运作等方面。风险管理不当,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例如工程延误和超支,使最终成果的质素受到影响。妥善的风险管理和公平的合约安排,有助合约各方圆满达到工程的目标。

为了尽量减少可预见的风险,我们为公共工程采用了不同类别的合约和招标文件。由于大部分土木工程的地面条件风险较高,因此通常会采用附连建筑工料清单的按量数付款工程合约。对于招标前已可较准确地估计工作数量的建筑合约,我们会选用附连确实建筑工料清单的整笔付款合约。对于讲求创意的工程,我们则会采用整笔定价的设计和建造合约。

选择性招标是至今最常用的公共工程招标方法。不过,在有些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进行投标资格预审。这些合约可能涉及性质十分复杂、造价高昂或完工时间非常紧迫的工程,而且在协调和技术方面亦有很高的要求。参加投标资格预审的承建商,必须对某类工程有专门的知识。这个方法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建造工程最终成果的质素。

对于最后的评审标书程序,我们也同样重视。政府为公共工程合约招标和评审标书,向来遵循一个双管齐下的施政方针,就是“维持公开和公平竞争”及“符合成本效益”。因此,政府采用了以下各项原则。

第一,必须有公开和公平的竞争。政府对所有投标者均一视同仁,确保所订定的合约规格不会对他们构成不必要的障碍,亦确保他们获得相同的资料,以便预备标书。这做法完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对公共采购机构的要求,使本地及海外的承建商在公开及公平的情况下竞争。

第二,我们必须确保招标过程和方法具透明度。这两方面都必须清晰明确和具透明度,使承建商对招标项目有更深入的了解。政府会在招标文件内提供一切所需资料,以鼓励承建商提交适切和具竞争力的标书。

第三,中选的投标应符合成本效益。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政府评审标书时,不仅会考虑投标价格是否具竞争力,也会考虑投标者过去的表现,以及标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订明的规格和条件。

第四,向公众负责。由于公共工程的开支由公帑支付,政府必须在招标事宜上向公众负责。政府有这个责任,而且也随时预备向批准动用公帑的立法机关,以及社会人士和准投标者交代招标的政策和决定。

正如我刚才所解释,现行的标书评审机制有多重目的。在致力采购高质素产品之余,我们也力求取得经济效益。应邀投标的承建商必须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而且具备有关技术水平、符合财政要求,而又从未因工作表现报告评分欠佳而被吊销投标资格。在符合这些条件之前,并不存在价低者得的问题,因为在整个评审标书过程,投标价并不是单一的考虑因素。最具竞争力的标书,必须同时符合招标的一切规定,例如法例和投递标书方面的规定。此外,工务局亦已发出明确指示,说明必须慎重审查索价低得不合理的标书,如无合理理据,则不应采纳。至于采用投标资格预审方式的公共工程合约,我们一般会按计分制进行预审,然后建议邀请在技术和财政方面都合乎资格的承建商竞投。

最近,我们就所批出的工程合约进行统计。在二零零零至零一财政年度,按照中央投标委员会的建议而批出的工程合约共有101份,当中约有28份(占28%)并非批予索价最低的投标者。不把合约批给索价最低的投标者理由各有不同,但大致上可分为三类。第一类∶考虑到质素方面的问题,索价最低的投标并非最符合经济效益。第二类∶索价最低的投标者最近表现欠佳,工作能力令人怀疑。第三类∶索价最低的投标者工作繁忙,不适宜在当时向他批出另一些合约。有关数据显示,并无确实证据证明在现行的投标制度下,我们只是以最低的出价作为甄选准则。虽然如此,我们仍会根据当前的情况和建造业的市场状况,不时检讨和改善投标制度。

其实,香港的建造业包括承建商一向整体表现卓越。获国际殊荣的项目亦不胜枚,例如,机场客运大楼、青马大桥和香港会议展览中心等,都一致获得好评。不过,建造业一如其他行业,也有害之马,令行业整体蒙羞。去年四月,行政长官委出了建造业检讨委员会,负责检讨建造业的现况,以及制定明确措施,改善建造业在建造质素、效率、生产力、工地安全、环保效益和满足顾客要求等方面的整体表现。该委员会已完成检讨,并在今年年初向行政长官呈交名为“建业图新”的报告书。

报告书建议了109项改善措施,旨在提高建造业质素和运作成本效益,重点在于大力改革建造业现有文化,把建造业发展为一个整合的行业,在市场力量带动下不断提升表现,精益求精。政府已全部接纳这109项改善措施,同时工务局亦已获委派为政府内部的主导机构,就关乎建造工程的事宜加强协调,并全面统筹所有有关建造业的事宜。政府亦在今年九月成立了临时建造业统筹委员会,由唐英年议员担任主席,就关乎本地建造工程的重要事项收集业界意见,同时也是把需要业界支持的改善措施付诸实行。我们会与临时建造业统筹委员会通力合作,以推动这项庞大的计划。

为了使建造业早日作出显著改善,工务局会与业界合作,共同推行建造业检讨委员会的建议。由于本地及海外经济环境均受到负面影响,本港建造业亦面临一个困难时刻。我们了解承建商在面对逆境,每每投放极具竞争性的标书。工务局针对这情况,将会根据报告书的建议,推出下列措施。第一,我们在评审公共工程合约上会更广泛使用计分制,为工程合约设立以质素及标价总得分为本的投标模式。而评选标书亦会基于此综合评分。第二,我们会更多采用设计和建造合约以鼓励创新,提供更高质素的产品。第三,我们会把以往的表现列为评估投者质素的其中一个主要准则。建议的计分制会在明年年初实行,相信会受业界欢迎。其实最重要的,还是有赖承建商及业界人士,共同面对目前的情况,谋求新的投标文化。

在新的统筹架构设立后,工务局和有关各方面将会携手合作,致力达到建造业检讨委员会报告载述的目标,把本港建造业发展为一个先进、安全、具创意、有效率、注重环保和以客为本的行业。

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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