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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财政司司长梁锦松今日(四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后与记者的谈话内容(中文部份):
财政司司长:我很高兴财政预算案能够获得议员通过。这其实是议员、公务员同事、市民大众和各界努力的成果。政府会继续聆听市民的意见。正如我刚才在结尾时说:我很希望和议会的同事真真正正继续多听市民的意见,能够找出可以为香港经济创出新局面的方法,在这方面,我会加倍地工作,为香港市民服务。
记者:可否讲讲你对「高官问责制」的看法?
财政司司长:我自己非常支持「高官问责制」。行政长官已说了细节。当然政府会在以后时间,如立法会议员需要,我们会向他们解释,无论所费时间多少,希望他们能够支持。我们亦希望透过这些解释,市民能够真真正正了解高官问责制的意思。意思其实很简单,在现时整个社会要求更多参与制定政策,我觉得这要求是合理的,因为毕竟我们是个民主社会。在政治上的诉求方面,政治其实是指好的那方面,意思是怎样跟民众沟通。刚才我在预算案结尾时说过「shall we talk」,意思是我们要多一些沟通,在这情况下,无可避免地要求官员会用许多时间和民众沟通,和传媒沟通,透过传媒发布消息,去听民意。
有了「高官问责制」后,自然会有多一些同事,能够有时间各司其职,基于大家的意见、民众的意见去多做一些工夫。听了民众的意见后跟常任秘书长一同研究,制定合适的政策。而常任秘书长亦可以有多一点时间专注研究政策、执行及实施政策等。这样的制度其实在全世界(实行)民主制度(的地方)都是这样的,不会由一个人独力做两方面的工作。这一方面是工作要求;第二方面是关乎个人本身的性格、经验、专长。另一方面,设立「问责制」局长亦更可以吸纳社会上的精英,特别是政策和其经验有关的精英,能参与有关的社会服务。这全是问责制可以带来的好处,所以我自己是非常支持的,我亦希望公众能够看到这个好处,全力支持这个制度。
记者:(现时提出的薪酬,能否吸纳外界的精英?)
财政司司长:无论香港抑是外国,不一定是商界精英,在特区政府或是民间的精英,很多都非常愿意投身社会,服务民众。在这方面,我自己是很有信心的,会有足够社会精英加入政府,为民众服务。
记者:问责制之下行政会议和立法会的关系会否有甚么变化?
财政司司长:行政会议本身的结构肯定会有所转变。和立法会方面,我希望在现时的基础上,进一步和立法会议员合作。其实,当有了问责制官员后,正如我刚才所讲,问责制的一个好处是能够令政府官员多听民意,而立法会当然亦是很重要的民意代表。在制定政策时,如果多些容纳立法会议员的意见,甚至和他们一起制定政策,我相信争拗会少得多,毕竟在这半年以来,大家都看得到,整个香港的气氛在转变,往正面改变。我并不是说不想有不同声音,我刚才在致辞结尾时也说了,香港需要有不同声音,而这正正是香港的好处,亦是香港的风格。不过,不同声音不代表无休止地争斗,因为我深信,立法会的同事和政府的同事也是一条心,都想为市民服务。如果有了高官问责制,能够和立法会议员通力合作,在开始考虑政策时已经一同合作,我相信往后的争议会减少很多,能够真真正正想出好的方法,为改善香港经济、改善香港社会做更多事情。
记者:有议员指高官问责制其实是实行人治的开始,你有甚看法?
财政司司长:我觉得这完全是误解。行政长官反覆强调,高官问责制其中一个很清楚的好处,就是官员能够有多些时间去多听民意,所以我估计这些言论,即是指有了高官问责制就是人治、不听民众意见,这完全是错的。另一个论点你没有提及的,就是有些人说高官问责制是将大权集于一身,这也完全是误解。你看看《基本法》,所有权力是源自行政长官的,行政长官毋须透过这样的改革已经有这样的权力,问题只是如何运用这权力和如何与委任的高官一起合作去行使权力而已。我从报章评论看到的另一言论,就是高官问责制实施之后,高官们就会全部听命于行政长官,正如我刚才所说的,行政长官已经有这样的权力,所以不存在更多权力的问题;第二方面,这些评论所说的日后不会有所谓抗衡行政长官的声音,只要大家退一步想想,如果在一个正常的社会,如果大家都想香港好,我们会希望这个地方的高官和最高领导人常常「打架」吗?这是完全不合理的,你不会想像有一个地方会希望政府最高当局互相之间是内哄的,这怎可能有效施政呢?我们不是说政府可以为所欲为,因为立法会是一个很好的监察机制,《基本法》写得很清楚,但问题在我们不应该期望行政机关内的高官要和行政长官「打架」的,我们说高官问责不等如「一言堂」,因为就算现时,无论是在行政会议还是大家和董先生开会,我们都有很多不同意见的。不同意见并不等如所谓抗衡,不同意见是提出不同的方案,找出最好的方案去服务市民。所以,提出这言论,指有高官问责制便没有人去抗衡行政长官,我相信要问一问提出这言论的人的心在想甚么。
问题:有议员批评方案的谘询做得不够,是否和你刚才所说的最重要是民意有所矛盾?
财政司司长:这是不对的,因为行政长官要知道自己第二届连任之后,才可以比较有力地推出有关方案,听市民的意见。举例来说,如果制度在此之前推出,但由另一个人出任行政长官,而他又不喜欢(这制度),那怎么办呢?所以在时间方面,当然大家有些焦急,我是可以理解的,但行政长官和曾荫权司长也说了,由现在开始,无论用多少时间、次数和力量,我们都会向市民和议员解释,所以不存在我们不谘询民众的问题,其实我们是想多听大家的意见。
(请同时参阅英文谈话内容。)
完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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