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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今日(五月十四日)在香港扶轮社午餐会上发表题为「新恐怖主义的威胁及香港的回应」的致辞全文(中文译本):
华图斯夫人、香港扶轮社的委员及社员、各位嘉宾、各位先生、女士∶
首先,我要多谢香港扶轮社,尤其是华图斯夫人及Mr Litmaath,邀请我参加今日的午餐会。我的讲题是“新恐怖主义的威胁及香港的回应”。随八个多月前美国受到恐怖袭击所带来的伤痛逐渐减退,在座各位现时的关注可能已转移到另一些较现实的问题,这也不足为奇。然而,对抗恐怖主义的战争并未告一段落。在现阶段我们稍为歇息一下,反思美国这次受到史无前例的袭击所带来的影响,以及我们应该如何应变,对我们将有裨益。
新恐布主义 ----------
很多美国人都认为,九一一恐怖袭击对这一代美国人所造成的震撼,与偷袭珍珠港及甘迪总统被刺杀事件对上一代美国人所带来的冲击不遑多让。事实上,美国去年九月受到的灾难性袭击,不但对美国人来说是一个分水岭,对全世界亦然。在这之前,世界各地亦曾发生过不同形式的恐怖袭击,包括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开始,巴勒斯坦组织、爱尔兰共和军及其分裂组织发动的零星暴力事件、一九九六年在沙特阿拉伯Khobar Towers发生的炸弹爆炸事件,以及美国本土的目标和它在外地的军事设施和政府建筑物受到的袭击。正如美国学者坎贝尔博士指出,在较早期的恐怖袭击中,平民百姓的伤亡人数通常都会是双位数字。这些恐怖袭击的动机似乎不外是为了引起公众注意,或在谈判桌上争取一席位。而美国军事及政府设施于几年前受到的袭击,则旨在引起更多的伤亡;不过,平民百姓显然不是恐怖分子报复的对象。
去年九月对美国的袭击无疑是个分水岭:这些经过细心策划的袭击,目的是要对平民或军方人员造成最大的伤亡。以前不愿滥杀无辜的顾虑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骇人、致命、受宗教信仰驱使而“发动的大规模、改变历史的流血事件”,最好足以动摇甚至颠覆他们所仇视的西方异教徒政权。由此看来,这些袭击不啻是对城市的攻击,而且本质上与战争行为无异。
对美国和世界各地的影响 ----------------------
对于受害者的家人和挚亲来说,任何以科学方法计算出来的价值,均不足以抵偿人命的损失。然而,恐怖袭击所造成的中期和长远经济损失,则可以数据具体地显示出来。根据诺贝尔经济奖得主加利.贝克计算,九一一的恐怖袭击对美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被摧毁的世贸中心的价值、建筑物租户损失的资产、事后清理的成本、对周围建筑物和国防部大楼造成的损毁、损失的飞机、罹难者的生产力等等,约相等于二百五十亿至六百亿美元,或相当于美国有形资产的0.2%和生产资产总值的0.06%。至于因经常受恐怖袭击威胁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则较难计算。但是,若考虑到加强保安的成本、恐怖分子对有形资产的袭击间中或会得手,以及投资者的反应等因素,贝克估计经常处于这种威胁的总成本约达美国本地生产总值的0.3%。不过,贝克估计,以美国的庞大人力、实物资本及创造力,美国当可订定正确的对策和措施,逐渐减少所蒙受的损失。
置身于现今的全球化经济体系,美国在经济和情绪方面遭遇巨大挫折,余波所及,香港亦难免受到影响。美国经济收缩对本港经济的沉重打击,以及九一一袭击后所出现的信心锐减,已经令本港经济受到严重影响。其后事态的发展 ── 美国领导的部队在阿富汗取得军事胜利,美国的信心回升,经济恢复增长 ── 均有力地指出战胜恐怖主义和制裁恐怖分子的重要性。
除了经济损失外,对于九一一这类难以想像的恐怖袭击,我们所能汲取的最大教训,也许就是这类袭击对我们的信心,以至我们所熟悉的自由开放的生活方式所造成的深远影响。恐怖主义的其中一个目的,是在多个范畴削弱我们对本身和本身的生活方式的信心。为了在打击恐怖主义的斗争中继续占上风,全球大小国家和地域必须携手合作,确保恐怖主义的阴影不会改变个人或团体对改善生活质素的各种计划。
香港的情况 ----------
与亚洲其他国家比较,香港确是十分幸运。我们既未发现有恐怖组织,亦未发现这些组织在香港设立行动基地。在九一一之后,本港的执法机关已加强追查任何流经香港而与恐怖分子有关连的资金。我很高兴可以告诉各位,到目前为止,我们并未在香港发现与恐怖分子有联系的帐户。香港作为一个自由开放的城市和国际金融中心,当然不能掉以轻心。我们会不断与各国的执法机关紧密合作,密切监察任何会影响香港的恐怖活动,或者利用香港进行的恐怖活动。
支持全球打击恐怖分子联盟的国际义务 ----------------------------------
中国身为联合国成员,香港自然须依法采取适切的措施,以实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373号决议。这项决议的主要目的,是切断恐怖主义的资金来源。为此,我已在本年四月十七日向立法会提交《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旨在增强我们堵截恐怖分子和恐怖组织资金的能力,以及实行国际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特别组织)提出的特别建议中最急待推行的建议。鉴于这些建议非常重要,而且香港以特别组织现任主席的身分主力推动制定这些建议,因此我们必须悉力以赴,把这些建议付诸实行。
联合国(反恐布主义措施)条例草案:事实与谬误 ------------------------------------------
要阐释联合国(反恐布主义措施)条例草案的要旨,有必要重申以下几点:
事实(一):香港采取最低限度措施以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373号决议的要求 ----------------------------------------------------------------------
正如我刚才所述,联合国安理会第1373号决议的主要目的,是遏止资金流入恐布分子及恐布组织手中。我们草拟条例时亦以此为目标。正是这个原因,香港没有借镜西方国家的反恐法例,大幅扩大执法和调查的权力,例如截取通讯、未经审讯羁留、甚至有系统监视海外留学生和外籍居留者等。为阻止资金流向恐布分子,条例草案禁止任何人向恐布分子或恐布组织提供资金、金融服务或经济资源。此外,草案加强有关举报的条文,要求任何人在知悉或有理由怀疑某些资金涉及恐布活动时,必须举报。总结来说,草案旨在增加我们对付恐布分子的财务工具,亦是我们对联合国要求其会员采取相应措施的回应。
事实(二):恐布主义行为的定义与国际标准一致 ------------------------------------------
条例草案最重要的条款,是有关恐怖主义行为的定义。社会上有一些意见,担心政府可能会透过草案的反恐条文,从「后门」立法禁止某些组织。事实上草案中的定义,是以英国《2001年恐怖活动(联合国措施)命令》中有关恐怖主义行为的定义为根据,并几与全部普通法司法区的反恐法例一致。这定义跟随国际的趋势,订明要构成“恐怖主义行为”,必须有采取行动或威胁会采取行动以影响政府或恐吓公众;以及采取行动或威胁采取行动,是要达到某些政治、宗教或意识形态的目的。除上述两项准则外,恐怖主义行为还须涉及使用严重暴力、严重损毁财产、严重威胁公众的健康或安全等。这国际上认可的定义,反映各方面对恐布主义行为的共识。恐布主义活动可引至大规模和无辜的伤亡和破坏,它与普通的刑事罪行,例如刑事毁坏、伤人甚至谋杀,是有本质上的区别。根据草案的定义,除非有关非法行为符合全部三项条件,否则不会被介定为恐布主义行为。
事实(三):并无赋予行政长官及保安局局长过大权力 ---------------------------------------------
条例草案赋权行政长官在宪报中指明某人或某财产是恐怖分子、恐怖分子联系者或恐怖分子财产,但他必须有合理理由相信事实是如此才可这样做。草案亦赋权保安局局长,如有合理理由怀疑某些资金属恐怖分子财产,则可指示资金持有人,不得把该等资金提供给任何人。这些措施至为重要,可以确保执法机关能够迅速有效地对付恐怖活动,特别是冻结恐怖分子的资金,以尽量减少资金被提取或转移的机会。
条例草案订明,任何人筹集资金进行恐怖活动,即属犯罪;并禁止任何人向恐怖分子提供资金、金融资产、经济资源、财务服务或供应武器;亦禁止为已被行政长官指明为恐怖分子或恐怖分子联系者的团体招募成员。
这些措施看来颇为严苛,但我逐点证明事实并非如此。我们在草案中加入了防止滥用或误用执法权力的有效预防措施。任何人如因行政长官指明某人为恐怖分子或恐怖分子联系者的决定,或因保安局局长就冻结恐怖分子财产作出的指示而受到影响,可以向原讼法庭申请撤销有关决定和指示。为对有关方面提供多一项保障,草案规定行政长官或保安局局长须在原讼法庭的程序中负责举证。我们认为条例草案完全符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能够有效保障受影响人士的权利和权益,以及防止有人滥用执法权力。
结论 ----
或者让我举出一些统计数字,以说明我们提出建议措施的原因。美国专家指出,恐怖分子在一九九三年用炸弹袭击世贸中心,酿成六人死亡,数百人受伤,当时恐怖分子制造炸弹的费用和其他开支不足五万美元。去年恐怖分子发动九一一恐怖袭击,由数名极端分子骑劫四架航机所犯下的暴行,所动用的资金估计是二十五万至二百万美元不等。这些款项虽是恐怖分子的命脉,但与全球金融体系每日庞大的资金流量比较,毕竟是微不足道。俗语说得好 ── 「大海捞针」,究竟我们怎样才可有效追查和切断恐怖分子的资金来源?
解决办法在于国际间全面和广泛合作。通过实行国际认可的打击资助恐怖分子活动和清洗黑钱活动的措施,例如联合国安理会第1373号决议和特别组织的特别建议,怀疑属于恐怖分子的资金将无所遁形,不能肆无忌惮地在我们的金融体制内流动。世界各国和司法管辖区必须通力合作,密切留意恐怖分子资金的来源和收受人。
恐布主义活动并无国界。全球各地 ── 无论在巴基斯坦、印度、菲律宾或者是新加坡 ── 都充斥危险的恐布活动。众所周知,中国的分离主义者及极端组织,以及菲律宾的回教恐怖分子均与本・拉丹及其同党加伊达组织有关连,而且是由他们训练出来的。这些恐布分子在全球引起灾害和分裂,我们必须遏止。
新加坡资政李光耀曾指出:「他们(恐布分子)的运作模式与跨国集团相似,先在某地购置物料作好准备,再在另一个地方作部署安排。」国际联盟要击败恐怖主义,世界各国和各地区必须同心协力,痛击恐布分子的要害 ── 即针对他们资金的来源。正如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所言∶「毫无疑问,这场斗争并非只涉及穿沙漠迷彩服饰的军人。西装笔挺的银行家及衣随意的电脑程式编写员亦不能置身事外。」我们已与国际伙伴共同迈出步伐,我深信我们定能取得最后胜利。
谢谢。
完
二○○二年五月十四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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