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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三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涂谨申议员有关本港青少年在内地吸毒或贩毒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本港青少年在内地吸毒或贩毒的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在过去三年,每年在内地因吸毒或贩毒而被定罪的18岁以下的本港青少年的数目和年龄分布,以及按他们的性别及被判处的惩罚列出分项数字;
(二) 有关的内地部门有否知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有关上述本港青少年在内地被判刑的个案资料;若有,政府有否跟进该等个案;若没有知会香港特区政府,政府会否考虑要求与内地有关政府部门成立通报机制,以便跟进;
(三) 是否知悉现时在内地娱乐场所针对青少年吸毒进行辅导工作的本港机构的数目,以及该等机构提供的服务种类;及
(四) 有否与内地执法部门或向吸毒的青少年提供辅导服务的机构举办交流活动,以改善本港青少年在内地吸毒的情况?
答覆:
主席女士:
当局一直关注青少年到内地吸毒的问题,并征询禁毒常务委员会的意见,制定措施。我们制作了一辑改编自真实个案的实况电视剧「禁毒档案ADF」,并推出了「跨境不滥药」活动资助计划,为18个计划提供资助,举办针对青少年的禁毒教育及宣传活动。当局正制作一套教材供中小学参考,以宣扬禁毒信息及跨境吸毒的后果。禁毒基金拨款资助团体举办禁毒活动,包括针对跨境吸毒的计划。我们会继续加强宣传和教育活动,包括在九广铁路列车播放禁毒宣传短片,及联同非政府机构在边境管制站进行预防吸毒活动。
(一) 过去三年,于广东省吸毒而被捕的人数及有关惩罚如下:
二○○四年 二○○五年 二○○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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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 179 290 269
戒毒 12 60 64
罚款 0 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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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1 350 336
* 有关贩毒个案的数字及年龄和性别细分的数字并无备存。
(二) 我们与内地当局已就在内地吸毒而被捕的香港居民(包括青少年)返港订下机制。如获内地当局通知,政府当局会按需要及在可行的情况下,联络社工为这些人士提供服务。社工会跟进那些愿意接受服务的人士的个案。
(三) 当局没有备存关于本港机构在内地娱乐场所辅导跨境吸毒青少年的资料或统计。
(四) 当局一直和内地保持紧密联络,商讨打击跨境吸毒问题的策略和措施。本港和内地的执法机构就跨境罪行,包括跨境吸毒,互换情报及资料,并采取联合行动,堵截贩毒活动。执法人员亦定期举行会议及进行互访,彼此更新区内最新的贩毒和吸毒情况。
此外,我们已与广东省及澳门当局建立三地合作渠道,旨在加强三地在禁毒工作方面的沟通和配合。自二○○一年起,三地定期举办粤港澳打击滥用及贩卖毒品研讨会或活动,就执法、研究、治疗和康复服务及预防教育等方面,交换资料和分享经验。
完
2007年3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