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公布香港注册认可机构依照经修订资本充足架构申报的资本充足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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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五月四日)公布全部香港注册认可机构(共72间)现已依照新近实施的《银行业(资本)规则》内的经修订资本充足架构申报其资本充足状况。上述规则于2007年1月1日生效。
金管局亦表示,于2006年12月底香港注册认可机构按修订基础计算的整体资本充足比率为13.65%,属于相当高的水平。所有认可机构根据新架构计算的个别资本充足比率亦超出《银行业条例》下所须遵守的法定最低水平。
新资本充足架构较原有架构向前迈进一大步,其中包括提高资本要求的风险敏感度及规定就更大范围的风险(即除信贷及市场风险外,更包括业务运作风险)持有资本。
此外,认可机构计算风险方面可更具灵活性,若认可机构能符合一系列严格的标准,便可用内部模式来计算风险。现时多间认可机构正采用市场风险模式,金管局预期适当时候会有数间认可机构获准使用信贷风险模式(即使用「内部评级基准计算法」)。
金管局银行政策部助理总裁唐培新在评论新架构时表示:「香港是全球率先成功落实这个崭新及较先进的资本充足架构的地区之一。此举有助增加本港银行业的声誉。此外,申报数据为业界的安全及稳健程度提供进一步的证明。」
唐培新补充:「香港的认可机构采纳新架构下的较先进风险管理方法,将有助它们建立更大优势,充分把握中港金融日渐融合及香港作为区内与国际金融中心所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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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组主任黄庆锋 2878 1802
完
2007年5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