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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通讯及科技)志高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出席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的发言全文(中译本):
主席:
传媒近日大幅报道亚视管理层一连串的变动,事件引起市民关注。自本年十二月四日以来,政府一直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并已采取措施,确保公众利益获得保障。
频谱属稀有公共资源,政府会致力确保频谱获得有效运用。我们亦一向明白免费电视广播的独特性,是香港一般市民获取资讯、教育及娱乐的主要来源。与其他地方一样,我们具备一套健全的发牌及监察制度,确保免费电视营办商为本港观众提供符合现行广播标准的服务。因此,我们在此事上的立场一致,以下我会向各议员简单解释这套机制。
首先,根据《广播条例》的规定,营办商须按法例要求领取牌照,方可提供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有效期通常为十二年。牌照可予续期,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会于续期时及于牌照有效期的中期时段进行检讨(包括举行公听会)。换而言之,免费电视持牌机构每隔六年,便须向广管局提交其长期投资及节目安排方案。政府及广管局会研究有关持牌机构的公司营运能力、财政状况、技术状况及节目安排的能力。当局亦会进行谘询工作,探讨市民对有关机构表现的意见。
持牌机构须遵守《广播条例》下一切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其牌照条款。为监察持牌机构的表现,当局要求免费电视持牌机构每年提交经审计的帐目,及关于其主要人员已符合各项法律规定所作出的声明(即他们是否适当人选和有否违反不符合持牌资格人士的规定)。广管局会由其秘书处(即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简称「影视处」)协助,审理这些文件,并在发现规管问题时与有关机构跟进。持牌机构如欲在既定投资、节目安排及股东组合方面作出变动,均须经广管局批准。
当然,除了刚才所述就法例规定而进行的联系外,影视处也会密切与持牌机构举行定期会议。
至于公司架构方面,免费电视持牌机构如出现重要人事变动(包括董事及主要人员),必须于七日内根据《广播条例》的规定正式通知广管局。我希望在此强调,这项通知规定只是我刚才所述整个监察机制的其中一环。我们相信,给予持牌机构一点时间来遵守这项规定是恰当的,毕竟对方是商业机构。正如我们本周以来所见,他们的董事局及管理层确实需要一些时间来处理本身的问题(例如召开会议及确定要员人选),然后方能把结果通知监管机构。当然,我们希望能尽早知悉有关变动;假如我们认为需要更深入了解情况,必定会主动与有关机构直接联络。
现在让我转回亚视近期发生的事件。在本周三,亚视正式宣布高层人事变动之前,事态出现了多番转折,情况相当混乱。事件无可避免引起了公众的关注,这点不难理解。自本月四日事情刚发生的时候,本局和影视处已跟亚视的主要股东和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络。亚视于本月四日提交书面通知,说明委任张永霖和王维基担任要职。惟事情后来出现多番转折,为表明政府对事态发展的不满,同时避免公众作不必要的揣测,以及维持公众对亚视能够继续提供免费电视服务的信心,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曾联络亚视主要股东,并与管理层商谈。局长其后于本月十六日去信亚视,信中表明政府希望亚视能从速澄清有关事态,并尽快解决管理层人事变更的问题。亚视对此给予正面的回应,并于本月十七日董事局举行会议后就人事变动提交正式的书面通知。此外,他们亦发出了新闻稿,宣布董事局的决定。
亚视方面已向政府作出保证,他们会按照《广播条例》的条文及牌照规定,继续提供现有的各项广播服务。亚视代表稍后或许会有补充说明。政府会继续与持牌广播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广管局亦会继续执行《广播条例》及有关广播服务的发牌规定。
完
2008年12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