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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修订《种族歧视条例》雇佣实务守则而动议的决议案的开场致辞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按照所附议案,修订《种族歧视条例》雇佣实务守则。该守则已于二○○九年五月六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种族歧视条例》在二○○八年七月制订。在二○○八年十月,我们实施了有关授权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履行条例赋予其职能的条文。这些职能包括了制订实务守则及推行有关的宣传工作。由于种族歧视所牵涉的事宜复杂,因此我们采取的做法,是将《种族歧视条例》的其余条文,与雇佣实务守则和其他有关的规则及规例同时实施,这样可以让公众,尤其是雇主和雇员,在条例实施时能对该条例有更佳的认识。
实务守则由平机会制订,经过由二○○八年十月至二○○九年一月进行的广泛公众谘询,并考虑了所收集的意见后,平机会于二○○九年五月八日把守则刊宪。
由立法会成立以审议实务守则及由平机会制订的两项规则(即《种族歧视(正式调查)规则》及《种族歧视(调查及调解)规则》)的小组委员会审议了该守则,平机会因应在审议期间收到的意见,对守则作出了进一步修订。
今天我动议对实务守则作出这些修订,它们涵盖对一些章节的更详尽说明,其中包括了就与种族有关的因素(例如宗教或语言方面)的处理,澄清雇主、主事人和雇员的责任,以及防止种族骚扰等。
这项拟议的修订若获得立法会通过,守则将会在这项决议刊登宪报当日(即七月十日)开始实施。我们计划在同一日,实施《种族歧视条例》其余的条文,平机会所制订的两项规则,以及立法会早前已通过的《种族歧视(平等机会委员会提起的法律程序)规例》。为此,我们会在二○○九年七月十日将生效公告刊登宪报,指定有关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
我希望藉此机会多谢两个小组委员会的主席谢伟俊议员及其他成员,就审议实务守则及有关的法律文书所付出的努力。他们提供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包括如何向外籍家庭佣工及其雇主推广《种族歧视条例》及实务守则。我们理解议员在这方面的关注。平机会、劳工处及入境事务处将加强他们有关《种族歧视条例》及实务守则的宣传工作,包括在他们尤其是那些与雇用外籍家庭佣工有关的柜位,派发单张,及在与雇用外籍家庭佣工有关的网页加入《种族歧视条例》资讯的连结。平机会亦会透过本港的领事馆及我们在机场由非政府机构营运的流动资讯服务,将资讯发给外籍家庭佣工。平机会当然亦会继续向整体社会大众推广《种族歧视条例》及守则。
主席,自从在二○○六年十二月提交了《种族歧视条例草案》后,我们取得了不少进展。在法案委员会为审议草案而召开的三十四次会议,以及小组委员会召开以审议附属法例及守则的十次会议上,议员及所有相关各方提供了相当宝贵的意见。在数天后,这项新的法例、相关法律文书及守则将会实施,这是我们努力促进种族平等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我感谢各位议员的贡献,并期望议员对这项有意义的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主席,我谨此提出动议。
完
2009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