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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食物及生局局长就「立法规管专职医疗人员以保障市民健康」动议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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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署理食物及生局局长梁卓伟教授今日(一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立法规管专职医疗人员以保障市民健康」动议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根据香港现行法例,有十三类医疗生专业人员须先经法定注册方能在本港执业。当中包括:医生、牙医、中医、助产士、护士、药剂师、医务化验师、职业治疗师、视光师、放射技师、物理治疗师、脊医及牙齿生员。而动议议案中提及的听力学家、听力学技术员、足病诊疗师、临床心理学家、牙科手术助理员、牙科技术员/技师、牙科治疗师、营养师、配药员、教育心理学家、制模实验室技术员、视觉矫正师、义肢矫形师、科学主任(医务)及言语治疗师等医疗生专业,现时无须进行法定注册。

  法定规管各医疗专业的制度均以专业自我规管作为大前提,并由有关法例所设立的规管机构执行。这些法定规管机构的成员包括专业人士和业外人士,并透过注册制度和法例订明的纪律行动,规管医护专业人员的专业实务和操守。规管制度虽由法例所设立,但有关法例均赋予业界高度自主权和地位;规管机构均获授权自行制订执业守则/专业操守指引,供成员遵守;有关机构亦会设立处理和调查公众投诉的纪律机制,并在有需要时向成员采取纪律行动。

  政府在研究是否实施法定注册时,会考虑该行业中若出现不当行为或未达专业水准人士执业对公众所构成的风险,也会优先考虑人数较多并且主要在私营机构工作、与病人有较多接触的医护专业。在考虑是否需要推行法定规管时,除了考虑上述数个因素与理据外,还要顾及法定注册制度的好处和代价。

  除了牙科手术助理员和牙科技术员外,上述不需法定注册的医护专业人员多数任职于公营机构,而公营机构的现存制度已就这些执业人员的工作制订不同形式的管制,从而为他们的水准提供了一定的保证。至于牙科技术员,他们的工作不涉及直接与病人接触的工序,而牙科手术助理员的工作则由牙医紧密监督。

  我们留意到上述不少专业均设有学会为本的注册系统。我们鼓励这些专业进一步发展学会为本的注册系统,制定专业守则和指引,加强自我规范,并争取相关的国际专业联会及机构的认可,提升专业水平,亦可为쥝民在选择服务时提供有用和可以帮助他们的资讯。我们会在检讨辅助医疗业管理局的架构、组成及运作模式时,同时考虑是否应把更多辅助医疗专业纳入管理局监管。政府亦会继续听取各业界的意见,力求取得平衡。

  在听取各议员就议案及修正案的意见后,我会再作回应。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1年1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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