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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在北京会见传媒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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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一月十四日)在北京会见传媒时的发言全文:

保安局局长:在过往一年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一直讨论香港人的「超龄子女」申请来港与父母团聚的事。我很高兴宣布,经过特区政府积极反映港人意愿及与中央政府有关部门跟进,中央政府同意香港人在内地的「超龄子女」,自今年四月一日起,可按次序申请单程证来香港与亲生父母团聚。内地当局在这新规定启动前,会进一步公布具体的申请安排。

  内地公安机关向我们表示,申请安排的基本考虑是以公平、公正、客观透明的标准,按次序让合资格的申请人来香港。在这个原则下,公安机关会按合资格申请人在香港的亲生父或母取得香港身份证的先后时间,分阶段接受申请,即是说亲生父或母较早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其「超龄子女」便可优先申请,但这申请不设截止期限,所以,所有人只要合资格,就算迟一步都可以申请。

  第一批申请人为亲生父母于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已经取得香港身份证的香港居民在内地的「超龄子女」,即是父、母须要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已经是香港居民的「超龄子女」就可以申请。在一九七九年后的是第二批,我们首先处理第一批。

  合资格的「超龄子女」申请人估计数以万计。我们和内地机关的共识是,透过利用现在累积的单程证余额。因为过去数年,每日一百五十个单程证名额是有用剩的,我们是利用这些余额处理「超龄子女」的申请。新安排对现时其他类别单程证申请人的轮候时间不会造成影响,因为我们是用了之前剩下的余额,分隔两地的配偶及其随行子女的申请仍按现行规定申请来港作家庭团聚。

  我在此衷心感谢中央政府的决定,让「超龄子女」问题终于获得圆满解决,使这批港人在内地的子女,可依法申请单程证来港与亲生父母团聚。我亦非常感谢港澳办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落实具体申请和受理、审批安排。

记者:有否估计要多少时间才能处理这批积聚的「超龄子女」?

保安局局长:我们现在没有一个确实的时间可以说,我们要等今年四月一日开始接受申请时,才可以看到大约有多少人。但正如我刚才所说,整个计划是没有一个截止日期的,只要是合乎资格的就可以申请。譬如说,如果「超龄子女」的父母是在七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已经是香港居民、有香港身份证的就是第一批,七九年之后的是第二批,我们现在没有设任何一个限期。

记者:换句话说,有没有估计这班「超龄子女」总数大约有多少人?

保安局局长:我们现在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统计,因为这须视乎他们的家庭及个人的状况。譬如说「超龄子女」现在已经是成年人,自己有自己的家庭。如果他们要申请来香港,他们自己都要放下他们的太太或子女,又要看看他们家庭的情形,或他们在香港的亲生父母已经有其他的子女照顾,他们未必一定申请来,而且我们不要忘记现在内地的经济发展是一日千里,可能他们自己的居住环境、经济状况,或内地的生活比较好,所以我们都要看看四月一日我们开始接受申请之后,才可以有一个比较准确的估计。但据我们的经验来说,是数以万计。

记者:现在一百五十个名额剩下多少?平均每日有多少?

保安局局长:现在来说,在过去几年,一百五十这个名额没有用完,每日都有三数十个的余额,所以我们累积了一些余额,我们希望先利用这些余额,所以这不会影响现时一百五十个名额的分配。该一百五十个名额仍然是给香港人的配偶、子女来香港的。

记者:剩余的余额累积了多少个?

保安局局长:在过往来说,我们有好几万余额,我想我们会先利用这些余额。

记者:刚才你说第二批,第二批七九年之后几时会处理?

保安局局长:我们处理了第一批的申请之后,就会处理第二批,要看看第一批申请的人数,和看看内地公安机关同事的处理能力,例如一年可以处理多少申请呢?我们要有次序地处理这批「超龄子女」。

记者:局长,我想问另一方面,今次来北京,有没有跟任何官员或部门倾谈王丹申请来港祭祀华叔的事件?

保安局局长:短的答案就是没有。我在立法会也说过,根据香港《基本法》,香港有高度自治,包括我们处理入境的管制。我们当然不会评论个别的申请,但就任何申请,入境处处长都会依据香港的法律和我们的出入境政策去处理。

记者:他现在可以来香港的机会会否比上星期大一些?尤其是王光亚主任说过了一番话之后?

保安局局长:有甚么不对?这正正是一国两制。香港的出入境管制,根据香港法律是由入境处去处理。



2011年1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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