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袭击两名食环署人员被判即时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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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二十八岁女子因袭击两名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执法人员,造成身体伤害,今日(一月二十一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即时入狱六星期。
食环署人员去年十月十四日于北角春秧街扫荡无牌小贩时,拘捕该名非法占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及无牌贩卖的女子。惟该女子拒绝合作,并袭击两名食环署人员。
除因袭击食环署人员被判监禁六星期外,被告并须赔偿两名受伤食环署人员共四千元,另因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及无牌贩卖被判罚款共八百元。
食环署发言人说:「对执行公务的公职人员使用暴力是不当行为,违法者更须负上法律责任,市民应与执法人员充分合作。」
完
2011年1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5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