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津贴调整二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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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整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的标准项目金额及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高龄津贴及伤残津贴金额将于下月(二月)生效。
社会福利署(社署)发言人今日(一月二十八日)表示:「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于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通过,政府按社会保障援助物价指数的变动,由二○一一年二月一日起把综援计划的标准项目金额及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高龄及伤残津贴金额调高百分之三点四。」
「目前,上述两项计划的受惠人士共约110万人,政府将为此而每年额外投放7.97亿元。」
经调整后的金额水平详列于附件。
发言人续说:「同日起,社署亦进一步放宽公共福利金计划下高龄津贴及伤残津贴受惠人在领款期间的离港宽限,由现时的240天放宽至305天,并相应地将享有离港宽限的最短居港日数,由每个付款年度90天减至60天。如公共福利金受惠人在付款年度内居港不少于60天,便可领取全年的津贴。」
「新安排会令所有630,000名目前在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长者和残疾人士均会受惠于新安排。」
综援受助人及公共福利金受惠人如有任何查询,可联络所属的社会保障办事处,或致电社署热线二三四三 二二五五。
完
2011年1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