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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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宣布委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霍兆刚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任命于二○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霍兆刚法官简历如下:
霍兆刚法官于一九六二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四年于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取得法学士学位。一九八五年及一九八六年分别于英国和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其后于一九九一年在新加坡最高法院获讼辩人及律师的资格。他于一九九九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二○○三年至二○○九年期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他于一九八七年至二○一○年期间私人执业。二○一○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完
2011年1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3分